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暖心年、安心年!
岁末年关,喜迎新春。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持续围绕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针对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暖心年、安心年。
直击现场
“感谢法官,让我明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个诚信的人!”
年关将至,被执行人叶某和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再次坐到了一起,叶某把筹到的钱交给黄某,赔偿款当场付清,他终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原来叶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需赔偿黄某等人经济损失38万余元。因叶某未主动履行,黄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叶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叶某因该次事故被判处交通肇事罪,刚服刑完毕,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申请人因此次事故失去亲人,悲痛难忍,双方矛盾较为激烈。行动前期,执行法官已先后通过共享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村支书参与等方式组织协调,案件取得了一定进展。
此次行动中,法官借年关这个关键时间点,再次组织双方现场协调。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叶某当场联系亲朋好友筹措资金,一次性还清款项,双方多年的心结也终于打开。被执行人表示:“我一度觉得,自己既然坐了牢,家里经济又这么困难,就想着逃避这件事。感谢法官,一次次做我工作,让我明白不能就此放弃,我应该换位思考,更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个诚信的人!”
“对我们开小公司的人来说,能多拿回一笔款项,过年就多一份舒心!”
“法官,现在生意确实不好做,我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能不能再给我一段时间?”某餐厅因未及时支付某商贸公司货款5万余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该餐厅近几年生意萧条,暂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餐厅主要经营人张某主动联系法院,表达其履行意愿,并报告财产情况。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尽力保障申请执行人某商贸公司作为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考虑到张某的履行意愿及餐厅的经营现状,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当天,商贸公司的负责人便拿到了第一笔执行款,感慨地说道:“真没想到快过年了,还有这样一次集中行动,帮我们追讨货款。对我们开小公司的人来说,能多拿回一笔款项,过年就多一份舒心!我要给执行法官点赞!”
此外,莲都法院还为丧失劳动能力且84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审定发放执行救助金,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关怀。
自 “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开展以来,莲都法院已执结欠薪等民生类案件30件、小微企业申请案件41件,执行到位标的676.2万余元。
编|执行小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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