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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还有前景,要想办法保住它!”

浙江天平 2024-03-28

“谢谢方法官

我们公司已经恢复正常经营了

一切都好!”



近日,在电话回访中,宁波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激动地对方资南法官说。前不久,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揽子化解了涉及该公司的多起纠纷,原本面临解散的公司又重振旗鼓,员工们也保住了自己的饭碗。


理念不合 产生分歧


2011年,该汽车销售公司正式成立,主营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等业务,陈某占股51%,李某占股49%。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两位股东开始在合作理念、发展方向、人事任命等方面产生分歧,多次闹上法庭。公司运营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许多员工被李某遣散。


2022年,陈某认为李某存在滥发奖金、暂停公司品牌运营、无故遣散员工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近百万元。一审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请,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反复梳理 设法补救


二审中,宁波中院方资南法官承办了这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经仔细梳理案情后,他发现还有两起涉及到两位股东的关联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一起是公司解散纠纷,另一起是股权转让纠纷。


方法官认识到,这些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和股东、员工的各方利益。如果仅对自己承办的案件简单地一判了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方法官多次和双方代理人电话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他经反复梳理后发现,两个股东之间虽然矛盾对立情绪较为严重,经营理念也存在较大差异,但公司仍有良好的发展营利预期。


“这家公司还有前景,我一定要想办法保住它!”


方法官马上调整调解思路,谋划采用股权转让方式解决股东矛盾,保住公司市场主体正常运转,并一揽子解决纠纷。


化解矛盾 重回正轨


春节前,方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调解室。在整整一个下午的释法说理中,他秉持保市场主体理念,将十多项争议焦点一一梳理,终于形成了实现公司、员工、股东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调解方案。


最终,李某同意将自己的全部股权以一定价格转让给陈某。随后,另外两起关联案件也撤回了起诉,股东之间矛盾彻底化解,公司逐步恢复正常运营,员工也能正常上班。


该案的审理充分践行了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理念,体现了法官用专业与智慧、耐心与细心为企业纾困解难的担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旨在保护诉权、减轻讼累、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以最少的案件解决一类纠纷,以最少的程序解决一类案件。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截至2022年底,宁波两级法院实施合并诉讼2264件,解决纠纷13472个,2022年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7.14%





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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