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四地高院签署备忘录,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今天(4月27日),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在上海举行。
会议以“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主题。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为出席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王淑梅出席并讲话。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云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作主旨发言,并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会议强调,四地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治自觉,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竞争秩序,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扎实有效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人民法院新的更大贡献。
来看浙江如何推进法律统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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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占国以《多跨协同 数字赋能 大力推进长三角法律统一适用》为题,介绍了浙江法院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数字强赋能、以监督增刚性,初步构建起上下贯通、内外融通、数字联通、规范高效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体系。
强化多跨协同
为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夯基固本
建成统一办案平台,实现全省域案件信息全汇集。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办案办公,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等150余个核心业务场景全部在线运行,建成可视化、实时化、智能化的全省域办案闭环管理体系。目前平台汇聚2933万案件信息,756万册4.7亿页电子档案资料,为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打下坚实的数字基座。
探索跨地域司法协同,大力推进跨域法律适用统一。嘉兴法院积极探索“跨域办案”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全市法院建立起跨审级跨地域办案咨询机制,引入法官、法学专家等974人,讨论案件1.4万余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百余个。长三角示范区的嘉兴嘉善法院会同上海青浦法院、江苏吴江法院建立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召开会议30余次,有效促进跨域办案、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为长三角法律适用统一做出有益尝试。
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努力实现执法司法尺度统一。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有效统一刑事立案、起诉和诉讼裁判标准。大力推进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构建起贯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生命周期的数字法治一体化场景,逐步实现从“司法后端干预”型到“司法前端介入”型的制度性转变,有力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尺度统一。2022年,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同比下降13.8%,连续4年下降。
强化类案同判
为促进法律统一适用赋能增效
推进类案偏离预警。强化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数据资源集成应用,对裁判结果进行监测预警,推动“同案不同判”自动分析、自动预警、自动纠偏。平台支持24类常见民商事纠纷、29个刑事罪名及征地拆迁等领域法律风险的自助评估,上线以来每月向群众提供智能分析报告6124份,累计发送“类案智推”179万次,发出裁判偏离预警14000余次,有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探索案件智能裁判。在深挖司法大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基于法律知识图谱,针对金融借款、买卖合同、行政非诉等部分案由,智能归纳争议焦点,辅助法官快速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智能辅助规范量刑,有效保证类案裁判客观、公平、统一。“凤凰金融智审”模块依托AI法官助理“小智”,实现金融案件的“全程智能、即诉即办、即审即判”,已审结金融案件8779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59.6%。
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案例发现培育、报送遴选、强制检索、参照适用等各个方面明确规定、加强规范,以案例指导和检索的“小切口”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深化典型案例后续利用,浙江高院《案例指导》建刊16年来共刊发55期627篇案例,全部嵌入全省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供法官办案参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业务指导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价值。
强化监管指导
为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压实责任
开展司法质量检查评查,压实上级法院指导责任。强化省高院党组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连续5年组织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案件7.4万件,倒逼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创新建立二审、再审随案评查制度,将随案评查表、重点评查意见表嵌入办案办公平台,随系统流转,推进上下互动、逆向制约,重在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提高。
深化“四类案件”监管,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细化院庭长监管的内容和程序,将“四类案件”监管模块嵌入统一办案平台,对重点案件进行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节点化控制,实现审判管理从传统事后向智能化、数据化、事中化的转变。2022年全省法院标记“四类案件”19826件,发送监管建议17669条,重点对可能发生类案冲突的194件予以监督,有效防范“类案不同判”。
健全审委会和合议庭制度,压实审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去年以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审判业务文件9件、全省参考性案例25件、疑难复杂案件180余件。重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作用,研究出台工作指引,明确涉及跨部门、跨领域法律适用重大问题,探索由跨部门人员组成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进行审理或讨论。2022年全省法院在8559件案件中组建跨部门合议庭,3436件案件中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有效应对统一法律适用的多层次需要。
“长三角地区地域相近、人缘相亲、经济相融、文化相通,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先行地,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有责任在率先实现区域法律适用统一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对下步工作,李占国提出三点建议:
推动跨省域办案业务协同
建立健全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破除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地方壁垒,构造便利化的跨域立案、跨域调解、电子送达、委托调查取证、在线开庭、在线专业法官会议、关联案件检索等技术互通、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地推进司法便利,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实现类案裁判统一。
推动跨省域审判资源共享
建立跨域审判业务专家人才库,形成在线沟通联络机制,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审判资源集聚,推动形成跨域一体化专业审判体系。探索建立三省一市法院干警培训合作共享机制和常态化法官联合培养、挂职交流锻炼机制,推动形成审判资源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推动跨省域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建立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司法案例库,打破司法裁判的“孤岛现象”。常态化召开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组建跨域统一法律适用咨询团队,利用跨域法官联席会议、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机制优势,共同研究长三角地区内新类型、疑难、复杂以及常见类案的裁判思路、审理规则,联合起草审判业务文件,统一跨域协同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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