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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零容忍!襄城区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襄城新闻 2021-04-13


关于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襄城区卧龙镇人社服务中心主任袁正平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27日下午,袁正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303省道凤凰温泉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4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袁正平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袁正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襄城区欧庙镇潼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小色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5月13日晚,江小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旭东路盐业公司门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5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江小色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江小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襄城区卧龙镇毛梁村网格员王军辉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16日下午,王军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303省道隆中高速桥下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4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军辉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8月,王军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襄城区城管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任磊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6月14日晚,任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环山路真武山牌坊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6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任磊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任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襄城区卧龙镇白马村无职党员罗樊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10月10日凌晨,罗樊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朗曼梦公园大门口时,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6月4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罗樊拘役二个月。2020年8月,罗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办事处李刘集村无职党员王攀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4月9日晚,已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王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恒大影城门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0年8月7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攀拘役一个月。2020年9月,王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表明,襄城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侥幸心理严重,不仅个人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襄城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切实筑牢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中共襄城区纪委

编辑:孟子君
审核:曾忠保、唐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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