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不完成个税汇算清缴?直接罚款!2021年度汇算清缴开启,快来看你能退多少税
近日,税务部门对拒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李某某,开出了罚单。这是目前已公开的首例罚单。
经查,李某某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税务部门称,李某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李某某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也就是16898.16元。
据了解,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目前正在进行中。3月16日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对于需要补交的金额,纳税人要积极按要求完成补交。否则可能面临罚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告知书对李某某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经查,李某某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及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李某某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李某某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因为拒绝个税汇算清缴,而被处罚,这应该是第一例。目前,除此案例外,没有其他同类案例的报道出现。对于很多人而言,只是知道汇算清缴可以退税,但是更应该知道: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义务,应该汇算而不进行汇算,则会有税务风险。
另外,如果你汇算的结果是退税,可以选择不退税,放弃退税,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如果汇算结果是补税,金额又超过400元(年收入也超过了12万),如果不补税,则属于违法。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时间。现在,纳税人就可以进行个税的清缴汇算。
据了解,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这些项目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国税总局称,为方便纳税人办年度汇算,今年推出了一些优化服务举措。
首先是提供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服务。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今年推出了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功能,通过预约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办税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其次是进一步巩固“首违不罚”制度。明确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再次是明确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年度汇算结束后,将按规则给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一个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则与《公告》第九条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确定规则基本一致。这一做法,便于纳税人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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