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央高度重视的这件事,深圳用4个月办了!

郭保瑞 支丙然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2020-10-28

只有企业破产法,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是目前国内破产法的现状,为此,法律界人士形容我国只有“半部破产法”。


这一现实状况也受到中央的高度关注,“健全破产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多次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的改革举措。


终于,我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在深圳诞生,而这部特区法规的制定,深圳仅仅用了4个月。日前,《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黄亚英认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可以最大限度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再是一种口号,让创业、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动力。


为此,黄亚英认为,这部立法是“截止目前深圳含金量、创新性最高的特区法规之一”。


也正因为如此,自今年4月21日深圳启动个人破产立法工作以来,就受到从上至下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院多次书面指导,甚至派专员到深圳指导立法工作。


立法也受到了国内舆论的普遍关注,有声音担忧,个人破产制度会不会成为恶意逃债者的天堂?事实上,为防止恶意逃债行为,个人破产法设置了重重关卡。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01

对付老赖的“六大关卡”




有劣迹,拒不受理



在人民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时,发现申请人有转移财产、恶意逃债、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劣迹”时,可以拒不受理。


两年追查期



破产申请提出前二年内,包括对直系亲属的支付、交易、还债在内的转移财产行为,都属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撤销。


三年考察期



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考察期内应当履行消费限制等法定义务,如发现存在此类行为或者隐匿、转移、损毁财产等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考察期,或裁定其继续还债。


豁免财产封顶



除勋章或者其他表彰荣誉的物品、专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社会保险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豁免财产累计总价值不超过20万元。


因此可以确定地说,申请个人破产者,如果想在深圳保留一套房产,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限制高消费



法院可以做出限制申请破产人高消费的决定,在这期限内,不能有以下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二)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四)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五)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其他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终生追责



法院裁定个人破产后,任何时候发现其有欺诈行为,意图赖账的,人民法院都可以撤销之前的裁定,并对其重新清算。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说,可以看出,个人破产免责其实有比较高的条件,而且在破产之后,消费行为、生产经营行为都是受到约束,并不是说破产后就能得到一个很好的生活。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黄亚英表示,当遇到老赖的时候,个人破条例反而可以成为债权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付老赖这种人,你也可以申请他破产,把他所有的财产拿来清算。”


因此,个人破产条例是公平地保护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失败者和借钱给他们的人,请“老赖”绕行,否则你会撞墙撞得很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曙光表示,无论法律如何完善,也无法完全阻止那些恶意行为人,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破产案件中1%存在恶意逃债行为。“即使以1%的代价,换取对99%诚实而不幸的人的保护,也是值得的。”他说。




02

鲜为人知的立法深意





刘曙光表示,特区个人破产法的立法要义,在于及时清理债务、债权关系,这是一个高效、合理的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份深意鲜为人知。


“完整的破产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意味着只要进入市场,就要共同承担风险,包括市场经营主体,如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借贷给他们的债权人,如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这是一次对市场风险的重新分配。


余凌曲认为,个人破产法的实施,还会对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产生积极作用,并倒逼金融机构调整运行方式和风险管控方式。他说,现在更多的是用不动产或其它抵押物产生信用,新的个人破产条例之后,可能更多的是以个人信用、项目前景、经营能力等综合评估为基础来进行借贷行为。


另外,余凌曲表示,个人破产制度对于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所有债务的纠纷、清偿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解决,而不是激化成社会矛盾,甚至是犯罪行为,这就使得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得到维系。



03

实施后会有多少人申请破产?




(资料图)


明年3月1日起实施后,会有多少人申请破产?立法者有没有预估?


条例规定,申请个人破产者,应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


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底,深圳参加社保连续三年的人数为553万人,如果按照香港申请个人破产的比例(千分之一)估算,条例实施后,深圳每年申请个人破产的案件量可能在5000件以上。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负责人介绍,目前承担破产案件和相关事务的深圳破产法庭仅有员额法官10人,难以应对需求。因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深圳将探索破产案件审判权与破产事务管理权分离,研究增设破产事务管理部门。



04

会不会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立法调研显示,目前深圳正大力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后,也会促使金融机构转变原有的运营和风险管控方式,即不再以个人或家庭财产质押,而更看重借贷人的个人信用和经营能力,长期来看,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使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状况逐步得以缓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