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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央行又出手,全款买房要小心!“调控周期论”要失灵?

2017-11-19 天津365淘房


天下午5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首先,不保本的理财产品不能刚性兑付了,其次预示着涉及到百万亿资金的统一监管时代正式到来!11月8日,国务院金稳会(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就是为了统一监管时代到来而设立的,是对楼市进行釜底抽薪的关键。

 

近日“南京抢房”事件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上万名土豪手握三五百万现金排队摇号买房,最低中签率还不到10%。让人们对有钱人如此豪气惊愕不已。有关部门也没闲着,为防范买房变成洗钱通道,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也已出手!


买房是许多人一生中的大事,这句话用来形容刚需特别的贴切,但对于带有目的性的人来说,并不适用。在房地产市场,混杂着许多不是为购房而来的人。

 

据财新网报道,近年上涨过快的房地产市场,有大量不明资金涌入,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用现金一次性支付300万以上购房的现象非常的普遍,甚至有人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来买房。实际上,这种霸气的购房行为,有很大的洗钱嫌疑。

 

因此,近期三部委已经联合部署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全流程的反洗钱监管。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于9月末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商、中介、银行及交易环节均作出约束,要求加强房地产交易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部门严禁下列做法:

1.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2.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

3.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

4.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同时,三部门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规范购房款交付方式,报告可疑交易。也就是说,以后首付不能通过上述途径取得。这样的做法,有力的打击了炒房客和那些想通过楼市洗钱的人。

 

通过楼市洗钱对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行造成很大的干扰。同时,也大大伤害了刚需的利益。使真正想买房的人望而却步,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房价高涨。

 

国家再次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市场反洗钱监督。可以预见,通过房产地市场掩盖非法收入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行政、法规、金融、窗口指导……本轮调控手段真是花样翻新,与历次调控都不一样,致使一部分人的“调控周期论”受到了质疑。


临近年末,包括天津在内的国内楼市热点城市,虽然已经出现下跌,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于未来楼市的走势,仍保持着“将来还会大涨”的观点。而这个再次“大涨”的时点,就是这一轮调控放松之时。按照他们的观点,天津接下来的房价走势,应该就是房价因调控微跌一段时间,等限购限贷限售一解除,被“压抑”的房价还是会快速涨上去。

 

就像2014年一样,天津全面放开限购,楼市在2015年开始起步,在2016年“全面爆发”,房价一下翻倍,涨到历史新高。而历史总是在不断重复,越调越涨这个历史经验,应当在未来也适用。

 

>>对于这个所谓的历史经验,国务院参事夏斌近日发表的观点,值得注意:

夏斌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主席

 

1.中国经济正从2003-2010年的“超级繁荣”转向“新常态”增长的转换时期,即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化,“转换”的重要特征是在“过程中”,是“动态变化”。有些事用前一阶段的经验数据来推测后一阶段的做法,曾经一个时期可能会管用,但并不是一直管用的。

 

2.更重要的是,我们应承认,过去的10年中确实房地产政策是在不停地变,有些政策是短期的,有些“碎片化”,缺乏非常明确的房地产市场的定位和调控的方向。现在应看到,这次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定位,方向非常清晰,态度非常坚决,两年来,就是咬住“消费品”不放。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我认为这是观察、预期未来房市的关键因素。

 

3.就这一点而言,我相信,只要坚持住,坚持下去,真正确立“长效机制”,肯定会打破有些人的“经验”之谈。

 

>>而早在2013年,经济学家马光远就指出了房价“越调越涨”的最大原因:

 

1.我想调控本身如果说具有针对性,如果能够扭转预期的话,如果真实的进行调控的话,不存在说越调越高的可能。

 

2.所以我说越调越高有两种可能,第一个是根本没有真实调,第二个是用的药不对,也就是说房价上涨的原因,根本没有找到,开出的药方是错的。除了这两个原因以外,我想没有别的原因。

 

3.在全国城市的房价支撑因素都不同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它的病不一样的情况下,全国用一副药,一刀切的情况,这个调控本身它是不科学的。

 

显然,相比全国楼市上一轮调控期,从2016年底开始的本轮调控,更多考虑到“因城施策”因素,而非全国“一刀切”。调控手段已经显现出与历史不同的特征,全新提法的“长效机制、租售同权、房产税”是否能改变“历史轮回”?

>>黄奇帆:房地产税是今后几年马上会发生的事

从近期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来看,虽然有些城市开始显现调控效果,成交大幅下跌,可仍然也有很多城市还在抢房,“房价永远上涨”还是国人心中的神话!在这种群体预期下,楼市调控的“大杀器”呼之欲出。

 

在第八届财新峰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说道:“房地产税当然要收,而且不是说要十年,二十年,是今后几年马上会发生的事件!”

 

黄奇帆指出,房地产税的出台可以有效解决三大问题:

第一,征收房地产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第二,房产税能抑制房地产炒作,所以对于拥有房产的人来说,增值过快炒得过高,持有成本就会高。

第三,会促进房地产的资源优化配置。

 

在这场持久的阻击房价过快上涨的“战斗”中,调控的路径十分清晰:围—限贷、限购;追—打压消费贷、首付贷;堵—限售;截—房地产税!

 

目前楼市中存在的套利空间依然是很多人在调控刀口舔血的直接驱动因素,给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很大干扰,伤害真正购房者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助推房价。


因此,国家必须再下重手,加大市场和金融的监管力度,升级楼市调控新政。

 

可以预见,想用“非常”手段在房产地市场攫取暴利的日子已经到头了,建立一个能够权衡多方因素的长效机制已经呼之欲出!


对于这个纷繁复杂的楼市,你有什么独到见解,欢迎留言或入群讨论。


部分来源:新京报、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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