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新生,入学指南请查收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我校正式录取,成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级新生。
为便于你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ART 1
报到注册
现场报到注册
(1)时间:9月12日、13日
(2)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接站安排、乘车路线详见附1、 附2)
(3)新生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凡丢失或毁坏者,必须凭当地招办证明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学生自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份和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0张(底色不限)。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逾期两周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
(4)费用缴纳: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进入缴费大厅完成缴费(缴费流程详见附4)。
(5)报到流程于报到前一周在学校官网发布,并由辅导员及时通知至每位新生。
PART 2
档案转接
凡当地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由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提取本人的纸质《考生档案》(档案严禁自行拆封),报到时交辅导员处;若通过邮寄寄送(档案信封上必须注明姓名、录取学院及专业)。邮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887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收件人:党委学工部魏老师,电话:15320543305。
PART 3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员关系转至:中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团员关系转至: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团委并选择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
PART 4
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迁移地址: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迁移证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者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重庆籍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关系迁移。
PART 5
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PART 6
温馨提示
1.到校
按《入学须知》规定的日期报到,勿提前来校。
2.住宿
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学生自备洗漱用品与衣物(房间配备有衣柜、书柜、书桌、凳子、空调、阳台、独立卫生间、淋浴等)。学生在校就餐实行一卡通充值刷卡制。
为防止伪劣产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社绝“黑心棉”流入校园,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精神,学校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新生床上用品供货商,产品价格符合重庆学校物资招标采购限价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新生报到时可前往校内指定地点自愿采购。具体价格以学校最终招标价格为准。
3.购票
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学籍注册完毕后,方可办理《学生证》和火车优惠卡。
4.军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大学生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因承训部队要求参训学员须着装整齐、统一,学校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新生军训服装供应厂商,产品价格符合重庆市学校物资招标采购限价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请新生报到时前往校内指定地点自愿购买。
5.体检
根据卫生工作条例,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新生入学体检费用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规定,体检费用约100元/人,由学生个人承担,由体检单位直接收取并开具正式票据。说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未体检学生不得参加军训。
6.保险
大学生学平险,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自愿购买,费用为100元/年, 由学生个人承担,由保险单位直接收取后出具保单。
PART 7
安全提示
为保证您在到校途中及报到入学期间的安全,学校特作以下安全提示:
1.不要向任何陌生人透露和借用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及现金。
2.不要乘坐无营业资格证的车辆;保管好车票及保险单据。
3.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食品等,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同行或做客,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4.衣着要朴素,不戴名牌手表和贵重饰物。不炫耀自己家庭的富有。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存,不委托陌生人代为照看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
5.不要向陌生人泄露家庭成员、亲威、朋友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6.不要参与路途中通到的各种形式的赌博。
7.不要轻易的施舍、同情任何方式的拥赠,以免上当受骗。
8.确定接件站是我校工作人员(全部佩戴有效工作证)才能跟随前住。
1.不要轻信冒充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可以代交学费行骗伎俩;到学校设立的收费处交纳学费。
2.要保管好自己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电脑、手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不要轻易借给他人。
3.到校及时办理报到入学、缴费、住宿、登记、注册等手续,以免钱物丢失。
4.不要到校外采购黑心棉。
5.到校后及时向家人报平安。
6.不要参与各种名义的老乡会。
7.不要听信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
8.遇到困难或问题时要及时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反映,也可直接与学校学生安全保卫处取得联系。
PART 9
联系方式(区号023)
1.招生就业处:62330330 6233567 6233136
2.党委学生工作部:62335529
3.文化旅游学院:62335536
4.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66295210
5.音乐学院:62334088
6.舞蹈与戏剧学院:62335436
7.艺术与设计学院:62335519
01附1:接站安排(具体以实际对接为准)
报到期间,我校拟在重庆北站北广场、重庆北站南广场(龙头寺汽车站)、重庆西站火车站、重庆四公里枢纽站和鱼胡路轻轨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点(9月12日 、13日,8:30-18:00),并各备专车接站,接待车辆前窗有“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迎新专车”标志。(具体安排在报到前一周发布,请关注学院官微、班级群)
02附2:交通路线轻轨乘车路线(3号线)
1.重庆北站(南广场)
2.重庆北站南广场轻轨站→经过24站→鱼胡路下车→龙洲湾交通枢纽站乘坐911/914/387路公交车→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重庆四公里交通枢纽站一→四公里轻轨站→经过11站下车→鱼胡路下车→ 龙洲湾交通枢纽站乘坐911/914/387路公交车→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4.重庆西站
乘坐499号公交→经过1站→天堂堡轻轨站→经过6站→鱼洞换乘3号线→经过2站→鱼胡路下车→龙洲湾交通枢纽站乘坐911/ 914/387路公交车→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5.龙洲湾交通枢纽站
龙洲湾交通枢纽站乘坐911/914/387路公交车→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驾车路线
1.巴南收费站
巴南收费站一→G65包茂高速→驶入南环互通→兰海高速→转入渝南大道→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江北收费站
江北收费站→G50沪渝高速→转入渝宜互通→G5001重庆绕城高速→进入渝湘互通→G65茂高速→驶入南环互通→兰海高速→转入渝南大道→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03附3:学院出行图
04附4:微信、支付宝线上缴费流程图
(国家资助部分)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