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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冒牌亲戚”,不属于“职业病”!

职业病科 健康成都官微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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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日常工作中,大家是不是经常听到这些话:“盯电脑盯得眼睛都花了,肯定是职业病;天天坐着办公腰都酸了,肯定是职业病;长期讲话,嗓子都哑了,肯定是职业病......”。


★那么,问题来了★

腰椎病

肩周炎

嗓子哑

视力下降

......

这些,是“职业病”吗?

答案是:

这些都是“冒牌亲戚”,不属于“职业病”!


2024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职业病呢?


先看一个例子

今年才45岁出头的黄先生,长期在企业车间里从事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工作,车间偶尔能闻到轻微异味。在一次体检后,黄先生被告知疑似“职业病”。他说,“在工作中这种异味不明显,平时闻习惯了,也没有发觉自己身体出现异样,只是偶尔觉得睡眠不好。”但实际上,黄先生最后确诊患有职业性化学中毒:甲醛中毒!此为典型职业病。


不少劳动者像黄先生一样

对职业病的概念十分模糊

以下职业病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帮助您


1

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的。

当前,我国职业病目录包括10类132种,主要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等,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危害较为突出。


3

如何判断是不是法定职业病?

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01

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0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0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0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4

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怀疑自己可能患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5

职业病诊断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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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防控职业病的发生?

双管齐下,科学防治

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创新技术手段,保障工作场所的危害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给员工配置合格的防护用品。

另一方面,劳动者自身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除了科学预防,劳动者也要懂法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每一个“打工人”

都要知道的“护身符”

它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来源:华西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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