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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纠正版:如何看待1.67%不良率阀值及拨备覆盖率降低后影响

2016-02-17 刘诚然、孙海波 金融监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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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诚然、孙海波,欢迎关注公众和“成于微言”;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其他公众号或媒体或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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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媒体大量报道引用消息来源,称银行拨备覆盖率可能从之前的150%降低到120%,此举无可厚非,逆周期环境下该举措如何释放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或者说释放银行收益持续下滑的压力。几个统计指标之间究竟怎样的逻辑,为何有此功效?

笔者总结不良率阀值,在拨备覆盖率150%的情况下,阀值为1.667%;如果拨备覆盖率降到120%,阀值可以上升到2.25%。那么该不良率阀值如何影响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进而冲击利润表,以及核销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各自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冲击在哪里?首先看看银行几个和不良贷款相关的监管指标计算公式。

一、先看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

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贷款总额

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要求不良率不应高于5% (不过本文 最后介绍央行对财务指标约束中有更严格的要求),但其实该比例要求并非硬性要求,实践中一家银行的不良其实是一个商业行为的结果,除不良资产转让外,银行难以像控制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那样准确管理不良率,目前银行业的不良率报表体现水平大约2%。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的5级分类标准不完全相同,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给出了一些定性考量因素和需要考虑的维度,但具体分类并不是完全量化的过程,而是依赖于风险官综合诸多非量化因素综合评估结果。具体可以参见本文第六部分五级分类的详细阐述!

2)货款拨备率:货款损失准备/各项货款余额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正式引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要求重要性银行于2013年底达标,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放宽至2018年底达标即可。

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这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一般来讲,拨备是为了覆盖预期损失,资本金用来应付非预期损失,或者说发生概率较小但损失较大的情形,称肥尾。所以拨备应该对应着一定的风险较高的贷款。贷款拨备率有别于其他几项贷款损失监管指标,因为分母为各项贷款余额(包括正常类贷款),所以实质上是监管机构对银行贷款分类没有充分信心,或者说为应付对贷款分类的周期性,用2.5%的硬性指标来弥补150%拨备覆盖率的不足。

但2.5%指标对银行而言在经济景气的上升周期比较难以达到,因为不良率较低,所以银行不得不被迫额外提取。

3)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 (次级类货款+可疑类货款+损失类货款)x100% 对于超过150%的拨备可以计入二级资本,从而有助于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上述公司分子部分一般称之为贷款损失准备,作为资产的减项,并相应地在利润表上作为支出项,从而减少当期收益。但实际资产损失并没有实际发生,只有当实际贷款核销或不良资产低于面值进行处置的时候才会最终兑现所谓的损失。所以贷款损失准备主要用来应对“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而前面介绍的 资本充足率中的银行资本(包括银行普通股权+可减计资本债)用来应对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二、再来看贷款核销和转让对上述指标的影响;

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这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余额;

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从上述两项比率公式可以看出:贷款拨备率/不良率= 拨备覆盖率

贷款拨备率对一家银行的风险识别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只是巴塞尔委员会为应付贷款分类的周期性,引入的一个没有风险敏感性的指标。因为分母为各项贷款余额(包括正常类贷款)。所以一般而言银行不会维持较高的贷款拨备率(2016底前达标2.5%),在不良率不高的情况下(不良率低于1.667%),短板是贷款拨备率,可以将其看作一个常量。但如果一旦不良率高于1.667%,拨备覆盖率将是那个短板,从而是常量150%。

为何这样,还是看公式:贷款拨备率/不良率= 拨备覆盖率;如果不良率超过1.667%,为了维持150%的拨备覆盖率,银行必须不断增加贷款损失拨备,此时银行压力来自拨备覆盖率,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意味着冲击利润表。

如果不良率低于1.667%,那么银行压力主要来自贷款拨备率(2016年底2.5%的标准才正式生效)的2.5%监管水平,银行也必须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从而冲击利润表。此时拨备覆盖率将维持在高于150%的水平上,不构成主要压力。

所以此次如果银监会降低拨备覆盖率到120%,其实不良率阀值调整到2.25%(2.5%/120%),从而所有不良率低于2.25%的银行不必担心因为不符合拨备覆盖率而需要额外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当然上述阀值概念主要基于两个假设,一个是针对大行或股份制银行;二是时间往前看到2016年下半年,2.5%贷款拨备率即将生效的试点。


三、不良资产核销和转让如何改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

通过不良资产处置改善商业银行监管指标主要就两种途径,一是核销,二是转让。

如果是核销,则可以降低不良率和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变动不确定,多数可能提高拨备覆盖率。因为核销会将不良贷款可以核销部分和不良贷款账面价值进行冲减,二者等额下降。从工商银行2014年核销案例来看,其核销383.6亿元人民币,意味着其不良贷款余额下降383.64亿,贷款减值准备下降多少可选择,如果也等比例下降383亿,分子分母的同时下降会提高拨备覆盖率,但工行的拨备覆盖率为206%,会提高拨备覆盖率。同时贷款拨备率分子是拨备余额,分母是所有贷款余额,工行2014年末是2.34%,分子分母等额下降将导致贷款拨备率下降。

如果是不良资产转让,按照平均35%的账面值转让价款,那么另外65%的折扣部分需要核销,所以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因转让而下降不良贷款余额的65%(如果冲抵减值准备是按照1:1),不良贷款账面值全部消除,资产方新增35%不良贷款余额的现金。

所以降低不良率,更大幅度提高贷款拨备率(分子只降低65%,分母下降100%的转让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同样也会降低。

总结起来,“本年核销”不冲击利润表,影响利润表的项目是“本年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余额最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并反映在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

那么总结起来一句话:银行是否核销其实不影响利润表,但影响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几个指标。但银行是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却实实在在影响当年利润。

从而降低拨备覆盖率可以释放部分利润空间。


四、不良贷款与贷款偏离度(“1104报表”学习笔记三十七)

本文讲一讲非常简单的不良贷款率指标,并探讨下现今不良贷款率指标应关注的要点。此外,讲解一个和不良贷款率密切相关,在现场检查中会用到的“贷款偏离度”指标。

一、不良贷款率

(一)概念及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基础公式如下。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当我们在计算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时,公式还可以演变为:

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100%

其中: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100%

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不良贷款×100%

该指标在1104报表体系中,尤其是季报中是经常能碰到。如果不特指,是指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如果特指,每一类贷款都可以计算不良贷款率,比如制造业不良贷款率就是制造业不良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因此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各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正常贷款+不良贷款)×100%

其中:正常贷款=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

不良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二)指标关注点

首先,要关注分子构成。五级分类如果准确性不高,将直接影响该指标的高低。比如,逾期90天以上贷款比例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大于100%,有理由怀疑一家银行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其贷款偏离度。

其次,要关注分母构成。由于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仍在各项贷款中统计,且多数为正常贷款。如果一家银行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占各项贷款比重较高,其不良贷款率就没有代表性,分析时可以通过分子分母端同时剔除贴现和买断式转贴现后再进行横向比较。

最后,要与动态指标比较。不良贷款率作为时点静态指标,具有一定局限性,在分析信用风险时,应结合当年新形成不良贷款率、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请收率、各类贷款迁徙率等动态指标进行比较。

二、贷款偏离度

(一)相关概念

贷款偏离度也叫贷款分类偏离度,是指贷款的账面分类和真实分类的偏差程度,是衡量贷款分类准确性的逆向指标,即偏离度指标值越大,分类准确性越差;偏离度指标值越小,分类准确性越高。

贷款分类偏离度是监管部门或审计部门考察贷款分类准确性的指标,不属于非现场监管指标。贷款分类偏离度可以分成相对偏离度和绝对偏离度2个指标,实践中以绝对偏离度(百分点)为准。

(二)计算公式

贷款分类相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率÷银行自行确认的不良贷款率-1)×100%

贷款分类绝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率-银行自行确认的不良贷款率

(三)举例说明

A银行2015年12月末,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别为970亿元和30亿元,监管部门在正常贷款中采取PPS抽样法抽取50亿元正常贷款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其中有1亿元属于不良贷款,则根据下表的步骤计算出A银行贷款分类绝对偏离度为1.94个百分点。

项目

序号

计算步骤

单位

(亿元,%)

账面

情况

贷款总额

1000

正常贷款

970

不良贷款

30

不良贷款率(③÷①)

3.00%

抽样检

查情况

检查正常贷款

50

检查发现不良贷款

1

偏离度

计算

正常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比(⑥÷⑤)

2.00%

新确认的不良贷款(⑦×②)

19.4

调整后不良贷款(③+⑧)

49.4

调整后不良贷款率(⑨÷①)

4.94%

贷款分类偏离度(⑩-④)

1.94%

 


五、贷款拔备率与拔备覆盖率--(“1104报表”学习笔记三十九)

2011年,银监会以9号令的形式印发《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的一般准备、特殊准备和专项准备合并为“贷款损失准备”。本文结合新版的《G11-II资产质量及准备金》讲解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2个重要监管指标,利用银监会公开数据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上述指标变动情况,并浅议动态拨备理论。

一、概念与指标值

(一)基础概念

贷款拨备率又称拨贷比,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可简称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贷款损失准备为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2015年业务制度更新,《G11-II资产质量及准备金》封闭了一般准备、特殊准备和专项准备栏目,增加了贷款减值准备栏目。2016年彻底更新后表内外信用资产均统一为减值准备。

(二)基本公式

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100%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100%

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不良贷款分别从G11-II中取[1.2A]、[1.A]、[1.E]数值。

(三)三率关系

上述公式可变形为: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贷款减值准备/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贷款拨备率)×100%=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100%

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率×100%

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四)基本标准

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实际执行中,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这段话不太好理解,我们从上图看出,当不良贷款率为1.667%时,即2.5%/150%×100%=1.667%时,两项指标恰好同时满足。即最少的减值准备可以同时满足2项基本标准,我们一般称之为“黄金不良贷款率”。通过数学推导,可以得出2个结论。

其一,当不良贷款率低于1.667%时,贷款拨备率起决定性作用。

∵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IF不良贷款率<1.667%,拨备覆盖率=150%

则,贷款拨备率<2.5%=1.667%×150%

∴即便拨备覆盖率满足基本标准,但贷款拨备率仍然达不到基本标准。反之,贷款拨备率高于2.5%,拨备覆盖率必然高于150%,当一家银行不良贷款为“0”时,只要计提拨备,拨备覆盖率为无穷大。

其二,当不良贷款率高于1.667%时,拨备覆盖率起决定性作用。

∵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率

IF不良贷款率>1.667%,贷款拨备率=2.5%

则拨备覆盖率<150%=2.5%/1.667%

∴即便贷款拨备率满足基本标准,但拨备覆盖率仍然达不到基本标准。反之,拨备覆盖率高于150%,贷款拨备率必然高于2.5%。

二、数据分析

(一)贷款拨备率变动趋势

为研究分析需要,笔者在中国银监会官网中摘取了公开披露的我国商业银行(汇总)历年数据,大家可以登录官网查询表中数据。下图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拨贷比变动趋势。

第一阶段,快速达标期。《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7月27日颁布,执行日期为2012年1月1日。除2011年1季度外,2010年末至2011年3季末拨贷比还低于监管标准2.5%,从2011年末开始拨贷比就迅速达标,此时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处于压降控升阶段。

第二阶段,平稳过渡期。2011年末至2014年2季末,拨贷比处于平稳过渡期,期间有升有降,但均值在2.8%左右。此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略有攀升,但幅度不大,仅从0.94%升至1.08%。

第三阶段,被动拉升期。2014年2季末至2015年4季末,拨贷比开始上升,从2.83%上升至3.03%,增幅为7.07%,而同期贷款增幅为18.19%,很显然拨备没有随贷款变动而同比例增加。此阶段,不良贷款率上升趋势较为明显,从1.08%快速攀升至1.67%,拨备覆盖率的刚性需求开始逐步体现。

(二)拨备覆盖率变动趋势

上图反映了拨备覆盖率与不良贷款率从2010年4季末至2015年4季末的变动趋势,同样也经历了三个周期,分别为快速提升期,平稳过渡期和加速下滑期。2014年2季度后,不良贷款攀升速度逐步加快,原先充足的拨备开始被快速消耗,主要用于核销不良贷款,但净利润增长压力和股东分红压力始终没有变化,即使拨备增提速度也在加快,但始终没有消耗的快。

由此可以见银监会在2011年就运用动态拨备理念实现“以丰补歉”之招相当英明,反倒是税务部门税收政策(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未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欠妥,未充分考虑金融企业的特殊性,可能会导致银行在一个经济周期中多交所得税。

由于拨备覆盖率与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成正比,与不良贷款余额成反比。因此,在不良贷款率在下降-平稳-攀升的过程中,不良贷款率与拨备覆盖率2个指标之间往往会形成一个“美人鱼”图(周星驰《美人鱼》电影中警察画的第一张半人半鱼图),有数据的统计人员可自行画图会发现非常相似。

三、动态拨备理论

所谓动态拨备理论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说明拨备覆盖率150%指标值不是一成不变的。监管标准何时调整,调整尺度,监管者也面临两难。

尽管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体现了监管者的前瞻性思维,从逻辑上讲,高拨备和用于弥补贷款预期损失的准备金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矛盾之处。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不良贷款层出不穷,银行直接面临监管和股东的双重压力,银行每产生1个单位的不良贷款,需要拿1.5个单位的利润做补充。从下表可以看出,当不良率从1.66%上升至3%,为维持150%拨备覆盖率指标,银行需要增加占贷款余额2%损失准备金,假设该银行的净息差为2%(不良率越高,净息差越低),相当于当年为实体经济免费服务了。不良率如果上升到5%,为了账面不亏,只能将拨备覆盖率降至100%的底线。

所以,当不良贷款率攀升到一定程度,150%的拨备覆盖率将难以为继;当超过5%的监管指标值,将不能满足100%拨备覆盖率的底线要求,形成贷款损失准备缺口,直接侵蚀资本。而如今,一些高不良率的银行为了即满足监管要求,又实现股东分红,产生了各种监管套利行为,比如利用续贷政策掩盖真实不良贷款,比如与同业之间互相持有不良贷款,比如笔记32篇提及的不良信贷资产借助通道转表内投资等等。

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也引用国外数据呼吁尽快释放拨备覆盖率空间,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的实际状况。比如贷款五级分类的真实性,押品价值急速下滑缺少流动性导致损失快速扩大,银行在极端压力情况下危机的应对处理能力等方方面面因素。即使采用内评法的银行,未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缺少相关数据,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都难以计量。

笔者认为,当前中小银行一是要真实反映不良贷款,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二是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分散集中度风险,减少大额不良贷款的集中暴露。三是争取股东理解,即使当年有净利润,仍要减少现金分红比例,通过转增股本、增提一般准备等方式补充资本,提高实实在在的风险抵御能力,才是应对经济下行的保身之道。

笔者建议,随着存贷比指标的取消,金融资产同业化,监管部门应将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的真实性纳入监管范畴,建立信用风险资产拨备率、信用风险资产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对银行进行全方位体检。不定期的使用压力测试手段,甄别问题机构,采取果断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六、五级分类的逻辑-(“1104报表”学习笔记二十六)

经过长达数十年的实践,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杜绝了不良贷款认定迟缓的问题,较为准确及时地揭示了贷款的真实质量,防范了信贷风险。但笔者认为,当前五级分类标准法过于审慎,不能真实反映贷款真实风险度,也间接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五级分类的历史

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其资产的内在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众所周知,贷款的风险早期只有“一逾两呆”这种期限法,该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不能真实、准确、及时的揭示贷款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2年起我国银行业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这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深化银行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积极应对全球化金融竞争的必要举措。

为实施这项重大改革,国内各家银行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本土化实施方案。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1~2003年期间“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分类并行实施的阶段。目的在于让银行接受“五级分类”这一监管理念。第二阶段是2004~2005年五级分类管理全面运行的阶段。商业银行基本均开始设施五级分类,但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分类不准和调整不及时的情况,银监会曾大规模开展过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检查。第三阶段是2005年以后的贷款分类精细化管理阶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增强,开始尝试风险分类标准的细化工作,如工商银行将贷款质量细分为12级(即把正常类贷款细分为4级、关注类贷款细分为3级、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各细分为2级、损失类贷款分为1级)。

二、五级分类的文件

“五级分类”主要规范性文件有3个,一是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二是银监会印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三是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

2002年发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是最早提及五级分类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文件要求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对后4类贷款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并明确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专项准备比例分别为2%、25%、50%和100%,这也是至今为止银监会衡量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的一项标准。但该文件对于五级分类的具体方法和原则没有说明,各家银行分类标准不一,均各自在摸索适合本行的分类方法。

直到2007年,银监会下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五级分类的定义、目标、原则等进行了规范。《指引》指出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3个目标。一是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二是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三是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指引》还从审慎监管角度出发,制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对符合一定特征的贷款至少应划分关注类、次级类或可疑类。本文重点对这些限制性条款逻辑上进行分析。

财政部过去一直认为银行过于审慎,可能会通过五级分类调整贷款损失准备,从而少算利润,少交所得税。直到金融危机的爆发,财政部才意识到银行同一般企业不同,没有充足的拨备和一般准备很难抵御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2012年下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可以说是对贷款五级分类的认可,甚至将五级分类的方法从信贷资产扩大到所有风险资产。该文件的不足之处在于提到贷款减值准备、风险估计值、一般准备等多个概念容易引起混淆,且与银行现行贷款拨备存在冲突。但该文件可贵之处在于“银行可以根据五级分类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用于弥补非预期损失。

三、五级分类的逻辑

(一)五级分类的核心是判断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

我们先回顾每一类贷款的核心定义。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从上述红字部分来看,五级分类最终目标仍然是衡量贷款的最终损失程度或贷款本息的收回比例。也就是说,在担保充足的前提下,五级分类是和借款人运营的好坏是无关的,企业运行的好,能正常归还贷款本息,贷款肯定正常;企业运行的不好,无法足额还本付息,但执行担保后不会造成损失,也不能划为后三类,至多划为关注类。

尽管《指引》要求“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但实际操作中,银行仍然是将担保放在第一要位的。因为只要银行最终能收回贷款本息,就不存在预期损失,也不需要为其提取贷款专项损失准备。同时,也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信贷文化:信用贷款少,贷款需担保

银行对担保充足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理因不存在不良,现实也是如此,从2005年开始,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始终保持“双降”(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甚至在金融危机中不良贷款也未大幅反弹。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银行的不良贷款开始大幅反弹。客观原因是担保的效力下降,比如抵质押品价值缩水,有价无市,从而贷款的潜在风险估值增大。主观原因在于五级分类一些标准过于审慎,很多限制性条款让无损失贷款被动调整为后四类贷款。

(二)限制性条款与五级分类核心定义之间的冲突。

一是借新还旧至少划为关注类已有突破。《指引》第10条规定“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至少应划为关注类”。借款还旧又叫“换据”,是实施五级分类前银行常有做法,由于换据后原借款不再逾期,可能会掩饰贷款真实的风险状况。有了该条,银行名正言顺的要求借款人先还贷款,再考虑发放新的贷款,牢牢的掌握的贷款发放权,于是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银行“收后不贷”、“抽贷”等现象层出不穷。

该条款的问题在于,借新还旧也好,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贷款也好,借款人既然能够偿还贷款本息,银行贷款本息均不会蒙受损失,为何至少要划为关注类?好在2014年《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办理“续贷”,即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并规定符合正常类标准的续贷业务,应当划为正常类。可以说是银监会对原《指引》的纠偏。

二是重组类贷款至少要划为次级类过于苛刻。重组贷款是对原有贷款合同的修改,具体表现为贷款期限、金额、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的变更。重组贷款分2种,较为常见的是指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无法遵守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表还款,逾期超过信贷管理政策规定的一定时间,还款情况已不正常,填报机构不得不对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修订,对借款人作出减让安排的贷款。另一种并非借款人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由于贷款原期限与借款人现金流不匹配,经双方协商后对借款合同重新修订,按照现行利率进行延期,银行没有进行借款条件的减让,此类贷款不属于《指引》中重组贷款。

对于第1种重组贷款,借款人即使无法按原定借款合同偿还贷款,但是如果担保充足,银行执行担保后不会造成损失,则不符合次级类贷款的核心定义。

三是逾期重组贷款至少划为可疑类也不符合核心定义。还是同样道理,如果担保充足,银行执行担保后不会造成损失或只造成一定损失,则不符合可疑类贷款的核心定义。

(三)贷款风险分类的怪圈

首先,要弄清楚风险与损失两个易混淆概念。尽管风险与损失联系密切,风险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损失规模来计量,但风险绝部等同于损失本身。实质上,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实际结果;而风险则是一个明确的事前概念,反映损失发生前的不确定状态,可采用概率和统计方法计算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规模。

其次,对预期损失的计量需要历史数据积累。所谓预期损失是指银行承担的风险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造成损失的均值,数理统计中往往称之为“期望”。实践中,一般以历史上的平均损失为依据对未来的平均损失进行预测。而我国银行业由于过于注重担保,在经济快速增长期,担保物始终可以覆盖贷款价值,贷款难以最终形成损失,而形成损失的贷款和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经济周期均不相关,只和担保价值相关,可信的贷款损失数据几乎为空白。即使再科学的模型,没有参数,也无法对贷款的潜在风险准确计量。

最后,缺少数据支撑是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间接原因。由于银行不能准确计量风险,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就难以形成,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成为了银行与监管部门的博弈。银行惧怕损失,不愿承担风险,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充足的抵质押物或找担保公司保证,而担保公司再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这就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得不提的是,在经济上行周期,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增信,降低了小微企业贷款难度,但掩盖了贷款真实风险。由于收益与最终承担的风险不匹配,很多民营担保公司最终走向消亡,银行仍可坐享其成。没有损失,还是没有数据,又形成一个死循环。


准备金计提方法----”1104报表“学习笔记四十

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目前有4个口径,分别来源于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笔者认为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其科学之处,因为该文把握了减值准备的实质,区别了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本文讲述笔者对这部法规的理解,并提供一种填报《G11_II资产质量及准备金》中贷款减值准备的方法。

一、理解相关概念

(一)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

在阅读《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之前,我们先要弄懂2个基本概念,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EL)和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UL),当然还有潜在损失。

预期损失是指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预期到的损失额,银行可以根据历史损失数据预期损失发生的平均水平而确定损失。通常情况由银行当期利润以及前期提取的减值准备来弥补。

非预期损失是指当一定时间内的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的情况下所发生的非预期损失。换言之,非预期损失就是除期望损失之外的具有波动性的资产价值的潜在损失,一般通过经济资本来弥补。而经济资本就是指银行在一定期限(如一年),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如99%),为弥补非预期损失而应当持有或需要持有的资本。

潜在损失(额外损失)则是指超过置信度之外非常小概率(如1%)事件下银行面临的压力损失,这种情况要么破产要么再额外补充资本。

这些文绉绉语言比较难懂,举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我陪3位老人打麻将,以前平均输赢不超过20元,今天我带来200元,我预期今天最多输20元,谁知道1位老人今天手气特别好,不是清一色就是大三元,我200元很快就输完了。这里面20元是我预期损失,180元是我非预期损失。本来输完也就结束了,谁知道1位老人胡了大牌,过于兴奋中风了。出于道义,我把老人送到医院,前前后后花了好几千元,我也不好意思问老人亲属要,这就成为我的额外损失了。”

(二)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弄清楚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概念,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就容易理解了,两者的合计数就是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前一个用来弥补预期损失,后一个用来弥补非预期损失;前一个在税前成本中计提,后一个在税后利润中计提。《办法》的解释也很到位。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三)内模法和标准法

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有点类似于《资本管理办法》中信用风险资产内部评级法。要实行内模法,需要掌握不同信用风险资产品种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相关性和有效期限,这对小银行太难了,还是老老实实用标准法吧。

标准法,是指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风险系数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目前的风险分类就是指五级分类,当然,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通知》和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均指贷款,财政部均鼓励非信贷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方式实施风险分类。我们从G11_II可以看出银监会也赞同信用风险资产均实施五级分类。

二、准备金计提

(一)计提范围

一是银监会计提范围要大于财政部。银监会将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均纳入减值准备计提范围,而财政部的计提范围主要为表内资产,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对不承担风险的购买国债还不计提,我们可以类推表内风险权重为0的资产均不用计提。

二是银行减值准备集中在信贷资产。为满足银监会贷款拨备覆盖率150%的刚性需求,银行拨备主要为信贷资产,只有部分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呆账准备。从实际情况看,表外信用风险资产计提减值的可能性最小,因为表外发生垫款要转表内。多数非贷款类表内信用风险资产可能性也不大,因为银行预期不可能会出现损失。

(二)计提频率

一是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发放贷款和垫款,至少应当按季进行分析,采取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二是年末法人统一计提一般准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统一计提和管理。

(三)计提方法

首先,确定潜在风险估值。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注意的是内模法通过VAR值(在险价值)计算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合计值。标准法则是通过财政部给定标准风险系数进行估值,其中,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按照1.5%、3%、30%、60%和100%的标准系数来判断,非贷款类资产如果已经实施了五级分类,则按不低于标准风险系数来判断。

然后,与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比较。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可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1.5%计提一般准备(注意这里不是减值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新设立银行可能难以一次性达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然而,银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贷款拨备率2.5%和拨备覆盖率150%的刚性需求会导致贷款减值准备非常高,当贷款占计提范围内资产比重很高时。银行的潜在风险估计值不太可能高于资产减值准备,但仍然要满足“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要求。因此,在前几年银行利润颇丰的年度,基本都按照税后净利润10%计提一般准备。按照2%的ROA(资产利润率)计算,5年下来银行的一般准备占比至少也有1%。

三、报表填报

我们先构建A、B两家银行2015年末简化版的资产负债表,假设2家银行贷款类资产余额均为1000亿元, A银行不良贷款率1%,按贷款拨备率2.5%计提减值准备;B银行不良率为3%,按拨备覆盖率150%计提贷款减值准备。2家银行非贷款类资产均为200亿元,五级分类为正常类按1.5%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多年积累,2家银行一般准备均满足1.5%的比例。我们按财政部文件要求,检验A、B两家银行拨备充足程度。具体数据如下表:

(一)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

A银行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900+200)×1.5%+90×3%+7×30%+2×60%+1×100%

=16.5+2.7+2.1+1.2+1=23.5(亿元)

A银行实际已计提减值准备1000×2.5+200×1.5%=28(亿元),大于潜在风险估计值,因此不需要在税后计提一般准备。即便非贷款类资产不提减值准备,28-3=25(亿元)仍超过潜在风险估计值。

同理,B银行潜在风险估计值=(800+200)×1.5%+170×3%+15×30%+10×60%+5×100%

=15+5.1+4.5+6+5=35.6(亿元)

B银行实际已计提减值准备30×150%+200×1.5%=48(亿元),大于潜在风险估计值,因此也不需要在税后计提一般准备。即便非贷款类资产不提减值准备,48-3=45(亿元)仍超过潜在风险估计值。

所以理论上,银行信贷资产占比较高,银行按照银监会目前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基本标准,就不太可能会出现需要计提一般准备的情况,非贷款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动力也不足。但随着银行非贷款资产业务占比提升,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贷款损失准备达不到银监会基本标准,财政部的文件可能会发生一些作用,大家可以自己推导。

(二)贷款减值准备分摊填报

银行现行准备金政策是按照银监会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执行的,这就导致贷款损失准备远远高于财政部文件中的潜在风险估计值。所以,采用标准法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往往也难以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填报在G11_II中。但报表中仍需要将所提准备分摊到贷款的每一种风险分类中,这里就介绍一种减值准备分摊填报法。我们分别以A、B银行为例。

A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25亿元。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为900亿元、90亿元、7亿元、2亿元和1亿元。不良贷款可以按照财政部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

次级类贷款减值余额=7*30%=2.1(亿元)

可疑类贷款减值余额=2*60%=1.2(亿元)

损失类贷款减值余额=1*100%=1(亿元)

正常贷款(正常类+关注类)减值余额=25-(2.1+1.2+1)=20.7(亿元),我们要将20.7亿元减值准备对应到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减值准备之中。并确保2者计提比例符合1.5%:3%=1:2的关系,这里可以设置一个二元一次方程。

设正常类贷款应计提X亿元,关注类贷款应计提Y亿元,得到以下方程式:

X+Y=20.7

(X/900)/(Y/90)=1/2

解方程可得X=17.25(亿元),Y=3.45(亿元)

正常类贷款计提比例=17.25/900=1.92%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3.45/90=3.83%

两者之间满足1:2的关系。将其和非贷款类资产一并填入表中,如下:

按照同样计算步骤,可以填出B银行G11_II资产质量及减值准备金表:

四、笔者评价

一是提出了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概念。明确在税前和税后分别计提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这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但减值的确认需要建立模型,多数中小银行无法做到。银监会文件则强调税前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采用刚性指标方法,操作简单,符合绝大多数采取标准法银行的利益诉求。

二是将非贷款类资产纳入准备金范围。这符合银行信用资产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但对非贷款类资产潜在风险估计值如何科学计算仍较为模糊,比如实行五级分类按标准法计算,没实行五级分类计提一般准备。并且在一般准备的计提要求上不统一,会导致银行多提贷款类资产减值准备,少提非贷款类资产减值准备。

三是对非预期损失的吸收方式过于片面。财政部主要通过增加一般准备来吸收非预期损失,但银行除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充当第一层防线外,还有其他二级资本工具(优先股)和一级资本工具能够吸收损失,确保银行在面临困境时仍能继续经营。

四是动态拨备要求仍来源财政部主观判断。财政部文件也提出了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动态拨备方法,但对计提一般准备的风险资产范围、标准风险系数、一般准备占风险资产的比例要求仍由财政部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参考金融企业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贷款总拨备率等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在经济上行期,无论哪一种计提方法对银行影响均不大,高利润能满足各种拨备要求。当经济增速放缓后,信用风险逐步暴露后,各种计提方法均显得力不从心。如何设计完美的准备金计提办法,需要监管者的“大智慧”。


详解不良贷款腾笼术报表填报----”1104报表“学习笔记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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