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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小课堂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多少






海关小课堂之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多少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叫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1994年9月,我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目前,我国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海关小课堂开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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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海关都保护哪些知识产权?


A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专利权

世界博览会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



Q

二、只有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才能获得保护吗?


A


不是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分为依职权保护和依申请保护两类,前者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及侵权行为主动采取的保护措施,这类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而后者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申请海关予以保护,这种情况下就不限于已备案的知识产权了,权利人只要能够提供法定的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以及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即可。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

依职权保护:

前提——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

启动主体——海关主动启动

权利人担保金——最高10万

扣留后——海关调查、审理、执行处罚


依申请保护:

前提——

启动主体——依权利人申请(存在被驳可能)

权利人担保金——与货物等值

扣留后——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海关不调查



Q

三、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A


1.行政责任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企业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

如果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海关将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依法对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4.信用惩戒

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企业,依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实施联合惩戒。




Q

四、权利人发现有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该如何处理?


A


(一)向货物申报地海关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二)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



权利人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书,列明申请人基本信息、侵权嫌疑货物情况;

2.权利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3.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明和作品照片、专利证书等,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设计还应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4.能够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明材料,如货物照片、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情况、货物的报关信息等;

5.货物已报关的,应提交与货物申报价格相当的担保;货物尚未报关的,应提交与海关预估货物价值相当的担保。



Q

五、海关在收到权利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会如何处理?


A


海关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依法审核。

(一)权利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海关将根据申请实施后续处置:海关发现涉嫌侵权货物的,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书面通知权利人;海关未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将通知权利人并告知权利人办理担保金退还手续。

(二)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海关将书面驳回申请。





Q

六、知识产权权利人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A


权利人自行办理备案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委托境内的代理人办理。



要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主页,依次点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进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互联网+海关”网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


第一步 注册为系统用户

登录互联网 + 海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完善用户信息并提交。


第二步 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并提交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步 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海关总署会在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对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权利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理由,修改申请内容并再次提交。



Q

七、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最多只要交10万元担保?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单次担保金额的确不会超过人民币10万元。这一标准是有前提的——仅限于海关依职权保护而已;如果是依申请保护的话,那可就是“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此外,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总署提交保函的形式,申请截至当年年底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对于潜在被侵权风险较大的企业来说,总担保无论在担保形式、担保时间还是海关的保护力度上都会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

(一)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二)货物价值为人民币2万至20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50%的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万元;

(三)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

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经海关总署核准可以向海关总署提交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为其向海关申请商标专用权海关保护措施提供总担保。

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Q

八、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只做内销的企业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吗?


A


任何企业、个人或组织,只要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合法的,都可以申请。因为内销企业虽然自己不出口,但是其货物也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到海外,同时也会成为被侵权仿冒的对象。企业申请海关备案后,可以通过授权对出口销售其产品的外贸企业进行管理,有效制止侵权商品流到国外,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奠定基础。



      海关提醒      

企业在接受国外的客户所下的订单时,一定要核实它是否取得了知识产权的授权。


大家可以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网站查询知识产权备案情况,避免因侵权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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