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文明观察 】曝光!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危险!!
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成效增强广大市民朋友的文明交通意识本期的《小城文明观察》蒲江交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针对非机动车横穿马路交通违法行为及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向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鹤山社区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罗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公议村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所属社区:鹤山街道狮子树村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尹某某
所属单位:顺丰速运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齐心社区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齐心社区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9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左某某
所属村社:寿安街道金家村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9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张塘村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朝阳大道与桫椤路上段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马某某
所属社区:朝阳湖镇桥楼村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4日
违法地点:
桫椤路中段与驭虹路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杜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梁江社区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3年3月9日
地点:
朝阳大道中国银行外
不文明行为:将非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
时间:2023年3月15日
地点:
广场东路
不文明行为:飞线充电
时间:2023年3月15日
地点:
朝阳大道
不文明行为:将非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
时间:2023年3月15日
道法多了解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人生无捷径
生命无返程
每一次横穿马路
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请市民朋友们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号外 · 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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