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音说法】事实无人抚养?政府来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
政府来保障!
一起来看看
关爱困境未成年人那些事儿
说话间,小敏得知
杨姐要去小区一家小夫妻家
正好是小敏要去进行走访
两口子一个身有残疾
另一个身患重病
如果情况属实
这家小孩符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
可以向户籍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按月领取每个月1400元的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经过镇上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
这个补贴可按月领到娃娃满18岁
看到这儿很多小伙伴
可能跟片中的杨姐一样有很多疑问
我县有哪些困境未成年人执行的儿童福利政策?
怎样才能享受这些政策?
针对以上问题
我们请到了
四川智胜律师事务所的解春蕾律师
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目前,我县对困境未成年人执行的儿童福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孤儿保障
具有我县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办理。
监护人向村(居)委会申请,经村(居)委会调查、镇(街道)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二是困境儿童保障
具有我县户籍、未满18周岁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儿童可以申请。
(1)重病。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或所患疾病在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
(2)重残。残疾等级为国家标准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监护人向村(居)委会申请,经镇(街道)核查后报县民政局复核,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三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监护人向村(居)委会申请,经镇(街道)查验后报县民政局确认,符合保障条件的,从次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以上三类儿童从幼儿入学到大学可享受相应的教育资助政策,在保障期内同时可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助力健康成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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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徐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