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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0月1日起,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017-09-08 赵汇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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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保报销比例 

10月1日起提高5个百分点


为解决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看不起病的问题,经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 和新农合)报销比例。


9月6日,甘肃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城乡居民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普调5个百分点的报销政策,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政策调整。对于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报销政策直接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尚未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按照现行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同时,各统筹地区在制定普调政策时,要根据当地医保资金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测算,允许2017年资金不提取风险保证金,但不得透支。




兰大一院医疗联盟签约 

分级诊疗网上平台启动


9月7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疗联盟签约暨分级诊疗互联网平台启动仪式在兰举行。活动中,兰大一院与榆中县第三医院、天祝县人民医院、礼县人民医院等136家县级医院签约建立了医疗联盟。


据了解,近年来兰大一院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先后与301医院、华西医院、中日医院、协和医院等国内著名的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引进国内先进的医疗设备,提升医院的专科水平。


同时,主动与基层医院联系,按照省上要求建立医疗联合体,使甘肃老百姓在当地就能享受更优质医疗服务。先后与136家县级医院建立医疗联盟,并创新远程医疗模式,利用“互联网+医疗”,开发了兰大一院医疗联盟平台医生APP手机端,通过该平台,患者、医生可搜索、查看各类病种的专家信息;医生可在线预约专家,上传病例信息、化验报告、影像资料、影像报告、病理报告、医嘱资料等;可与专家进行电话会诊、视频会诊,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医师的联系。


此次该院与兰州银行共同建设的医疗联盟分级诊疗互联网平台,将充分发挥省级三甲医院的医疗资源效能,实现资源的互联互通,真正实现分级诊疗,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让老百姓在基层就能享受到省级专家的更优质医疗服务。


文丨兰州晨报记者赵汇

编辑丨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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