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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 网红饮料竟属于“新型毒品”,遇到请立即举报!

2017-10-04 有料爱看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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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名叫“咔哇潮饮”的饮料在年轻人群里中“走红”,但据相关部门检验,该饮料中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γ-羟基丁酸”(GHB),会造成人暂时性记忆丧失,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资料图

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近日发布警示信息,提示青少年群体不要接触该饮料,群众发现此饮料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咔哇潮饮”属于新型毒品


据滨州市工商局介绍,在该饮料的瓶外装上,厂家标示所含成分为“γ-氨基丁酸”,但经相关部门对饮料成分进行检验和分析后,发现其中含有高浓度的“γ-羟基丁酸”。滨州市工商局提醒,该饮料属于新型毒品!

△资料图:“咔哇潮饮”饮料外观照片


二者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性状上却差距甚远。


什么是γ-羟基丁酸?

γ-羟基丁酸,又称4-羟基丁酸,或GHB,G水。是一种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发现的物质,亦存在于葡萄酒、牛肉、柑橘属水果中,也少量存在于几乎所有动物体内。它也是一种神经药物,是“液体迷魂药”的主要成分,在许多国家被认定为毒品,在许多地区被禁用。


△资料图


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图自视觉中国


目前,该饮料生产线已被公安部门查封。滨州市工商局在对各大电商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后,暂未发现相关商品出售。但根据相关部门调查,在一些娱乐场所内仍存在“咔哇潮饮”饮料。


滨州市工商局提醒,青少年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也应特别叮嘱孩子注意防范,目前公安机关已在严查。群众如有发现该饮料在售卖,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工商和安监部门举报。



国家食药监总局:严肃查处


近日,广东佛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咔哇潮饮”饮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广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相关食品,查封扣押涉案食品及原辅料。


“咔哇潮饮”饮料主要在娱乐场所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


△图自视觉中国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所在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肃查处销售“咔哇潮饮”饮料的违法行为。


现在毒品伪装越来越多!

特别提醒:远离这种饮料,

如有发现,

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丨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编辑丨孟煜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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