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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起,省二院交由西北民族大学管理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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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西北民族大学5月9日签定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二院)交由西北民族大学管理,西北民族大学在省二院的基础上设立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继续保留“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甘肃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


另外,从2019年开始,西北民族大学增加医学类招生规模和在甘肃省的招生比例,争取到2021年在甘肃省招生比例达到计划的50%,并积极承担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


4月12日,国家民委、省人民政府在兰签署了《共建共管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协议》,决定依托省第二人民医院共同建设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于推动省第二人民医院快速发展,提升西北民大医学教育水平和办学层次,壮大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为民健康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省卫健委将省二院交由西北民族大学管理,由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直属附属医院的学科建设、临床教学、医疗业务、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等日常管理工作,省卫健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省卫健委将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发展纳入甘肃省卫生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优等方面按省级医疗机构给予同等对待。


省卫生健康表示委将落实好共建共管协议的各项措施,与西北民族大学一道,全力支持医院的改革发展。总体上坚持 “四个不变”,确保共建共管后医院的“保障水平、服务能力、职工待遇”只增不减。


保持省级医院地位不变。挂牌后,省上将继续保留“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保留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继续将医院发展纳入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其他省级医院同等对待。


保持省级投入不变。保证医院床位及设备补助、固定资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项目安排等省级投入政策及渠道不变。


保持医院编制和人事管理不变。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技术职称评定、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仍按照原渠道予以保障。医院编制内人员实行“同城同管、同城交流”,人事管理原渠道不变。医院班子人选由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北民族大学共同考察确定。


保持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不变。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能。


共建共管期间,从2019年起,由西北民族大学负责落实每年对西北民大直属附属医院不低于2000万元的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民委对西北民族大学医学教育和直属附属医院建设的专项支持。


共建共管后,省二院的日常管理,包括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学科建设、临床教学、医疗业务、医疗质量、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工作交由西北民族大学负责。


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省二院)班子人选由省卫健委、西北民族大学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共同考察确定,由省卫健委党组任免省二院班子,由西北民族大学党委任免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班子。


当日,“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揭牌。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武永明 记者赵汇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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