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发展 的指导意见》出台
2016年9月6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等系列决策的重要部署,是深化林业供给侧改革的新举措,是开辟林农增收新渠道、实现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为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林业电子商务发展是完善林产品市场机制的重要举措,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林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开展林业电子商务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联动,示范带动;强化应用,促进融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0年,实现林业电子商务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良好,对完善林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林农就业、繁荣林区经济、助力林业精准扶贫起到明显带动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林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四大任务”。
《指导意见》强调,发展林业电子商务应着重建设“五大体系”,即林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林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开展林业电子商务“五大示范”,即林业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林业电子商务示范、电子支付创新应用、跨境林业电子商务、林业电子商务扶贫。
来源:信息办 冯峻极 张翼 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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