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视时评|军委新颁《实施意见》中的“容错六条”,你读懂了吗?
日前,有一条颇为重要的新闻,被各大媒体分别转发。然而,其中的“新闻点”,你捕捉到了吗——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军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要把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作为关系军队建设全局的紧要大事,作为党委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实施意见》专门强调指出,正确看待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如何“容错”?何以“纠错”?对此,《实施意见》给出了鲜明而具体的指向,“特别是以下六种情形,要同故意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下面,我们就把这“容错六条”逐条细看——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中,因认识局限、形势变化等因素出现过失的;
二、在实战化训练、执行战备任务等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三、在深化部队改革、推进建设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发生失误错误的;
四、在临机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因情况紧急导致一般性工作失误的;
五、在尚无明确限制和政策规定的探索性试验、开创性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的;
六、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出现一定失误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容错六条”中发生错误的“环境词”:“认识局限、形势变化”“不可抗力、难以预见”“ 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主动作为、迎难而上”……
长期以来,由于军队工作的特殊性,我军一直保持着强烈的自我约束机制。也正因此,在特殊年代和特殊环境里,人民军队也被打造成了“用特殊材料造成的”武装集团,在各个战场、各条战线、各种敌人面前,保持着无与伦比的打赢能力。与此同时,这种特殊的自我要求,也成为我军鲜明的传承与特色。
然而,时代在发展,军队建设的任务也出现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种新型任务的挑战与创新,既需要军人的果敢与担当,也呼唤科学的管理与体制。尤其在用人这一激励广大军队干部干事创业的核心问题上,一些单位中存在的较为固化的认识,还不同程度上影响并制约着干部尤其是一线干部的创新与创造热情。
改革,就当为主动作为者担当,就当为迎难而上代言,那些先行先试、勇于开创的各岗各职的主官们,就应当在背后为其立起一道厚实的“容错之墙”。
军委《实施意见》专门强调,“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评先评优要不受影响。对因领导责任受到处分已过影响期,且能够改正错误、做出工作成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时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
从具体而全面的“容错六条”,到全程跟进的“暖心工程”,《实施意见》展现的,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有铆住核心的求实态度,更有直面矛盾的担当精神。
可以相信,有了这种更为科学的工作环境与用人标准,广大干部绝不会把工作中的“容错机制”作为工作底线,而会更加努力追求,不断强化担当主责主业、狠抓练兵备战的意识,正确看待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严肃纠正“坐、等、靠”现象,大力纠治和平积弊,鼓足新时代奋斗者的干劲激情,争取在工作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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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飘带
责编: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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