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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税法实施后,税负会增加?!想套路我,我可是做会计的!

李嘉亮 李一硕 中国会计报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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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直有购车需求的王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询问她是否要在7月1日之前购车,并声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将会增加王女士的税负。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王女士十分困惑,“怎么还增加税负了呢?”

事实上,王女士正在被“营销”。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相关具体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而并不是简单以开票价×10%。营销商如此偷换概念,是在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选择。

那么,新公布的《车辆购置税法》到底给了消费者怎样的优惠?征收上有哪些新变化?作为4S店的财务人员,应该注意哪些环节的会计核算?


税收红利多重叠加

进入2018年,狂奔了10年之久的中国车市疲态尽显。自2018年8月以来,产销量正式进入负增长轨道,最终2018年全国乘用车共销售2235.1万辆,同比下滑5.8%。这是中国车市销量连续增长28年后首次迎来同比下滑。

事实上,此次《公告》中对税基的改变将给寒冷的车市带来一丝暖意。《公告》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看来,我国车市的疲软,既有消费趋于饱和的因素,也有人们环保理念增强、新能源汽车替代的影响。但是,此次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将税基由过去的指导价调整为裸车成交价,既尊重了汽车销售内在的行业规律,又让老百姓获得了减税降费的实惠。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我国增值税税率从过去的17%下调到16%乃至现在的13%,车辆购置税的叠加因素,会进一步放大减税降费的效果。

车辆购置税税基由指导价调整为裸车成交价,仅此一项,消费者能有怎样的获利呢?

北京华财仁合税务师事务所首席咨询师张海涛告诉记者,实际缴税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他举例说,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2万元的汽车,打折后最终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为10万元,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购置税税率(10%)。

在7月1日前,按照官方指导价12万元计算的应纳税额为10619元[12万/(1+13%)×10%];在7月1日后,按照实际购买价格10万元计算的应纳税额为8850元[10万/(1+13%)×10%]。这较原先节省了1769元。

如此算来,王女士的疑惑是有道理的。除了规范计税价格核定方法、让利消费者之外,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认为,新的《车辆购置税》还兼顾了汽车市场的消费需求。他说:“税收政策的导向与一定时期的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当前,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内需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但从今年前四个月的汽车销售量来看,汽车销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有着小幅下降,政策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

对此,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表示,在新政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不含税支付金额,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这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消费者购车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退车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在《车辆购置税法》出台后,退车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规定就受到了广泛关注。此次《公告》对如何核算进行了明确。

《公告》明确,对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张海涛举例说:“某车主购买了一辆12万元的车,则需要缴纳10619元车辆购置税,若车辆已经使用2年,因某种原因需要退车,则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为8495元[10619×(1—2×10%)]。”

在王冬生看来,退车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符合常理。他说:“车辆购置税是一种行为税,如果把车辆退回,购车行为取消,已纳税款当然要退回。在其他税种中,也有类似规定,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比如增值税,已经计算销项的收入,如果将款项退回,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退回当期的应税收入。”

白彦锋则认为,退税行为有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合情合理。进一步来讲,这为纳税人购车提供了“试错”的机会,有助于打消纳税人消费购车的后顾之忧,将从一定程度上促进车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规范经销商发票行为

《车辆购置税法》同样对汽车经销商经销行为进行了规范。

白彦锋告诉记者,7月1日开始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代替了以前的暂行条例,所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可能是会更好地规范汽车经销商4S店的开发票行为,从而大大降低虚开发票或者故意把发票价格开低的情况发生。

他说:“虽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乘用车市场,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一些车企还是凭借自己的品牌优势存在‘店大欺客’的问题,少数汽车经销商也存在不法经营的问题,一方面损害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还在国家税收上‘做小动作’‘动歪脑筋’。随着《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和实施,税收的法律刚性和权威性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对于净化汽车消费环境、规范汽车销售秩序,都将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同时,随着我国逐步加大打击虚开发票力度、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等举措,也会促使4S店财会人员对发票问题保持警惕,避免因小失大。

崔东树还强调,《车辆购置税法》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既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合理稳定,又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规范了市场的交易行为。因而,他认为从长期来看,车市交易行为的规范,将有助于汽车行业更好的发展,消费者买车有法可依,经销商卖车有规可循,汽车税制体系也会更加完善。


来源:《中国会计报》5月31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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