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斓 · 新书】何 帆 | 匆匆与生活讲和,岂非负了少年
【编者按】这幅画是法国画家Thomas Couture (1815-1879)笔下的《法官匆匆去开庭》(A Judge Going to Court)。每次看到画中这位匆匆忙忙,略显狼狈的法国法官,总觉得有种莫名的亲切感,仿佛看到中国基层法官的影子。当时就决定,以后若有可能,会把这幅画作为自己某本书的藏书票主题,并向所有基层同行的致敬。如今,这本书终于来了,它就是:经过全新增补的《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现将新书后记、目录发出,供大家了解修订内容。这本书的『签名+印章』版将于9月21日早上6点至9月22日晚上24点在麦读微店限时开售,大家轻点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即可获得。
作 者 | 何 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说 明 | 本文为《大法官说了算》后记
写下这段文字时,距初涉译事正好十年。十年时光,译书11本,著书4本。这其中,有法官传记、判例故事,也有专业著述和通识读本,但主题始终与司法相关。而《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则是唯一一部原创的非学术作品。
创作本书,更多是翻译余兴使然。据读者反映,我翻译作品的一大特点,是译者注释较翔实,对历史背景、人物经历和轶闻趣事都有交代。说白了,就是够八卦。之所以增补这类“八卦”,是因为它们大都在翻译过程中让我“卡壳”过,属于本人的知识“盲点”范畴。
那些通过检索史料、核对背景、查阅文献才弄明白的事,自觉有必要以注释形式与读者分享。不过,译注能够承载的篇幅毕竟有限,过多就有喧宾夺主之嫌。所以,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将某些有趣有料的知识点扩展为文,间或在报刊发表。
上述好奇心延伸下来,就演变为那些与法官选任、莎剧考证、律政偶像、司法伦理、文档解密、判决脚注相关的文字。它们回答的,也是我初涉译事时的疑问:大法官是怎么产生的?美国法官全是终身任职吗?为什么许多州宁愿定期“选”法官,也不愿让他们稳坐审判席?大法官判案时,会受民意和专家意见影响吗?法官助理如何“辅佐”法官判案?历史上那些脍炙人口的判词,是否真由助理“捉刀”?
除了新知,还有判例。按理说,研读判例是管窥域外司法、洞悉法官个性的最佳路径,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姑且不算协同意见书、异议意见书)动辄上万字,阅读既是智识挑战,也是体力重负。
记得台湾大学王兆鹏教授撰文提到过一则轶事。1992年,王先生尚在芝加哥大学准备期末考试,意外发现几名日本同学正手捧日文书翻读。他暗自纳闷,大考将近,大家都忙着啃英文判例,这些人怎么还有心情读日文书?后来向相熟的日本同学打听,才知道美国法院重要判例早已被日本学者同步翻译为日文,分门别类,结集出版。因此,日本学生只用读母语,就能轻松应付美国法学院的考试。
其实,在海外判例编译方面,我国台湾地区也不输日本。本世纪初,台湾“司法院”就组织专人,定期翻译美国、德国、日本最高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最新判例。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判决选译》已出版至第七辑,几乎涵盖了近半个世纪所有重要判例。“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也从1995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连续出版多辑 《美国最高法院重要判决之研究》,对重要判例逐一进行学理阐释。
我曾问一位台湾地区法官,你们编译这些判例,价值何在?因为对外国判例感兴趣的人,会从网上下载原文阅读,而没兴趣的人,即使你翻译得再通达流畅,也不会多看一眼。
这位老兄笑言,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对判决有兴趣却没时间阅读原文。如果这些判例对一个法官处理案件,一个学者建构理论,一个学生思考问题有所启发,就是翻译价值的最好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翻译引介,甲国法官可以见证乙国法官对相似问题的推理演绎,洞悉乙国法治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长此以往,对甲国法治亦是一种促动与推进。
我非常赞同这位台湾同行的话。的确,人类之间的纠纷皆有共性,外国法院的判例,回应的未必就是我们陌生的问题,也未必对我们的法治建设没有意义。相反,在缺乏洞察与了解的基础上,就急于给一国司法贴上某种主义或某个阶级的标签,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引介新知的同时,我也将判例故事作为写作重点,并将着力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写作方式上,尽量以化繁为简的风格呈现。作为业余研究者,我没有足够时间、精力去翻译判决全文,只能以故事方式交代案件背景、来龙去脉、主要争点和判决影响。写作流程通常是:用3个小时精读判决,1个小时浏览审判背景和相关判例,2个小时阅读 《纽约时报》 《华盛顿邮报》 《纽约客》 等报刊与专业博客(主要是SCOTUSblog)上的解读文章,之后再用2个小时写作。换言之,自己扮演的是一个“替读者”角色:通过“替”大家阅读最新判例,择出若干有代表性者,以随笔形式引介。这么做的好处是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方便传播,但在呈现案件的复杂、多元性上,难免有所不足。
第二,判例题材上,追求与中国当下现实对应。本书虽是“美国司法观察笔记”,但也体现了一名中国法官的现实关切。对美国人来说“一言不合,马上翻脸”的案件,如限制堕胎、政教关系、枪支政策、同性恋婚姻、种族平权措施等,中国读者未必关心,与我国国情也有距离,所以未作充分展开。本书收录的判例,侧重司法伦理、法官选任、庭审直播、网络言论、死刑裁判中的民意因素、连续讯问嫌犯的时间间隔、错案纠正的法律机制、法医出庭的必要性、被告与控方证人的对质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等题材,其中缘由,不言自明。
第三,时间节点上,主要选取近十年的判例。一段时间以来,身边师长和朋友津津乐道的,多是联邦最高法院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里程碑式判例,如“布朗案”“罗伊案”“米兰达案”和“沙利文案”等,而最近数十年内的重要案件,则少有人提及。国内许多介绍美国最高法院的书籍,谈到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就戛然而止,仿佛大法官们近十年根本没审过什么案子。尽管“医保案” “同性恋婚姻案” 会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热点,但大家总体上并不关心最高法院判过什么案子,以及这些判决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我在研读判例时,多少会考虑到时效性,尽可能拣选2000年之后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方便读者对照历史与当下。
《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初版2010年面世后,取得一定反响,成为许多法学院学生、律政剧粉丝了解美国司法的基础读物。最近两年,许多读者反映书已脱销,希望适时重版。考虑到随着法政常识的普及,广大读者对美国最高法院及其大法官已有足够认知,遂放弃偷懒心态,对全书进行了大篇幅增订:
第一,全面修订。结合斯卡利亚大法官逝世等时事进展和最新判例,补充了新内容、新背景,确保与当下不脱节,并删除了部分不合时宜的文字。第二,增补新文。补充了2篇介绍法官选任制度的文章,增加了近年撰写的13个判例故事。第三,调整体例。将占原书三分之一篇幅的大法官列传、联邦司法系统历年报告删除,替换为近年为一些法政译著撰写的序言,以及我本人对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访谈内容。这些序言和访谈侧重提供知识增量,内容应当经得起时间检验。
原书31.5万字,经过增订后共37.8字,考虑到删减、替换的部分,约有20万余字是新增内容,虽然书名未变,但基本上算是一本新书了。
在原书基础上,我和编辑曾健先生还在装帧上下了很多功夫。如前所述,《法官匆匆去开庭》印在了本书扉页上。
同时,我们还给很多有趣的司法“八卦”配上了图片。例如,文中提到,金斯伯格大法官特别喜欢最高人民法院送她的中国法袍,可惜正式开庭时不能穿,只好每次参加法学院模拟法庭时穿中国法袍过瘾。于是,我们配上了这张身着中国法袍的美国大法官图片。
必须承认,虽然仍保持“一年译一书”的频率,但从2012年起,我的精力已逐步转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规划和推进上,业余在清华大学开设的课程,也以“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为主题。但是,这并意味着我不再关心域外司法的进展,或者放弃译介法政新知的努力。
对我而言,“放眼世界,立足国情”是一名改革者应当有的心态与格局。长期从事域外司法研究,至少对从事司法改革有三点帮助:
一是明是非。面对域外法治经验,能够知其然和所以然,既不片面否定,也不盲目认同。
二是知进退。司法也是政治的组成部分,中国如此,美国亦然。面对纷繁芜杂的争议纠纷,司法如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适时回应民意共识和社会形势的“大气候”,联邦最高法院的实践值得参考。
三是择善从。有些域外制度受文化和体制制约,不宜移植引入,但诸如法官惩戒、业绩评价、事实审与法律审的界分等技术层面的经验,对我们解决“中国问题”应当有一定启发。
这些年来,自己一直保持一种相对紧张的状态。虽然工作日益繁忙,但写作与翻译仍是业余生活的主题。甚至连未来几年该做什么研究,该译哪些书,都已预先做了安排。
其实,自己何尝不羡慕那种淡漠从容、闲云野鹤的生活,但是,如果还存有追逐智识的激情,还愿享受吸取新知的愉悦,还试图通过努力去改变些什么,为什么要早早停下脚步呢?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匆匆与生活讲和,岂非负了少年?
是为记。
【目 录】
序言:大法官说了算的国度
壹 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
-大法官凭什么终身任职?
-别了,斯卡利亚大法官
-大法官如何产生?
-选大法官,还是选政治家?
-选法官,等于买法官?
-民选法官应如何回避?——卡珀顿诉马西煤炭公司案,2009年
-律政偶像与法律文化传播
贰 大理石神殿内的秘密生活
-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法官助理,还是助理法官?
-法官为什么疏远法学期刊?
-大法官是合格的历史学家吗?
-“发挥余热”的退休大法官
-说出你的秘密
叁 E时代的法院
-判决书脚注与“维基百科”
-当摄像机与言论自由一起退出法庭
-大法官们,请看镜头
-拍你就是监督你——西蒙·格里克诉约翰·坎尼夫案,2011年
肆 穿上法袍你就不自由了
-大法官该如何回避?
-法官与被告的双输: “芝加哥七君子”审判
-律师说得,法官说不得——布罗德曼诉司法惩戒委员会案,1998年
-凭什么限制法官候选人的言论自由?——明尼苏达州共和党诉怀特案,2002年
伍 请容我畅所欲言
-淫秽作品与言论自由
-公共图书馆电脑须装过滤软件吗?——美国诉美国图书馆协会案,2003年
-法律保护不雅言论吗?——联邦通讯委员会诉福克斯电视台案,2009年
-当判决书遭遇不雅字眼
-国旗烧得,十字架烧不得——弗吉尼亚州诉布莱克案,2003年
-常识冲突怎么影响民主走向?——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2010年
-“狗咬狗”视频为什么受宪法保护?——美国诉斯蒂文斯案,2011年
-电子游戏、格林童话和言论自由——“布朗诉娱乐业商会案”,2011年
陆 毒树怎能结出好果
-让子弹在身体里飞一会儿——温斯顿诉李案,1985年
-看不见的“搜查”为何违宪?——基洛诉美国案,2001年
-毒品藏进学生内衣怎么办?——萨福德统一学区诉瑞汀案,2009年
-“非法证据”一定得排除吗?——赫林诉美国案,2009年
-谁有权碰你的短信?——安大略市诉库昂案,2010年
柒 律师不来,啥也不说
-警察聊天何以变成“讯问”?——罗德岛州诉英宁斯案,1980年
-你是否有权保持沉默?——查韦斯诉马丁内斯案,2003年
-换个时间,再问一次——马里兰州诉沙特泽案,2010年
-嘘,请认真听我宣读你的权利——佛罗里达州诉鲍威尔案,2010年
-假如你的律师欺骗了你——帕蒂利亚诉肯塔基州案,2010年
-律师当庭打瞌睡怎么办?——斯特里克兰诉华盛顿案,1986年
捌 没有对质,如何反驳
-“请看着我的眼睛指控我”——克劳福德诉华盛顿州案,2004年
-遗言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密歇根州诉布赖恩特案,2011年
-为何令法庭科学家疲于奔命?——梅伦德斯-迪亚兹诉马萨诸塞州案,2009年
-法庭科学家Vs.对质条款——布里斯科诉弗吉尼亚州案,2010年
-大胆办案,给你特权——范·德·坎普诉戈尔茨坦案,2009年
-“死囚”与检察官的对决——康尼克诉汤普森案,2011年
-谁来关注性犯罪者的人权?——美国诉康斯托克案,2010年
玖 生死岂能两由之
-死神的闸门再次打开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1976年
-智商决定命运?——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州案,2002年
-弱智死囚的“双重危险”——博比诉比斯案,2009年
-“请温柔地杀死我”——巴泽诉里斯案,2008年
-死刑民意该如何判断?——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案,2008年
-法律怎能限制公民“洗冤”?
-用DNA “洗冤” 是宪法权利吗?——地区检察署诉奥斯本案,2009年
-谁有权剥夺孩子们的未来?——格雷厄姆诉佛罗里达州案,2010年
拾 斑斓书影前后的碎碎念
-法律的傲慢与文学的偏见——《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译者序,2009年
-与伟大的心灵相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主编的话,2011年
-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哈里·布莱克门的最高法院之旅》译者序,2011年
-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译者序, 2011年
-法官、民主与实用主义——《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译者序,2012年
-这个职业很神圣,也很艰难——访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2012年
-探寻守护公正者的内心世界——《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译者序,2013年
-传播通识,呈现复杂——《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译者序,2013年
-司法群星璀璨时——《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杂忆》译者序,2014年
-打开一扇窗——《到法学院学什么:美国法入门读本》译者序,2014年
-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美国著名法官讲演录》译者序,2015年
-问学者的好奇心——《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推介序,2014年
后 记 | 匆匆与生活讲和,岂非负了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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