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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条专项举措助力赣江新区发展!与你有关!

2017-09-06 头条江西



好消息!

9月5日,江西省人社厅出台20条专项措施

支持赣江新区加快发展!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管理

新建10个各类博士后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上新区享受设区市级计划单列

并在项目资金分配中予以重点倾斜

......



9月5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该厅出台了《关于支持赣江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20条专项支持举措助推赣江新区建设发展,赋予赣江新区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管理和新区工资审核等权限。

赋予新区工资审核及职称评审自主权

据介绍,赋予新区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新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特别一提的是,我们将赋予新区工资审核权限。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新区管委会自主办理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年度考核合格正常晋升、职务(岗位)晋升等有关工资变动业务。鼓励新区探索绩效激励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人社厅规划财务处处长查金滚介绍说。


省人社厅还向赣江新区下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人事调配权限。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新区管委会公务员转任、调任手续,由新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自主办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由新区管委会按规定自主办理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事调配手续。


新建10个博士后站及创新实践基地

据介绍,入驻赣江新区的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其招聘方案由事前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即由单位在编制和岗位总数内,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和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事后将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情况和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同时,支持新区自主制定引才优惠政策,鼓励新区内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出台引才政策。支持新区建立人才服务窗口,设立人才服务中心,开展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为新区内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支持新区企业设立博士后平台,指导、帮助新区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力争在新区新建10个各类博士后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区博士后人员申报科研经费和日常经费资助给予倾斜。


“国字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户新区

我省支持赣江新区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前全国第9个“国字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落户赣江新区。


同时,支持赣江新区规划建设金蓝领职业培训园。对入驻园区的技工院校对接新区重点产业进行专业设置的,采取院校自主设置的方式实施清单式管理(除预备技师层次外)。 支持赣江新区开展引才引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试点。


20条举措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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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发布

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邹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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