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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捕捞海产品不会被禁

海洋网 2020-09-15


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五部门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捕捞水产品除外,不属于本次被禁止交易的野生动物。



疫情当前,追本溯源,人们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到蝙蝠等野生动物身上。据相关科研结果,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蝙蝠。


从一些人的餐桌美味到人人喊打,许多人提出应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记者为此采访了业内专家和部分野生动物养殖户等。


问题一吃蝙蝠谁来管?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我国有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8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8种,还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以及昆虫120属所有种等都纳入保护范围,禁止包括食用在内的上述所有行为。


但是,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


“动物防疫法中对动物防疫的范围规定,针对的是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说,虽然蝙蝠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是“自由之身”,在动物防疫法中却处于模糊地带。由于缺乏相应的检疫规程等因素,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实施检疫。


蝙蝠,或许还真是监管的真空地带。


除了蝙蝠,穿山甲、果子狸、蛇等都曾是一些食客餐桌上出现的“野味”。



专家表示,很多野生动物中都存在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的隐患。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会对野生动物资源和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从而引起整个生物链的崩溃。

问题二海洋湖泊捕捞水产品算不上野生?是否也在被禁名单内?


野生动物被禁绝之后,很多从事进口海捕海鲜的海产人都在担心,自己经营的品种也会被禁止销售,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五部门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文规定,捕捞水产品不属于本次被禁止的野生动物交易名单内。



事实上,捕捞水产品不被算作野味禁绝是有科学依据的,据威海市海洋发展局调研,人类历史上重大的人畜共患的疾病如疯牛病、口蹄疫、猴天花,近年来流行的SARS、禽流感、埃博拉病毒、新型冠状病毒,其宿主多数是来至陆生动物(牲畜或野生动物)。目前已被发现的人畜共患病超过300多种,最常见的就有几十种,如炭疽病、鼻疽病、猪丹毒、布氏杆菌病、结核病、口蹄疫、疯牛病等;寄生虫病主要有囊虫病、旋毛虫病、蛔虫病等。


为什么到目前为止,给人类造成重大损失的疫病的宿主均来自陆生动物而非水生动物?


首先,生存环境共异性。人与陆生动物生活环境存在很多共性,都是生活在陆地上,有着相似的气候环境、水文环境、地理环境。相同的生存环境所面临和接触的病原体也存在很多共性和相似性;而绝大多数水生动物是完全生活在水中,与人类不存在共同的生活圈,不同的生存环境,所面临的病原体种类、致病性、传染性也存在很大差异性,这样就大大减少人类与水产养殖动物相同重大疫病发生和感染可能性。



其次,病原体传播媒介共异性。人与陆生动物均生活在陆地上,都是通过肺呼吸空气来获得氧气,这样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人与动物之间就存在疾病传染、交叉感染的途径和可能,如可以通过空气、飞沫、粪便、皮肤接触等方式进行传染性疾病传播;


同时,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大,使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地理距离缩小到能互相传播疾病的范围,加快了人畜共患病的流行机率;人类大量捕抓、吃食野生动物,也大大提高人类与野生动物接触机会,大大提高交叉感染风险,加快病原体的传播和疾病发生。



而水生动物生活在水中,从水中获得呼吸所需的氧气,水生动物与人类存在一道天然的、安全的气水保护屏障,以上存在人与陆生动物之间可以通过空气、飞沫、粪便的等疾病传染途径被有效的切断。相应的人与水生动物疾病交叉传染可能性也就大幅降低。同时,水产养殖环境存在较强的区域性,这为人们在中间宿主(比如钉螺)控制和消灭上带来可控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加有效切断中间传播渠道,减少疾病造成更大传播可能。


最后,免疫系统高低差异性。人的免疫系统要比水生动物免疫系统进化的更高级、更复杂、疾病免疫及防御能力更强,而水生动物免疫系统相比人与陆生动物要低级很多,甚至有些水生动物(如甲壳动物)还处于初级的非特异性免疫阶段,免疫及疾病防御能力相对弱很多;自然界遵循“物竞天择” 、“万物相生相克,讲究平衡之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等规律,在水生动物这个低级“道”(免疫机制)所选择出的“魔”(病原体),或许会对其本身造成致命性危害,却不足以对具有更高级的、更复杂的、免疫防御力更强的免疫防御机制的陆生动物和人类构成威胁。


相反,陆生动物的免疫系统进化程度、复杂程度、免疫防御能力与人类免疫系统相近,其免疫器官、免疫机制与人类存在很多相似性,因此相类似“道”(免疫机制),有很大概率造就相似的“魔”(病原体),这个高级“魔”对人类和陆生动物极可能造成同等致命性的危害,且存在很高的交叉感染可能性。


水生动物对人类在重大疫病共患和传播上具有极高安全性,同时还为人类带来诸多好处。水产品含丰富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胆固醇、低脂肪等高价值,高品质的营养物质,多吃水产品有助大脑发育、降血压、延缓衰老、增强机体免疫与疾病防御力等诸多好处。因此,多吃水产品不仅安全,而且有助于增强体质,抵抗疾病传染。


问题三吃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安全不安全?


“野生动物”这一概念,不仅指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还包括人工繁育的除家畜家禽之外的所有动物。因此,同样是一种动物,如果捕食自然野生状态下的就可能触犯法律,但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则没有问题。


例如,自然生境中的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捕会受到法律严惩。但由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在一些地方,人工养殖梅花鹿已成为作为药用、食材等的新产业。


在广西灵山县,养殖眼镜蛇和滑鼠蛇已成为当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蛇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蛇类研究会副会长冯德进说,灵山县约8000户农户养蛇,之前这些农户90%都是贫困户,通过养蛇陆续脱贫了。2019年全县共养殖420万条蛇,全部集中到广东佛山蛇类批发市场销售,养殖的蛇类多数时候是赚钱的。



黑龙江拜泉县梅花鹿养殖大户杨树林介绍说,他家一年养殖梅花鹿200只左右。不仅交易鹿茸、鹿种,一部分鹿还供应到广东。“养梅花鹿省人力、吃得少、价格稳定,一头鹿每年至少挣三四千块钱。”他说。



据统计,我国以供应食品、毛皮、药用原料、科研试材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约100种,养殖企业及养殖户约50万家(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年产值约500亿元。


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仍面临检疫等现实问题。冯德进说,蛇是后来发展起来的产业,当地没有检疫部门受理,更没有检疫标准,发不了检疫合格证。他还透露,进入市场的大部分野生动物也都没有检疫标准,如竹鼠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动物疫病防控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但由于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防疫检疫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监管到位。


检疫缺失的现实下,的确很难说,用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是安全的。


问题四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否可行?


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疫情暴发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些科学家也联名呼吁尽快修改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不过,市场上仍然有不同声音,认为没必要“一刀切”。杨朝霞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树立公共卫生安全的立法理念,建议在扩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范围的同时,明确禁食蝙蝠这类有证据证明极有可能有食用风险的野生动物。动物检疫法也应填补漏洞,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捕获的动物,只要在市面上出售,都要进行检疫。


但是他并不建议全部取缔人工饲养野生动物这一产业。“法律是一种利益平衡,为保护一种利益损失另一种利益,在没有做好平衡的情况下会引发新的问题。”他说。


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长冉景丞表示,人工饲养的梅花鹿、鸵鸟等不应该归入对野生动物的管理范围。只要养殖技术成熟、检疫标准完善,它们完全可以当作家禽家畜饲养,满足市场需求。


冯德进认为,发展野生动物养殖是一些地方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监管检疫,实现规范管理,让产业更好发展。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评估出台养殖技术成熟、适合人工饲养的动物名单,规范检疫标准,允许这类物种进入市场,做到合法来源可追溯。同时,不是合法来源的,尤其是盗猎盗捕,要坚决打击。


但也有人认为,只有从立法层面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才能堵住非法盗猎盗捕进入市场的漏洞,这是关系14亿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局。


目前,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产业,何去何从仍未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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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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