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造假案调查取证完成,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4月1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通报“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造假有关调查情况”。
通报称针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造假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迅速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派员参与调查。
目前,广东省市联合调查组已完成对编制单位的调查取证,案件进入立案处罚阶段。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此前报道,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被指涉嫌抄袭。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字眼,涉嫌抄袭湛江航道疏浚项目环评,例如,环评中写道“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项目建设可实现‘以湛江港为龙头,充分发挥其作为西南沿海地区主枢纽港的辐射功能,在湛江湾、雷州等地布局建设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标”。在项目生态评价上竟然出现了“项目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等字眼。
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就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一事回应称,将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重新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评估。
3月28日,中科院南海所在其官网对环评涉嫌造假一事发布声明称,3月27日获知此事后,研究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中涉及项目,确系由中科院南海所注册环评工程师承担。目前该所对事件正全面调查,并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存在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后续将及时对外发布。
4月1日,中科院南海所调查处理“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涉嫌抄袭”结果公布。该文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该所编写的环评报告《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涉事报告书负责人徐玉芬未按规范程序经我所审核同意,私自对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该所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潮流泥沙数学模型专题报告》技术咨询合同承担单位,对职工职务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徐玉芬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未审核盖章情况下擅自提交成果文件。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表示,经协商,该所立即中止该项目合同,并退回全部费用,后期不继续参与该项目工作。停止项目直接责任人徐玉芬所有项目工作,进行调查整顿,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其他人接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18号),及中科院与该所相关规定,对徐玉芬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处理结果后续将对外发布。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环评文件暴露出的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已迅即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
●人民日报点名批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等环评“抄作业”“走形式”
●中科院南海所确认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报告抄袭,退费并处理责任人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