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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媒介报道中的“直男癌”如此难以根治? | 全媒观

2016-04-18 腾讯传媒 全媒派


一声叹息,媒介报道中的性别偏见和“直男癌”,似乎从未得到治愈,哪怕是基本的觉醒和关注。




不管是《她最后去了相亲角》引发的洪潮般的关注,还是“剩女”一词在媒体上被频繁使用且并未觉得有何不当,亦或是媒介对于女性长期以来“不自知”的刻板印象,媒体业的“直男癌”症状,用“可怕”来形容并不过分。


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样的新闻标题:



剩女一定是寂寞恨嫁的,女司机一定是马路杀手型的,女领导一定是“花式上位”的...




但是,这些标题仅仅是冰山一角,背后掩藏的是媒介报道长期深重的性别偏见。媒介“直男癌”的病情有多严重?我们先从一份报告说起。



全球媒体性别监测报告:媒介“直男癌”全球泛滥


Global Media Monitoring Project(GMMP)全球媒体检测项目,是一份针对新闻媒体中社会性别的最大规模的全球性研究。自1995年起,它每隔5年会对全球媒体进行一次监测,通过持续跟踪新闻报道对两性的刻画,监测媒体的性别意识变化。


2015年,GMMP迎来了它的第五次媒体监测,这一次,它一共监测了114个国家的主要媒体,最终输出一份调查数据。


媒体对女性的报道量远低于男性


根据GMMP2015年的报告,从1995年到2015年,无论是作为传统媒体的报纸、电视、电台还是新媒体,媒体关于女性的报道次数远远低于男性。2015年,报纸关于女性的报道占比24%,男性占比76%;电视关于女性的报道占比26%;电台关于女性的报道占比21%;新闻网站关于女性的报道占比25%。




虽然相比过去的20年,媒体报道女性的比重有所增加,但与男性相比,报道议程依然远远不够。




女性在政经报道中严重失语


2015年,不同领域的媒体报道中,关于男性的报道普遍多于女性,特别是在政治领域,女性报道占比只有区区的16%;而在经济领域,女性报道也只占比21%。




从1995年到2015年,除了社会与法律领域的女性报道比重呈下降趋势,其他领域的女性报道比重都有所增加,其中,经济领域的女性报道增比最多,增长了11个百分点。




就传统媒体的报道内容而言,无论是在哪一个领域,2015年平均只有10%的新闻是以女性为中心进行报道,4%的新闻挑战了传统的性别模式,9%的新闻突出了性别平等的议题。




女性媒介形象中主妇/学生/性工作者频次最高


根据CMMP2015年的报告,关于女性的新闻报道最多出现在美妆、时装、整容、家庭关系、生育等话题领域,最少出现在性别暴力、国家防卫、军费支出、体育赛事等话题领域。




经过对比发现,在所有新闻报道的职业描述中,报道男性的数量普遍多于女性,但有一项职业除外——家务操持者


CMMP发现,在媒介报道中,女性普遍比男性更容易以受害者、幸存者、家庭成员的角色出现。




在新闻报道中,女性以家务操持者、母亲的形象出现次数最多,其次是学生、性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看完CMMP的调查之后,我们可以发现,全球媒介报道中性别偏差始终存在,而且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显著改观。想知道媒介报道性别偏见的影响与危害?我们可以进一步梳理一番媒介报道的“直男癌”症状。



媒介报道“直男癌”的三大病症


刻板“标签”:“圣女”是如何被塑造的


一直以来,媒体对女性的认知存在“刻板印象”:倾向于用固有的文化框架去描述、理解女性,这使得报道中女性角色往往带有“标签化”色彩。其中一则经典案例是2013年的报道《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


这篇报道忽视郜艳敏“被拐女”的身份,没有提及她被侵害的女性权益,反而大肆赞扬她的隐忍、牺牲、奉献精神,将她塑造成女性的楷模、“圣女”般的人物,有关郜艳敏的报道也成为媒体报道性别偏见的重要案例。




实际上,在各种媒体报道中,“圣女”形象常见诸报端。媒介习惯性地为女性设定一个既定框架,并包含所谓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比如,在女性新闻中,多是指导女性如何料理家务、处理婆媳关系、成为贤妻良母的方法,那些为家庭牺牲事业的女性往往成为媒体称赞的对象;甚至于在一些女性受害案中,媒体的“圣女”情结再度爆棚,将焦点对准受害人本身,认为女性不应该穿着“暴露”、举止“性感”,不应该夜间出门,不应该独自喝酒……




“圣女”标签往往蒙蔽了媒体报道的客观、中立原则,同时,也饱含着对女性的刻板偏见。


边缘话题:严肃报道领域失语失范


进入国内一些门户网站的女性频道,可以发现议题和内容都集中在时尚、情感、美容、娱乐等内容,而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主流话题却极度匮乏。


媒体对于女性报道多集中于非主流话题领域,但在对社会起主导作用的关键领域,男性报道大有一统天下之势,女性处于边缘化地带。


而最常见的现象就是,在新闻报道中,如果强势角色为男性,媒体不会特意指出他的性别,但如果是女性,则会在职称前面加上一个“女”字。例如政治话题报道中出现的“女部长”、“女处长”、“女市长”……这恰恰说明了女性报道的话题边缘化:媒体报道社会重要话题时,往往是男性“顺其自然”地占据主流报道;女性却严重缺失话语权。


众声喧哗:“女”字被性别消费与物化


在这个商业化的消费时代,媒体具有更多的市场化色彩,“女”字往往成为媒体报道的一个噱头。在商业化报道中,媒体强调女性的“观赏价值”。


百度搜索“美女”关键词,找到相关新闻约2140000篇,以“美腿”、“美胸”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新闻数量同样庞大。女性新闻中包含大量的“外表新闻”,却缺乏严肃深度的新闻报道。


此外,媒体过多注意和强调女性身体,并充斥着一些看似正确、实质偏见的女性话题,例如前不久流行的“A4腰”、“反手摸肚脐”,还有之前类似的“好女不过百”,这些对女性身材的追求和训诫也是物化和消费女性的表现。




而常见的“女神”“女汉子”“剩女”“绿茶婊”等形容女性词语的流行,也是媒体推波助澜的结果。这些带有戏虐或嘲讽的词语实际上是媒体迎合社会大众心理的不争表现,在众声喧哗的时代共同消费女性。



媒介报道性别偏见有可能被根治吗?


那么,面对由来已久的媒介报道偏见,在唤醒警醒与意识之后,媒介是否有主动治疗“直男癌”的方法和策略?来自外媒的行业规范或许可以给我们启发。


媒体协会制定媒介报道性别伦理规范


许多海外媒体都拥有十分详尽的行业操作规范守则,在这些守则中,“直男癌”往往被明令禁止。


英国的报刊投诉委员会(PCC)在《新闻编辑职业守则》(Editors’Code of Practice)中这样规定:“在涉及采访对象种族、肤色、宗教、性取向以及其他任何身体或精神方面的疾病或缺陷时不得使用带有歧视或贬义色彩的语言。除非与报道内容密切相关,否则应该尽量避免提及被采访者种族、肤色、宗教、性取向以及其他任何身体或精神方面的疾病或缺陷。”




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在职业伦理规范中写道:“观察人时不要被民族、性别、年龄、宗教、种族、地理、性取向、是否残障、外貌或社会地位这些因素框住。”





澳大利亚的报刊编辑伦理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任何理由的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歧视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些新闻组织的性别伦理规范很好地提供了行业自律,使新闻编辑人员有直接可供参照的报道规范,从而更好地解决了报道中出现的性别偏见问题。


联合国系统指标帮助媒体自判操守


为了平衡媒体报道中的性别取向,各路力量都在出谋划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一套媒体评价指标——《媒体性别敏感指标:衡量媒体运行和媒体内容性别敏感的指标框架》(报道英文PDF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这套为媒介组织量身打造的媒体性别敏感指标(GSIM)旨在评价媒体机构和媒体内容中的性别敏感,判定其是否符合性别平等的原则。




GSIM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媒介组织中的性别平等,第二部分为媒介内容中的性别描绘。每个部分都从5个方面来进行评估,分别是使用者、重大关切领域、战略目标、评价指标及检验途径。


在媒介内容中的性别描绘中,GSIM主要对新闻和广告两大媒体类型的评估制订了细化指标,主要关注新闻与时事媒体社论中的性别意识,男女在新闻事实节目中的均衡存在,媒体商业信息中对女性与男性的平等描绘,媒体中的性别刻板印象等。




这套媒体性别敏感指标可以说是新闻报道“直男癌”的一剂良药,参考这些评价指标,媒介组织能够通过自身的机制更好地规避报道中的性别偏见。


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被塑造的。新闻报道作为客观世界的再次呈现,应该利用社会性别理论塑造女性的“出镜”形象,引领正确的性别价值导向。


当前,媒介对于女性报道的刻板印象、边缘话题与商业渲染无不体现出“直男癌”病灶,而海外媒体的规范守则与国际媒体性别监测都为“直男癌”开出了药方。“直男癌”是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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