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川师大血案的报道:谁又犯了违背媒介专业主义的错? | 全媒观
信息公开、媒介专业主义和报道伦理...所有这些舆情议题,在一次新闻事件中集中性地爆发了,而且是那么的深刻、尖锐和激烈。
4月15日,一场发生于大半个月之前的高校恶性杀人事件,开始在网络大范围流传,事件的残忍程度远远超过一般的凶杀案件,谋杀者和死者又是大学室友,舆论的火一旦点燃,便不会轻易平息。公众惋惜心痛于“两个大学生不可逆转的命运”,与此同时,各方舆情不断发酵升级,各大媒体跟进报道。
#视频:新京报动新闻《川师大碎尸嫌犯被称有精神病 杀人前曾说想自杀》,时长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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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盘点震惊全国的“川师大血案”舆情背后核心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回顾这一事件的舆情路径和传播走向。
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芦海清在宿舍楼学习室内遭室友滕刚(化名)杀害。
4月14日,也就是案发近半个月后,死者的堂哥芦海刚以《四川师范大学21岁学生遭中国史上最惨谋杀》为题,将死者遇害的信息和细节发布在网上,并曝光了死者被肢解的血腥照片。这使得该案件得以发酵,并迅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4月15日下午4时,@四川师范大学发布“关于我校一学生被伤害致死的情况通报”。随后,@龙泉警方发布了“关于‘3·27’杀人案的情况通报”。
当天下午,接到多名网友爆料后,澎湃新闻、新京报较早进行跟进,分别以《四川师大21岁男生遭室友连砍身亡:前一天因唱歌打过架》和《川师大一男生宿舍内被舍友杀死 尸检认定头颈离断致死》为题进行了报道。
4月16日,北京青年报、兰州晨报等媒体跟进报道,进一步还原案件细节以及遇害者的人物故事。
4月17日,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等媒体,对死者家属被指泄露国家秘密,被警方要求致歉一事进行了报道。
腾讯探针则连推三篇文章,率先曝光了嫌疑人是狱警家庭的出身,并挖出了“父母称其曾患有精神病”这一重大关键点。
之后,新京报微信公众号“剥洋葱people”以《川师大自闭症少年杀人案》为题发文,称嫌疑人滕刚患有“自闭症”,并被各大网站纷纷转发。
随后,自媒体“大米和小米”发文《与“川师大自闭症杀人案”谬误新闻散播的赛跑》,指出“剥洋葱people”的文章中对于嫌疑人患有自闭症的推断,存在着明显的常识性错误。
4月18日,“每日人物”在《川师大杀人嫌犯:我受不了他说谢谢你绕我一命》一文中,通过对嫌疑人本人、律师、老师的采访,细致还原了嫌疑人滕刚的性格和日常生活。由于只采用了单方信源,该文一出,便引发了业界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又一轮争议。
从这一连串的舆情汇总中,我们发现,有几大核心关键争论点我们必须予以关注和探讨。其中,每一个争论点都值得认真反思与推敲,且绝非可以随口、轻易地给出正确答案。
川师大血案真正受到舆情关注,是在被害人的哥哥在网上发布信息之后,此前,校方和警方采取了信息封锁的行为。
而校方和警方的信息封锁,成为舆情爆发后最受公众诟病的行为。当公众得知,这件事情存在“人为封锁恶性案件消息”的情况,便会对司法权力形成强烈的不信任感,随后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多次突发公共事件早已证明:公开透明从来就是平息谣言、稳定民心、稳定被害人家属情绪最好的方法。
然而,对于川师大血案来说,又存在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作案手段过于凶残。有人认为,校方不公布血腥的照片、不公布具体细节,是在避免造成恐慌,不应被一概否定。
先不论这种考量究竟是否真实存在,但是校方在事件发生后未在第一时间用恰当的公开方式向社会公正说明事件发生与司法介入,已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社会对于校方甚至警方,已产生了不信任感。
还有一点,芦海强(被害人哥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曾因“偷拍”了弟弟的遗体而写道歉信,原因是“泄露国家机密”。这一事实被媒体曝出后,再次引爆公众情绪,激化不信任感。然而,在喧哗的舆情背后,有人指出,“家属拍摄的是案卷。正在侦办中的刑事案卷是国家机密,不管内容是被害人照片还是各种证据还是其他的阶段性报告。”
因此,尽管警方做法存在合理的成分,但是在信息公开和媒介沟通上存在缺陷,导致公众严重信任缺失,陷入“塔西佗陷阱”。
说完舆情公开,我们再来看媒体报道。在川师大血案事件曝光后,多家媒体迅速跟进。新京报“剥洋葱people”公号一篇名为《川师大自闭症少年杀人案》的报道引发最多争议。
该报道援引采访,指出嫌疑人滕刚家人称其患有“自闭症”,并引用采访指出此人在大学期间曾因自闭症休学一年,并称自闭症的发病周期是7-19岁,同时将“自闭症”写入标题。这一“草率”的论断,旋即引发诸多质疑与争议。
“剥洋葱people”报道中对滕刚性格的描述片段
自媒体“大米与小米”在《与“川师大自闭症杀人案”谬误新闻散播的赛跑》中,指出该篇报道的常识性错误:自闭症是一种先天性发育障碍,绝非后天环境导致,更不可能7岁后发病,有终身交流障碍。
除了“大米与小米”,还有不少公众对这一报道表示“愤怒”,认为“记者缺乏基本的常识”,“请媒体同仁对自闭症高抬贵手,多一些尊重和学习,少一些有意无意的伤害”,“他们是沉默的弱势,都是表达障碍的人群。”
而“大米与小米”还联系到撰稿记者了解了报道的采访过程,“一个特约记者采访了嫌疑人滕刚家的熟人,该熟人是‘看着滕刚长大的’,说‘他患有自闭症’”。“针对嫌疑人家属单方的消息源,特约记者和报社记者都未经向专业人士咨询,就写下了如上内容。”
在复印报纸前,有新京报编辑发现这一错误,及时撤换了有关“自闭症”的内容。18日上午,“剥洋葱people”公号发布的该篇文章也已删除。
新京报公号的这一报道,再次让大家聚焦到新闻专业主义问题:媒体除了直接援引被访者的话,是否应该进行核实和取证?
媒体评论员彭晓芸指出:“媒体如果不需要甄别信息,就是法庭书记员的功能,就是速记员的功能,公众需要那么多速记员?”
新京报的报道,理应让媒体界的同仁再次警醒:采访与报道切不可“武断”或者援引“一面之辞”,否则极易将公众理解引向单一维度,甚至带来更加严峻的公众敌对情绪或者社会问题。
例如,彭晓芸就说:“如实报道他的就诊记录,这个是没问题的,但是归因就要谨慎,究竟什么引起杀人这种反社会行为,可不是可以直接归因为抑郁症的。反社会人格成因太复杂了,千万不要使得报道倾向于简单归因。”
因为,“简单归因”可能会让社会进一步歧视精神疾病、宽容度降低,家属进一步倾向隐瞒病史,最终的结果就是恶性循环。
在新京报采编部门反省的同时,还有更多围绕媒介报道的争论在上演。其中,“每日人物”一篇《川师大杀人嫌犯:我受不了他说谢谢你绕我一命》报道,也引来了公众的批判。
“客观中立,是新闻专业主义的灵魂和核心价值。”这是每一位媒体人都熟知的职业信条。然而,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总会存在专业追求与现实表现之间的悖论。如何处理双方信源,把握报道平衡,总会对媒体人提出考验。
“每日人物”的《川师大杀人嫌犯:我受不了他说谢谢你绕我一命》一文一出,便引发网友纷纷质疑,“这是在为嫌疑人开脱”。
因为,该报道诸多篇幅直接引用了嫌疑人单方的说法,比如“两人在3月26日打架,芦海清用皮带抽了他的脸。第二天本来好了,但是芦海清将打架时撕破了的衣服扔在了自己的垃圾桶里。”并未采访更加多元的信源——例如警方、校方、受害人等等。
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来说,媒体报道应兼顾双方信源,平衡各方观点,做到“信息对冲”。因而,一篇重大题材的报道往往需要采访到不同层面、不同立场的关联各方,努力进行求证核实,这样才能保证报道的客观和中立。此外,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核心证据最好不要采信人证,而是争取拿到书证、物证。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家媒体单篇的报道,实事求是地讲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么:
客观地记录事件某一方的论点,是否一定要杜绝?
新闻是否有自净化作用?
如果暂时无法做到收集到各方信息那么报道是否不应发表?
......
留给我们思辨的问题还有很多。
但无论如何,有一个核心应该坚持:媒体在事件报道中没有“审判”的权利,切勿做出“法理”判断。媒体应该不断地去调查、取证、公开,让事实一点一点呈现它本来的面目。
事情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们很难对此事件“盖棺定论”。一切草率的定论与蹭热度的“过度消费”,都应在法律、良知与职业操守的准绳下保持警惕与克制。对于悲剧事件的报道,无论是面临受害方还是加害方,尊重真相,尊重事实,才是媒体人最基本的报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