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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改善公务员来源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结合贵州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计划


1.选调范围:


①43所重点高校毕业生;


②2所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会计专业毕业生。


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2.选调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1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3.全省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719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2、3)。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202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2021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服务。


上述条件的印证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选调机关。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09:00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7:00。报考人员须根据职位表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将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在相应栏目上传。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注意: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前将不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将导致报名失败。


3.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6日17:00,选调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选调机关须在24小时之内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2020年12月4日17: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不符合职位条件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12月6日12:00前改报其它职位,选调机关在12月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4.每天公布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10:00和15:00公布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打印准考证(用A4纸完整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各高校考生在本校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10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考。


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有关公告。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对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3以内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省直单位职位面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市(州)职位面试由本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见有关公告。


(五)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六)调剂


若有职位空缺,则进行调剂。省委组织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职位情况,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根据空缺职位情况和职位条件提出调剂申请,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同步组织评审,确定调剂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具体调剂时间和评审地点见有关公告。


经调剂后若仍有空缺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调剂。


(七)签订三方协议


省、市(州)党委组织部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及相关高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订协议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安排工作岗位


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人员的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意愿以及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岗位。


(九)考察


省委组织部统一对考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对考生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奖惩情况以及社会活动等情况做进一步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两部分考察情况形成最终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十)体检


体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选调机关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经考察、体检、体能测评环节,若出现职位空缺,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研究,报省委组织部确定是否再次开展调剂。若继续开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录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考生在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签署《贵州省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的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各个环节。


五、相关政策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定向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有关事宜


(一)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笔试、面试无指定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6549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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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编辑:秦婉纯

审核:杨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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