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
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
根据《青海省2021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http://47.104.137.68/tip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张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现将考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仔细确认具体考场位置,合理安排时间,笔试、面试考场分布具体情况如下。
二、疫情防控须知
1.参加2021年3月20日、21日青海省2021年选调生考试的考生,应做好考前14天每日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生考试当天,应主动提交《青海省2021年选调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2.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2021年2月22日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工作人员手中,方可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10日前主动向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报备,联系电话:0971-84824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除核验身份和进入考场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等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特别注意:西安考区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进入西安交通大学师生服务大厅http://one.xjtu.edu.cn,在服务中心搜索“外来人员车辆来校访问申请”找到后点击进入,仔细阅读“服务说明”中关于入校的注意事项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对接单位是: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入校申请提交给刘老师(工号1000003337)审核。请注意查收关于办理进度和工作人员回复的邮件、短信或师生服务大厅消息。
三、考生注意事项
1.笔试考试(2021年3月20日)当天下午13:00前,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前一天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绿码)及纸质版并签署姓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场考试。
2.面试考试(2021年3月21日),因参加考生较多,需全天封闭(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将代为保管电子通讯设备)。请同学们提前安排好相关行程,务必于08:30前到达各考场候考室。
3.请考生自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考试用品,带有储存、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各高校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971—8482474
附件:青海省2021年定向选调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
往期推荐
【公告】2021年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寒假工作安排
【小业答疑】寒假期间公众号在线答疑功能上线啦!
【三方协议】2020年秋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流程(主校区)
【报到证】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证办理指南
选调生专栏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 | 区 | ||
浙江 | 陕西 | 北京 | 武汉 | 崇明区 |
四川 | 甘肃 | 上海 | 青岛 | 金山区 |
江西 | 黑龙江 | 重庆 | 宁波 | 闵行区 |
内蒙古 | 广西 | 天津 | 长宁区 | |
河南 | 辽宁 | 贵州 | 南通 | 松江区 |
山东 | 福建 | 湖南 | 张家港 | 徐汇区 |
青海 | 宁夏 | 荆州 | 海门区 | |
广东 | 安徽 | 湖北 |
来源: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编辑:石艳丽
审核:张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