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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闵资讯丨新闵律师参加《全市法院破产审判专项培训》





5月7日下午,新闵所破产清算和企业保护部张云鹍、刘福元律师代表新闵所作为上海市高院在册企业破产管理人参加了在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郁琳法官担任主讲,上海市各级法院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和上海市高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参加了培训。

郁琳法官介绍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出台的背景、目前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纪要起草的过程、制定原则、总体精神、管理人制度的完善、重整制度的完善、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关联企业破产制度的规范、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有关跨国破产的原则规定等内容。尤其就破产审判的总体要求、专业化建设、完善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的重要性、执行转破产工作的开展等做了详细论述。与会代表通过学习,了解到目前全国破产审判工作最新动态、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方向,统一了思想,提高了专业水平,都表示培训时间太短,获益匪浅。

新闵所代表认真听取培训内容并做了记录,稍后将会将培训内容整理后供新闵所破产清算和企业保护部全体成员学习。

作为上海市高院企业破产管理人,新闵所破产清算和企业保护法律事务部将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发挥特长,为当前政府改善营商环境,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成熟完备的法制环境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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