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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系统暂停期间,参保缴费、退休金发放这样办→

武汉发布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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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省社保统一上线工作安排,自2021年12月15日全市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以来,武汉人社的后台收到了很多热心市民的问题,现将武汉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期间高频问题解答整理如下,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周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果您是参保个人

灵活就业人员因停机影响暂未缴纳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待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恢复办理后三个月内,参保人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补办停机期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并打印所需的社保证明。


如果您是参保单位

参保缴费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全市所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也不预收所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资料;全市税务、代征银行暂停所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征收业务。参保单位可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按照新系统的要求对相关业务实施补办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失业保险

已办理失业保险停保减员手续且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企业参保职工因停机无法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按规定补办。

工伤保险

需入院的工伤职工,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新系统上线后回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需出院的工伤职工,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待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后,在新系统中再补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其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停机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发放不受影响。


退休及相关业务

退休金发放

停机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不受影响。

退休申报

不能按时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业务的,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补办,补办后按规定补发退休金,不影响职工享受相关待遇。

死亡待遇

因停机不能及时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的,应在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发放。

社保年审

领取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停机期间,暂停办理资格认证(社保年审)业务,不会因为停机期间未办理资格认证而暂停养老待遇的发放。



本次停机时间较长,还请各位市民耐心等待,后续我们将及时公告系统上线工作进展情况,因新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关注“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互动专区—12333咨询或拨打人社服务热线027-12333进行咨询。



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通讯员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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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江日报-长江网、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夏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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