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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事丨夏含夷:我与倪德卫教授关于早期中国编年的辩论

The following article comes from 中华读书报 Author 夏含夷


倪德卫(1923-2014),美国著名汉学家,斯坦福大学荣休教授。《倪德卫文集》由香港浸会大学饶宗颐国学院编辑,近期将由香港中华书局出版。

本文为《倪德卫文集·序》

夏含夷(EdwardL.Shaughnessy)/文

程羽黑/译

载《 中华读书报 》2016年09月07日  09 版


1978年12月,我第一次见到倪德卫(David S. Nivison)先生,当时正是我在斯坦福大学研究生院的第一学期期末。和很多预备研究生(至少是那时的预备研究生)一样,我在申请入校前没有接触过倪先生,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当时的兴趣所在。我知道他关于章学诚的著作以及和芮沃寿(Arthur Wright)合编的Confucianism,但这些书在我进研究生院的多年前就已刊行,我对它们也没有特别的兴趣。我在斯坦福的第一个学期,倪先生去休假了(我想他是在欧洲旅行)。在他回校后,一天下午我到他在哲学系的办公室拜访了他。他似乎完全不认识亚洲语言系(我进的系)的新生,会面开始时气氛尴尬,有过几次长时间的停顿。最后,谈起他正在写一篇《孟子》译文的书评(这篇书评随后题为On Translating Mencius,发表在Philosophy East and West第30卷第1期(1980年1月),第93—122页),倪先生提到刘殿爵对《滕文公下》中一段文字的翻译令他印象特深。据说这段文字引自《尚书》(引文的一部分包含在古文《武成》中):


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匪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


译文是:


攸国不臣服,王东征惩罚它,给男男女女带来和平。他们将一捆捆黑色和黄色的丝放在筐中,想要朝见周王,向伟大的城邦周表示臣服。(《孟子》3B(“滕文公下”)/5;刘殿爵译Mencius(哈芒斯沃斯:企鹅图书,1970),第110—111页)


然而,所有其他的译者,也可能还包括所有传统的注者,都将第二个字“攸”解释为“上古时期放在动词前的助词,相当于‘所’”,刘殿爵则解为国名,但他未透露这一读法的出处(倪德卫,On Translating Mencius,第108页指出陈梦家的《殷虚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第306页更早地提出了相同的解释)。在1978年12月的这次谈话以及随后发表的书评中,倪先生赞赏这一读法“很可能是正确的,极具学识”。


倪先生下“极具学识”的评语,是因为“攸”作为地名出现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在末代君主帝辛对人方的战役期间特别提及。正如倪先生在他发表的书评中指出的,攸的地望一定在淮河河谷,“孟子时代的宋都东南偏东一百英里以内”。当我对甲骨文表现出些许兴趣后,那天下午的谈话基调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倪先生热情鼓励我谈下去。他向我细说了他对甲骨文的兴趣,开始于大约七八年前吉德炜(David N. Keightley)在伯克利成为加利福尼亚大学历史系的教员后。对《孟子》中汉语文法的疑问促使倪先生穿越旧金山湾去学习解读这些铭文,两人由此建立了长达45年的友谊。


吉德炜教授(David Keightley)祝贺倪德卫教授90华诞


我提出想请倪先生教我读甲骨文,倪先生立刻答应了。我们准备在接下来的学期安排非正式见面。我又找了两个刚入学的研究生——亚洲语言系的班大为(David Pankenier)和历史系的孙隆基加入我们。整个冬天,我们每周见一次面,通读了《小屯,第二本:殷墟文字丙编》。我们从此编的第一片腹甲开始读起,光是在它上面大概就花了几个星期,读得很慢,阅读过程中非常注意细节,同时做了内容广泛的讨论。这一学期末,我和班大为都为这门课写了文章。我的文章受到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的启发,试图融合古文字学和神话学,很不成熟。我记得倪先生对这篇文章无甚感觉。他把它发还给我,十分简慢地评价它“也不是毫无意思”。在我的记忆中,他对我的文章确实很轻蔑,虽然我可以自豪地说,我坚持自己的看法。


1979年秋天,倪先生在斯坦福开了一门完整的课,向学生介绍甲骨文和金文。当时肯定有十几个学生和旁听者,包括吉德炜,每周他都从伯克利驱车赶来。正是在这个学期的期末——据倪先生本人的回忆,是“1979年11月的一个周日晚上”(倪德卫,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台北:华艺出版社,2009)第8页)——在准备关于微氏家族铜器的课程时,倪先生把铜器铭文上的日期和《竹书纪年》联系起来。这组铜器四年前刚在陕西扶风庄白出土,上一年才发表。该窖中有一件彝器的铭文记载了完整的日期:


隹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35)

盨(《殷周金文集成》04463)


其中也提到一位人物“司马共”,铭文记载了他活动的地方叫“师录宫”。倪先生注意到,这件彝器可以和另外三件有铭铜器——师艅簋、师晨鼎和谏簋比较。它们同样有完整的日期,同样提到了司马共,地点同样在师录宫。他接着写道,“这些共同元素使我们得以做一强有力的推测,四器同属于一个王的在位期,很可能是一位短祚之主,因为所有的纪年都很短”(倪德卫,The Dates of Western Chou,《哈佛亚洲学报》第43卷第2期(1983):第493页)。然而,倪先生很快注意到,四件铭文不可能属于同一份王历。师艅簋、师晨鼎和谏簋似乎属于同一份年历(他随后确认他们所属的王历以公元前867年为元年),而兴盨只适合迟了两年的年历。在他1983年发表的文章The Dates of Western Chou中,倪先生说这一疑问促使他转向非常规的史料:“一本本不该有用的书——今本《竹书纪年》现在变得很有用。大家都认为这是一部伪作,大概伪造于明代,当时距离原本亡佚已过了很长时间。但它确实记载了完整的西周纪年——如果它记载的西周编年与事实相差不远,那么它究竟是什么样的文献?我们又该如何推断这些年份离事实有多近?”(同上,第496页)


我不准备在这篇序文中详述这一发现导致了倪先生在接下来36年中的学术转向。看看他在2009年出版的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就够了。他说:“不到5分钟,我就意识到眼前令人难以置信的材料,将是我余生的主业……《竹书纪年》并非伪书,而是无价的史料。第二天晚上的研讨会热闹非凡,深深影响了两位研究生夏含夷和班大为的职业生涯。”(倪德卫,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第8页)第二天晚上的研讨会的确热闹,主要是因为倪先生洋溢的热情,远胜我和班大为的反应。从此以后,编年尤其是西周编年成为倪先生的主攻方向,而如他所说,它也成了我和班大为的研究方向。在下一个学年,倪先生又开了一个研究生讨论班,主题是西周铜器铭文,特别是拥有完整日期的铭文。这次只剩下两个学生:我和班大为。吉德炜则通过给几百个学生做工程讲座用的那种原始闭路电视继续参加。这一研讨会已成为美国上古史研究的传奇。三个主要的参加者——倪先生、班大为和我——写的论文随后都发表了,而且公认非常有影响:倪先生的The Dates of Western Chou,班大为的Astoronomical Dates in Shang and Western Zhou(《早期中国》第7期(1981—1982):第2—27页)和我的New Evidence on the Zhou Conquest(《早期中国》第6期(1980—1981):第57—79页)。吉德炜则继续提出问题,这些问题很难,使我们中的其他三人不仅要找出更多的证据,而且要找出我们论证的缺陷——后者可能更重要。



夏含夷(1952年生),美国著名汉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


在接下来的35年,倪先生和我继续寻找我们论证中的缺陷,至少是对方论证中的缺陷。这些年我们之间的一些来往辩难已经公开,在研究诸如古代中国编年之类问题的学术小圈子里广为人知。另一些辩论出现在我们之间的大量交流中,最早是信件,后来是电邮。2014年9月10日,在他去世五周前,我收到了倪先生最后一封信:


亲爱的夏含夷:


谢谢你的确认。我把书稿的大部分寄给了香港的陈致。我必须抓紧完成工作。大约10天前,我得知2月动过手术的肿瘤转移了。我已经91岁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所以拒绝了治疗。(我现在还没有罹受病痛。)我把内容介绍发给你,其中有两处分析了我们之间的争论。陈致告诉我他希望发表你的回复,可能收入本书中。如果你能说服我,我可以改动我的文字。请仔细看我对你在《早期中国》第 11-12期中的文章的评论。祝好,


倪德卫(周三晚)


我不打算说服他做任何改动,第二天回信说(以下是部分内容):“我想这本书应该完全属于你,不包含我的任何回复。”倪先生去世后陈致劝我为倪先生的遗稿集写了这篇前言。陈教授授权我随意写。不过,我在此文中不打算探究倪先生和我在细节上的分歧,特别是关于编年和《竹书纪年》。相反,我只准备提供一些倪先生和我交往的背景和一些对我们方法论上的分歧的反思,希望藉此提供倪先生治学为人的信息(我认为也包括了我治学为人的信息),其中难免稍带批评;这是我们关系中很自然的一部分。


倪先生9月10日的电邮提到的“两处”,有一处是他最后一篇文章,已收入本书。该文题为“我和夏含夷关于《竹书纪年》的辩论”(日期是2014年8月21日)。我猜很多本书的读者会首先看这一篇。该文的结尾一段说明了我们之间的分歧无法调和:


夏含夷行动前应该考虑代价。但他没有,因为考虑代价必须接受这样的准则:相关的事至少应该有一以贯之的解释,即便事实上还没有。他不打算这样做,也没法容忍其他人这么做。我给了他一份简报,其中提供了夏初诸后纪年的证据;我出书研究夏、商编年的变化;他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这些事不能做。所以他问:“倪德卫怎么错成这样?”(第18页)


第一段说我们之间的分歧是哲学层面的,可能注定无法调和:


实际上,我们之间的辩论在哲学层面上非常有趣。夏含夷发自肺腑地相信培根的(Baconian,译者按:指归纳推理)历史方法,一次解决一个问题,对其他方法不屑一顾(他自己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我则遵循科林伍德(Robin G. Collingwood)的“反思”(Rethinking)和波普尔(Karl R.Popper)的证伪主义,对整体证据进行“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planation)。夏含夷受不了,认为我的论证超出了我掌握的史料范围。(第2页)


我不确定我的历史研究方法能否被称为“培根的”,但比起某个试图解释一切(或者大多数)问题的普适理论,我确实更能接受“一次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法。倪先生自然受惠于科林伍德,虽然“最佳解释推理”的观念可能更多属于他自己,而非那位战时的英国历史哲学家(我将在下文对此略作交代,为了准备最后一次面谈,倪先生和我都重读了科林伍德的The Idea of History和他的Autobiography。我不否认倪先生从科林伍德的历史方法中比我得到了更多的启发)。


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 中译本

《〈竹书纪年〉解谜》,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年


倪先生和我多年来在出版物和通信中争辩方法论。他生命中最后一本书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的前言,开头是一长段反思:


夏含夷教授在他著名的文章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哈佛亚洲学报》第46卷,1986年)的开头,讨论了我的主要研究方法:“倪德卫为他在重构编年运用的数据真实性所作的争辩有循环论证之嫌。唯有假定他的编年是正确的,他对经过层层编辑的《竹书纪年》的解释才是正确的。在某种程度上,反之亦然。但是通过一样未知证明另一样未知,并不是可取的办法。”


为了公平起见,我应该指出夏含夷教授谈论的是我很久以前的研究。在那之后我们都有了很大的改进。而且,他指出我们的工作需要尽可能多的有力数据。我乐意承认,我需要所有我可以得到的帮助。但在我刚才引用的文字中有一个观点需要修正。


我的工作不仅有“循环论证之嫌”。循环论证在此不可避免。通常我收集大量材料,有一些材料是可靠的,但关联性有争议;有一些甚至是有争议的假说。因此,我把它们都视作“确定的”(某种程度上这是“循环论证”之说的来源),试图说明它们以一种令人惊异的方式结合在一起,足以说服我。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大胆地对这些材料进行总体考虑;任何材料——无论对我的论点有利或不利——都必须解释。绝不能专挑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我的目的是提出一个可能的最佳解释,足以解释一切事。反证必须被合理解释;如果不能,那么结论就是错误的。


这些年来,倪先生和我在历史和哲学上未解决的分歧中,有一件是关于我在1986年的文章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论证的一片错简。我认为这片本当属于成王编年的竹简在公元3世纪晚期编辑出土的《竹书纪年》过程中误置于武王编年。倪先生最初接受了我的意见。然而,不久之后他开始主张这片竹简在下葬前已经移置,最后他在《夏含夷的错简》(收入本书)一文中讨论了这片错简,津津乐道地使用了双关语(译者按:“错简”原文为“slip”,“竹简”和“失误”的英文都是“slip”,夏含夷认为这是一片放错位置的竹简,倪德卫则认为夏含夷的观点是错误的)。最后,在他的著作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中,倪先生主张“其实从没有这样的错简”;相反,竹简通过某种花招被刻意移动了。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成王编年的主要文本曾被粗暴地改动,目的在于拼凑出一支可以移动的竹简,使武王在位时间延长三年。事实上,从没有这样的一支竹简,也没有实物被移动过,只需改动文本的用语使长度适合即可。对成王文本的修补仅仅是为了掩盖花招的痕迹,制造一个空档以便(在向他们的王汇报时)宣称此处原来有一支竹简,已被他们放进武王纪年中“合适的”位置了。(倪德卫,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第118页)


无论如何我都无法理解这段议论,尽管在近三十年里我再三读到过它的各种版本。从古至今,竹简的整理者都会无意中将本属于某部分的竹简放在另一部分。我在文章中细致地展示了公元3世纪《竹书纪年》的整理者犯下这一错误的过程和原因。倪先生批评这一集中的论述,认为我的研究“将问题拆分成可操作的部分,各自单独解决”,与他“寻找一个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案,寻找一条可以适合所有问题的途径”的方法截然异趣。



《竹书纪年》


在他的想象里,这是一片散简,晋代的编者可能把它放回正确的位置,也可能放在错误的位置:武王编年,使武王的寿命延长了三年。他们受到公元三世纪史学家皇甫谧的影响,选择了错误的位置。


夏含夷之说没有考虑到,成王编年中周公的死期和随后的禘礼不可能发生在武王时代(我及时注意到了这一点)。我以此质难他,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回答(现在仍持此说)是,魏王可以指示他的专家为所欲为,所以像我设想的那么复杂的把戏毫无意义,魏王不可能这么做。能否意识到这一点,是我们之间的根本分歧。


很好,但怎么解释周公去世、埋葬和禘礼?夏含夷置此不提。这一问题确实揭示了我们的根本分歧。夏含夷其实是在说你必须把问题拆成很不可操作的部分,分别解决。我说你必须为所有问题寻找一个解决办法,一条适合所有问题的途径。(在此过程中你可能会发现有些人撒谎了,但你必须对此直言无讳,说明你的假设是合理的)如果你无法想象这么一条途径,几乎可以肯定你是错的,而且在几乎一切方面都错了(第15—16页)。


我可能“在几乎一切方面都错了”,但我不承认在错简的问题上错了。


根据倪先生的说法,我们之间最重要的分歧发生在1989年。倪先生在回应我为他的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所作书评时写道,在这一年的年初他写了一份研究报告,邀请班大为和彭瓞钧(Kevin D. Pang)署名合著;只有彭瓞钧接受了他的邀请(倪德卫和彭瓞钧,Astronomical Evidence for the Bamboo Annals’ Chronicleof Early Xia,早期中国论坛,《早期中国》第15期(1990):第87—95页)。在这份报告中,他将班大为确认的公元前1953年的五星聚会和彭瓞钧确认的公元前1876年著名的仲康日食联系起来,再加上所有的君主之间都有两年间隔的完整夏代编年。倪先生和彭瓞钧的报告得出如下结论:“也许不仅夏朝,还有大禹,甚至圣帝舜都不是虚构的(或者说不只是虚构的),而是可以精确系年的历史。”(这段话显然属于倪先生)倪先生后来说我当时是《早期中国》的编辑,我们为此“差点公开闹矛盾”。他断言我本人研究中国上古纪年,对这篇文章来说不可能是一个公正的编辑。我觉得作为《早期中国》的编辑,我有义务确保杂志上刊登的文章符合合理的学术标准。我一向认为,夏代的确切纪年不可能得到,而我认为倪、彭的文章难以令人信服,主要是因为在所有的君主在位期之间插入两年间隔的权宜之法。此事经过相当大的反复,《早期中国》的编委会也卷入其中,最后我们同意研究报告作为专题文章发表在《早期中国》的论坛中,也请了这一领域的其他专家评估。黄一农、John S.Major、班大为和张培瑜的评估再加上倪先生和彭瓞钧各自的回复,使原本9页的研究报告膨胀到110页。我仍然不确信夏代纪年问题已经讲清。黄一农、班大为和张培瑜基本上各有主张,互相攻击不亚于攻击倪先生和彭瓞钧。John S.Major很重视倪、彭的研究,得出结论认为“现在似乎更有理由相信夏朝确实在公元前1953年五星聚会前后建立,夏朝的官员准确地记录了仲康五年的日食”(John.S.Major,Forum:John S.Major,《早期中国》第15期(1990年):第116页)。然而,他也否定了倪、彭获取编年的方法:“尽管如此,在我看来将间隔统一‘修正’为两年更多的是出于随意的权宜之计而非靠谱的过程……这项‘修正’似乎是为了将81年的跨度缩减为77年而硬凑的,不惬人意。”(John.S.Major,Forum:John S.Major,第114页)



从左至右:Gina Shaughnessy, 倪德卫,夏含夷,朱德熙和Richard Kuns,1981年2月摄于旧金山


我们没有必要回顾倪先生和我在过去三十余年争论中的每一个观点。我们的意见有时甚至是相同的(至少差不多),如合写论文讨论晋侯苏编钟的系年和晋国早期诸侯的纪年时;但大多数情况意见相左。2011年1月,我在《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上发表了倪先生三年前出版的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的书评。倪先生要求我为他的书写一篇深入的书评,他当然知道我的书评一定是批评,即便如此,他仍然被我的批评刺痛了。他回过头来引用我在1986年的文章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中对其方法论(见上文所引)是循环论证的批评,并进一步批评了我自己的方法:


在拙著The Riddle of theBamboo Annals第3—5页中我回答,在他反对的论点中,我其实是在将多种初始可能性较低、但在一个值得证明的整体结构中处于兼容状态的事项有逻辑地结合起来——只要其中的一些因素以实证为基础,这种兼容性不可能是偶然的。他反对我提出的夏代君主之间有2年的规则间隔,认为间隔应该是不规则的。他这么想只能说明他没搞清楚:我的论述结构是先假设再证实,而2年的间隔期是我假设的一部分。


那么,如何看待夏含夷所指循环论证(他认为我用两个 “未知因素”:编辑过程和所谓真实的年份互相证明,因而结论无效)?我已经证明了它们;但一开始我是把它们作为假说提出的。它们必须互为假设;否则我的假说将不一致,导致在在进一步论述前犯错。夏含夷将我的假设必须的连贯性和所谓循环论证混淆了。


最后,夏含夷再度称赞了我的二元理论,告诉大家我的第一篇讨论周代纪年的文章何等卓越——其实它包含了很多幼稚错误,虽然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是正确的(包括二元的观点和月相四分说,两者都被夏含夷接受了)。因此,在建立起一些信任后,他对我尽情猛攻,好像我后来的研究已经被他所谓错简的观点和循环论证的指控彻底驳倒了。所以他说:“倪德卫做了这么多研究,怎么仍然错得如此离谱?”(书评,第289页)他把自己抬到了历史学圣人的地位:他“确信”这样,“确信”那样,“认为”这样,“认为”那样,宣判我的整个先周编年无效(没有对具体细节的批评,他断定我错的唯一论据是因为我的答案“是建立在(我)重构的《竹书纪年》上的完整系统的一部分。”(倪德卫,Epilogue to The Riddle of the Bamboo Annals,《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53期(2011年7月):第14—15页)


这篇针对我书评的回应刊出后,倪先生把单印本送给我,上面的题词是:“亲爱的夏含夷!祝好运,倪德卫。”我们继续书信往来,我更把最近一本书奉献给他(也给了基德炜和鲁惟一(Michael Loewe)),并专程在2014年4月初到斯坦福去送给他。星期天晚上我们在他家花了很长时间讨论“这样”和“那样”,基本上保留了各自的不同意见。真有意思。


夏含夷先生在我中心作讲座


我相信有些读者会发现这篇前言的基调有些不同寻常,甚至可能不太得体。倪先生没法再继续辩论了,所以由我做总结是不公平的。但本书的读者会发现做总结的人不是我,而是倪先生。本书末他的文章“我和夏含夷的辩论”正是他的总结。我非常清楚倪先生很享受这场辩论,希望它至少能再延续若干年。虽然倪先生斯愿未成,但通过陈致教授和香港浸会大学饶宗颐国学院的鼎力相助,这场辩论至少可以在若干读者中延续。我想请大家阅读最后一篇文章,倪先生为了它一直工作到去世前的几个星期。无论读者站在我这边还是倪先生这边,或者认为我们都错了,我希望读者能欣赏驱策倪先生探索的强烈求知欲。他的生活丰富多彩,为研究古代中国投入良多。他对我学术上发展的帮助无可估量。我不能说他的研究从没让我失望过,但我知道我会怀念我们之间的争辩。


这篇序言最后的话留给他的公子JimNivison。就在倪先生去世4天后,Jim寄来电邮(2014年10月30日;使用经过授权):


亲爱的夏含夷,


我的父亲上周四去世了。他享年91岁;他度过了丰富多彩的一生。他的愿望是能尽可能长久地工作。他做到了这一点,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三周。


我想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但我很多年前就听说过你了。我知道你们两人关系复杂,是朋友、同事、合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学术上的对手。我听我父亲说,在缅因州加德纳高中辩论队的经历对他的成长影响最大。从此他热衷于立论服人,终身未改。我猜你们的争辩从未间断。依我看,这类辩论能让老人生机勃发,延年益寿。我父亲的情况正是如此。我很高兴也很羡慕我的父亲有很多像你一样的朋友和同事,让他这么多年乐在其中。


奉上诚挚的问候

Jim Nivison




倪德卫先生


《倪德卫文集》及本文由饶宗颐国学院副研究员程羽黑翻译,标题为编者所加。



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微信公众号

微刊小编: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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