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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丨释甲骨金文的“蠢”兼论相关问题

蒋玉斌 古文字微刊 2019-10-20

编  者  按


自2016年习总书记“5·17”讲话以来,全国掀起了研究甲骨文、学习甲骨文、书写甲骨文的一股热潮。为充分调动海内外甲骨文研究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解决甲骨文释读面临的瓶颈问题,推动甲骨文释读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同意,中国文字博物馆组织实施了“甲骨文释读优秀成果奖励计划”。自2016年10月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一年多的成果征集,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甲骨文释读成果评选专家委员会,对所征集的研究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和科学鉴定后,提出了建议奖励成果和作者名单。2018年6月12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和中国文字博物馆网站同时公布了获奖名单。我校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的蒋玉斌研究员以《释甲骨金文的“蠢”——兼论相关问题》一文荣获唯一的一等奖,并获奖金10万元。本期特刊发蒋玉斌研究员的获奖文章,以飨读者。


摘    要


殷墟卜辞数见用在作乱方国名称前的一字,旧无确释。根据细致的字形比对,该字可确认为“屯”,主要用为蠢动之“蠢”。西周金文从“戈”断“屯”之字亦应读为“蠢”。甲金文“屯盂方”“蠢淮夷”等例同古书“蠢尔蛮荆”,亦可与清华简“春(蠢)邦”对读。传抄古文“蠢”作从“戈/”、“春”声等形体,实即金文写法之流变。以上诸形的释出,有助于解决相关问题,包括“屯”字本义、有关古书脱简和句读理解、有关青铜器铭文的释读问题等。


关 键 字


甲骨文  金文  考释  屯  蠢  新证


正   文


一、甲骨文有关字形(A)与辞例


殷墟甲骨黄类卜辞有如下一形:

其所在辞例如下:[1]


(1) 甲戌王卜,贞:巫九,A盂方率伐西或(国),西田,盂方,绥余一人,余其比多田甾征盂方,亡左自上下于彻[2]…(《合补》11242=《合》36181+36523)


(2)a A盂[方]…盂方…[比多]田甾征…

          b 弜征。(《合》36512)


(3) 乙未卜,[贞]:巫[九],A盂[方]…(北图3168[3]


(4) □午卜,贞:[巫九]…A盂[方]…或(国),…  (缺刻横画)(《合》36519)


(5) …贞:巫九,A…于彻示,余其甾征…余受有祐,不(缓)(捷)[4]。(《合》36515)


(6) 丁巳王卜,贞:巫九,A人方率伐东或(国),东东侯,人方,绥余一[人,余]其比多侯,亡左自上下于彻示,余受有祐。王占曰:“大吉。”…彡。王彝在□□宗。(《缀汇》609=《合》36182+《辑佚》690[5]


(7) A人方□□□以束、献侯紷。(缺刻横画)(《合》31812=《前》8.11.2)[6]


(8) □□卜,贞:巫[九],A人方□□率㓜□□献侯紷□□余□□比侯。(“献侯”以下缺刻横画)(《合》36508=《前》5.36.7)


(9)a 乙巳,王贞:启呼祝曰:“盂方人,其出伐,A𠂤高”,其令束䢔(会)于高,弗悔,不(缓)(捷)。王占曰:“吉。”

       b 其令束䢔(会)方,悔。“吉。”在九月。(《合》36518+《存补》5.146.1[7]


(10)a癸巳王[卜],贞:旬亡[忧]。在A次。

           b 癸卯王卜,贞:旬亡忧。在次。

           c 癸丑王卜,贞:旬亡忧。在齐次。(《合》36821)


在前8辞中,(1)、(6)经缀合已较完整;其他几辞虽多残缺,但黄类卜辞程式化较强,根据现存文字可知也是相近的辞例。A均用在作乱也是将被征伐的方国名称之前。这是A的主要用法。(10)辞A用为地名。(9)辞用法特殊,将在下文略加讨论。[8]


二、A字既往研究的回顾与检讨


A字的考释,历来与作等形的“屯”字相纠葛。


如所周知,甲骨文等形[9]旧被误释为“矛”“茅”“勹(包)”“豕(遂)”“身”等[10],释“屯”是于省吾先生的发明[11]。于释不仅使“屯”字的绝大多数辞例得以通读,还在从“屯”的“春”字中得到验证,其说确不可移,已成为学界共识。等形“屯”字主要用法有:(1)用为“纯”。一对。主要用于记事刻辞,作成对甲骨的计量单位;(2)用为“纯”。全。又总括副词,皆;(3)用为“春”。如“今屯”、“来屯”即今春、来春;(4)抓来的人牲。如“多屯”、“侯屯”[12]等。


A作等形,与形的“屯”字相比,在写法相近但又有差别,辞例上则极不相同。学者多不将两者认同,仅有少数释A为“屯”的。


1. 将A与“屯”区别的看法


于省吾先生在考释甲骨文“屯”字时,没有将A形列入。在该说提出之前以及广为接受之后,学者也多不将两者牵合。究其原因,有的是以讨论“屯”之主要用法为主,未涉及A形;有的是由于所搜集的A之辞例不多且多残断,有意无意地忽略该形;还有的是根本不认同A形与“屯”为一字。学界目前对A的处理方式,占主流的仍是缺释并照摹原形,常用古文字工具书、甲骨文释文大多如此[13]。这种处理方式虽未给出具体意见,实是思考各种释法后的审慎选择,也往往是排斥释A为“屯”的。如《甲骨文字诂林》按语就说:“字均见于晚期卜辞,与‘屯’之用法有别,似不得为‘屯’之初形。”[14]


李学勤先生近年提出释“禺”说,并将方名前的A字释读为“禺(遇)”:


《合补》11242……“禺盂方率伐西或”,是列举盂方不服朝廷的罪状。“禺”字原作,也见于其他卜辞,其下半作或十状,作为偏旁,见黄组征二邦方卜辞的地名“湡”,而同时的金文小臣缶方鼎上该字为“湡”是无疑的(原注:《李学勤学术文化随笔》,第258-262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禺”在卜辞多读作“遇”,训为“逢”。[15]


释“禺(遇)”说可以很好地通读卜辞。例如前揭(1)等征伐卜辞可理解为,“遭遇”某方侵扰之事,因此征讨该方,文意上十分顺适。不过从字形看,A与“禺”恐怕仍有差别。殷商文字的“禺”形,李先生已举出“湡”作(《集成》2653小臣方鼎)、(《合》36531)之形,还可补充(《屯南》2212);西周时期从“禺”之字(《集成》4238、4239小臣*簋)、(《铭图续》893陶觥)[16]等,也可参考。“禺”形头部虽可填实,与A相近,但其中部均作形,与A下方的V形差别较大,两者实难认同。


2. 释A为“屯”的看法


有少数学者将A与等形认同。早在于省吾先生释“屯”说提出之前,叶玉森、董作宾先生释“矛”“茅”时,就曾将两者作为一字异体来讨论[17]。于说广为接受之后,也有《甲骨文字典》[18]、连劭名[19]、朱歧祥先生[20]等持认同之说。其中,论证较详细的为连劭名先生,他说:


甲骨文中的字应该是屯字的初文。除此之外,甲骨文中的屯字多写作“”,后一种写法远比前一种简便。在契刻甲骨时,为了方便,常常将文字中填实的部分用虚廓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丁字作,刻写作,即是一个例证。[21]


其说上部填实与虚廓同,是正确合理的,也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但对两形下方的区别,连文未予说明,因此未能真正将两者沟通。


关于A之用法,连先生将用在方名前的A读为“敦”,又认为(9)辞的“屯”训“聚也”。“屯(敦)盂方”的读法看起来很通顺,实际上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在“A盂方率伐西国”一类文句中,“盂方”明显是“率伐西国”的施事者,不管前面的A怎么读,“盂方”后都不能读断,“敦盂方率伐西国”显然是讲不通的。连文对其他卜辞也有一些误读。如该文引《粹》193(《合》33180)一辞作:“……夕,屯亘方?”认为“屯”读“敦”。覆检原片,所谓“屯”字实乃“至”之误释。以上误读非但不能从辞例上验证连说,反而让人觉得释“屯”无稽。其说似亦未被学者采信。


总之,学界对A还没有明确、一致的看法,A、“屯”关系尚未得到很好的清理。我们也能看到,同一位学者对A的看法可能包含以上两种情况[22],充分反映了A、“屯”关系的复杂。[23]


不过,根据我们的研究,释A为“屯”应该是可以确定的。前揭《甲骨文字典》、连劭名、朱歧祥先生明确提出此说,连氏并加详细论证,其对(9)辞“屯”字的解释以及“屯”字本义的推测都有合理性(详下文)。但总体来说,其论证无法祛除学者疑惑,尚未得到学界公认,需要重新加以考辨。


三、A字新考


古文字考释是一个由已知推求未知的过程。A的写法是以“屮”为主体,而上方作比较突出的长点形。在已识文字中,与A最为接近的是西周金文的“屯”字(早中晚期各举一例):[24]


伯姜鼎 史墙盘 虢叔旅钟


两者相比,差别主要是A中笔较直,而金文“屯”中较为弯曲而已。但A的各种写法中,A1头部右倾,A4、A6下端左弯,均显示A之中笔本来就可以弯写;而西周金文“屯”字中笔的弯曲程度,也有一个从小到大的演变过程。因此,将A与上揭金文加以认同,是比较自然的。单从字形发展序列来看,A最有可能就是“屯”字。


既然A与西周金文“屯”字前后相续,形成序列,学者为什么较少释A为“屯”呢?这固然由于两者用法有别(金文“屯”多读为“纯”),需要谨慎对待;而甲骨文已确认的“屯”字作形,可能是大家在释A为“屯”时顾虑较多的主要原因。


我们今天讨论甲骨文“屯”字,已将于省吾先生的正确考释出来的形当作“屯”字形体发展中的一个定点。如拿等与相比,两者上部填实与虚廓同,自可不论,但下部分别作V形与斜笔,似乎很不相同。所以学者一般不把看作“屯”字。殊不知于先生在考释“屯”字时,已将两类形体加以沟通。当时讨论甲骨文,依靠的定点是金文“屯”字形等,在说解字形时,于先生用了不少篇幅证明下方的斜笔是可以写成弧笔的:


即屯之古文也。互见,作者省画也。金文变作。凡古文字虚廓与填实同。至下邪横后变为,在古文字中弯画横画邪画每无定格。如前七·七·二作,甲一·十八·四作,已变邪画为横画;又藏四四·四作,已变横画为弯画。此虽不如邪画之多,然在字本身中已可证明邪横弯之无别也。


于先生还举出商器铭文中的(《集成》5337屯作兄辛卣)、(《集成》5932屯尊)等[25],说明这些形体“即卜辞之字,了无可疑”。不过上揭商金文“屯”均用为人名,最有力的例证还是甲骨文“藏四四·四作”(按即《合》11534,用为“春”)一例。该形是沟通甲骨文形和金文形的关键环节,说明甲骨文“屯”字即有下方作弧笔(实即V形之变)者。


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甲骨文资料更丰富,也开启了更加细致的字体分类研究,可以发现,大多数类组确实把“屯”字写作;此外,一些刻手(群)则有不同的写法:


1. 师宾间类有些“屯”,下方会写成弧形或V形。于氏所举(《合》11534)一例即属该类。另可补充一例作(《合》4143)。两例均用为“春”。


2. 在花东类卜辞中,有两条关于“白屯”的对贞卜辞,“屯”分别作:(《花东》220)。说明“屯”下方可写作弧笔,而弧笔亦可写作V形。


3. 更关键的证据在“子组”子卜辞和黄类卜辞中。“子组”A类[26]有如下有两例“春”字:


《乙》8818(《合补》6829)


该版卜辞署明为“七月”卜问,几条命辞中选贞的内容为“今月 〇 今春 〇 今秋”,可知上揭形体必定是“春”[27]


黄类卜辞则有:


[乙]亥王[卜,贞]:自今春至今翼人方不大出。王占曰:“引吉。”在二月,遘祖乙彡,唯九祀。(《合》37852)


其“春”字拓本不很清晰。这片甲骨现藏吉林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前身为历史系文物陈列室),目验实物,[28]可以看清“春”字写法。下面是该字拓本和据实物所做的摹本:


   


以上两处三例“春”字所从的“屯”声作,不但下方作V形,而且上方也写成填实的长点,与A之诸形完全相同,它们无疑是同一字形。这些形体既然可作为“春”之声符,又与西周金文“屯”形有直接的演变关系,因此可以很肯定地说,A就是“屯”字。


现在讨论该字用法。(10)辞中“屯”为地名,可暂不论;需要释读的主要是前9例。


“屯”是“春”的声符,“春”是“蠢”的声符。先秦古书有:


且不唯《泰誓》为然,虽《禹誓》即亦犹是也。禹曰:“济济有群,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惠栋、孙诒让已校改为‘群邦诸君’),以征有苗。”(《墨子·兼爱下》。引文似有脱简,详本文“六”。另参伪古文《尚书·大禹谟》: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


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书·大诰》)


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醜。戎车啴啴,啴啴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玁狁,蛮荆来威。(《诗·小雅·采芑》)


我先王灭夏,燮强,捷春(蠢)邦。(清华简《说命中》简3)


《尔雅·释诂》:“蠢,动也。”《说文·十三下·䖵部》:“蠢,虫动也。”以上古书各例中“蠢”皆有“动乱”之意。陈梦家先生在《大诰》讲义中已指出:“《采芑》‘蠢尔蛮荆’,《尔雅·释训》曰‘蠢,不逊也’,注云‘蠢动为恶,不谦逊也。’蠢殷犹《康诰》之‘戎殷’,谓其恶也。”[29]顾颉刚、刘起釪先生解“蠢殷”曰:“蠢动,不安分,不老老实实之意,在这里用以斥骂那些造反的殷人”[30],可谓得之。


拿甲骨文(1-8)辞“屯盂方”“屯人方”等与古书“蠢兹有苗”“蠢殷”“蠢尔蛮荆”“蠢邦”相比,可知其“屯”即应读为“蠢”。“屯(蠢)某方”即动乱、骚动的某方。西周金文有“伐反夷”(《集成》2728旅鼎)、“伐反虎方”(《集成》2751、2752中方鼎)、“伐反荆”(《集成》3907过伯簋)、“捷东反夷”(《集成》2731疐鼎)之语。毛公鼎(《集成》2841)有“率怀不廷方”,五祀㝬钟(《集成》358)有“讨[31]不廷方”,戎生钟(《铭图》15240)有“用榦不廷方”,《诗·大雅·韩奕》云:“榦不庭方,此佐戎辟。”《易·比》:“不宁方来,后夫凶。”无论是在结构还是意义上,“蠢某方”都跟“反某(方)”、“不廷/庭方”、“不宁方”类似。


(9)辞中的“屯”表示具体的军事行动,连劭名先生[32]、李爱辉女士曾解为“屯聚”“驻扎”之意[33],可从。这对卜辞的背景是“启呼祝曰:‘盂方人,其出伐,屯𠂤高’”,即启派人报告[34]说,盂方征集人员进犯,并且屯聚在“高”地。商王谋划对策,从正反两方面问“其令束䢔(会)于高”/“其令束䢔(会)方”能否获捷。林宏明先生已经指出,“其令束䢔(会)于高”/“其令束䢔(会)方”两者似均指“其令束䢔盂方于高”[35],甚是。“䢔(会)”的对象就是盂,原辞承前省略了。整条命辞的意思是,命令“束”(人或族名)赶到盂方屯聚的“高”地,与之会战。这是很珍贵的商代战争史料。


总之,在现有甲骨文资料中,(屯)字除了表示地名、“屯聚”义各一例,主要的用法还是借表“蠢动、动乱”之“蠢”。


四、西周金文有关字形(B、C、D)的考释


西周金文有如下数形:



分别见于以下诸铭:


(11)唯正月初吉丁亥,王若曰:“应侯视工,B淮南夷敢薄厥众,敢加兴作戎,广伐南国。”王命应侯征伐淮南夷。(应侯视工簋盖铭,《铭图》5311)


(12)C猃狁出捷于井阿,于,汝不限戎,汝长父以追博戎,乃即宕伐于弓谷。汝执讯获馘,俘器、车马。(四十二年逑鼎乙、甲,《铭图》2502、2501)


(13)王若曰:“师㝨,D淮夷繇我赋贿臣,今敢博厥众叚,反厥工事,弗迹我东国,今余肇令汝率齐师纪、莱、僰,殿左右虎臣,征淮夷,……”(师㝨簋,《集成》4313.1~2、4314)


以上诸器均为西周青铜重器,学界对B、C、D形及有关辞例的考释极多。近年,谢明文先生《试说金文中的“”字》[37](下简称“谢文”)较全面地综述了已有说法,读者可以参看,本文不再缕述。谢文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最早将B、C、D三种形体暨铭文(11~13)放在一起讨论,尤其是根据较清晰的照片和拓本,纠正了以往对四十二年逑鼎铭文中的“C猃狁”一句的误读误解(另参下文“六”)。这对于讨论有关文字都是非常关键的。


在字形方面,谢文既已论定B、C、D诸形本为一字,又以为主,分析为从“戊/戉”从“又”,隶定为“”;并认为“戉”(匣母月部)可能兼作声符,中的圆圈系加注的声符“〇(圆)”(匣母文部)。


在辞例方面,谢文联系到下列诸例:


《书·费誓》:公曰:嗟!人无哗,听命!徂兹淮夷徐戎并兴,……


小臣*簋(《集成》4239):东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


太保簋(《集成》4140):王伐录子听,厥反,王降征令于太保。


卣(《集成》5419~5420):王令曰:淮夷敢伐内国……


于省吾先生等早已指出“”是语词。谢文因而提出:


把师㝨簋、视工簋“”所在辞例与上述“”的辞例相比较,可知两者的语法位置极其相似,都用在句首,且其后所讲的都是敌方的不良表现。可知师㝨簋、视工簋中的“”(四十二年逑鼎的“”字下文再讨论)也应该是虚词。上引陈絜先生说把师㝨簋“”字径释作,虽然释字错误,但显然也是察觉到了两者之间的关联。前引周法高说、李学勤先生说认为师㝨簋“”读作粤,则极富有启发性。……我们推测他们大概是把“”中的“戉”当作声符再结合文义,从而读作“粤”的。


经过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它(引者按:即“”)出现的语法位置,且对比“”的相关辞例,大致可以确定上述铭文中的“”应该是一个虚词。我们又根据它可用“圆”字初文作为追加的声符,猜测它可能读为虚词“越”。


谢文及所引前说对金文诸字的释读,主要是通过联系“徂/”的用法而提出的。这当然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思路之一,但是各种释读是否反映文献原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B、C、D各种字形的准确分析和有关辞例上来。


今按,虽然D之似可看作从“戉/戊”从“又”,但同为一字的B、C诸形,则不好说是从“戉/戊”(如是“戊”旁,长横不该如此明显地冲出左侧弧笔),也很难说是从“又”(原形实近“屮”形)。可见,从“戉/戊”从“又”的分析不能涵盖各种字形。


何景成先生在谈到甲骨文字时,曾将该形与上揭金文B形联系起来。他指出:“和应侯视工簋盖‘淮南尸毛敢薄厥众鲁,敢加兴乍(作)戎,广伐南国’之‘’用法相同,‘’去掉‘戈’形后所余形体即此字”。[38]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结合上文对甲骨文“屯”的考察,我们很容易把B、C分析为从“戈”从,后者显然就是“屯”字。B、C象以戈断“屯”形。


与以戈断“屯”的B、C相比,D中的“屯”已被砍断,作。最后一形系将“屯”上部的长点写成短横,其变化与金文“屯”字单用时的演变相平行。至于“屯”旁变为断“屯”,也比较容易解释。有些表示动作的早期会意字,常常是会合动作所用工具与客体的形象成意,其表现客体时,有的写作事物本来的形象,有的则以接受动作后的状态呈现。如甲骨文从“戌”断“奚”之字作,又作[39](奚奴之形已被砍断);“民”作针刺向目形,目形也作无瞳子之状;“彘”甲骨文作从矢向豕形,也作矢刺入豕之形。D中的断“屯”形与之相类。


D1~3三例的右侧都未铸好。观察师㝨簋两器三篇铭文的书写特征,D1~2似乎受到了同铭“或”、“我”等形的影响,有一些混同现象,如:


D1:,比较同铭有关字:,D1右侧似被“或”旁同化;


D2:,比较同铭有关字: ,D2右侧似被“我”字同化。


至于D3:,同铭有关字作,比较可知D3右侧仍是“戈”形。参照B、C两形,能看出“戈”的长横(即象援部的部分)在D3中被写断了,其左侧连在中间(十字形之下),右侧变成了短横之“戈”。


总体来看,D形右侧仍以看作“戈”的变形为宜。D1右侧可能是受到“或”旁影响(与之全同),因此也不宜理解为加注“○(圆)”声。


综上,西周金文的B、C、D形大体上皆可分析为从“戈”、“屯”,隶定作“”。在辞例上,它们均用在作乱也是要被征伐的方国部族名称之前。结合上述甲骨文“屯(蠢)”的字形、用例及古书文例,金文“”字亦当读为“蠢”。其所从之“屯”兼有表声作用,整字构形或可表述为从“戈”断“屯”、“屯”亦声。


”在上述金文中是“蠢”的借字,作为本字它可能是表示切断义的。从音理和实际用例看,“屯”声与“耑”声、“专”声等有通用关系[40],“”也许跟后世“刌”“剬”“剸”一类字相关。《说文·四下·刀部》:“剬,断齐也。从刀、耑声。”《九上·首部》:“也。从首、从断。剸,或从刀、专声。”但具体是哪个字难以坐实,这里就不作过多的推论了。


学者以前研究“”字时,多以“某……”之例比照“徂/某……”一类说法(例见上引)。现在释出“(蠢)”字,可以看出其与“徂/”的语法性质并不相同。“徂/”是叹词,是表达强烈感情的一种手段,它独立使用,不与别的成分组合。[41]严格来说,“东夷大反”、“厥反”中宜加叹号录作“!东夷大反”、“!厥反”。“徂/”后面是一个句子,这个句子的主语可能是名词(“东夷”),也可能是代词(“厥”)。“蠢”后则一律是表示方国部族等的名词,“蠢某”作为偏正(定中)结构的名词性短语,一般作句子的主语。在“!东夷大反”、“!厥反”这样的文句中,与“蠢某”语法地位相当的是“东夷”、“厥”,而不是“”。[42]


五、传抄古文有关字形研究


在讨论上述金文形体时,想必大家已经联想到《说文》等书中的“蠢”字古文。《说文》“蠢”下:“,古文蠢从。《周书》曰:‘我有于西。’”[43]该形显然与上揭甲骨金文表示“蠢”的字一脉相承,应该放在一起研究。


传抄古文“蠢”字的写法不止《说文》一种。近年,李春桃先生对传抄古文作有非常好的整理,所列与本文有关的“蠢”字古文有两类:[44]


(甲) 汗简5·68尚书  古文四声韵3·14尚书  同上3·14崔希裕纂古

(乙) 说文  古文四声韵3·14说文  同上3·14崔希裕纂古


以上形体从来源上看多与《尚书》有关,《说文》古文亦引《尚书》为证。今见《尚书》各版本两种古文写法确实并见,甲类写法的有(南宋薛季宣《书古文训·大禹谟》)[45];乙类写法的如 (魏三体石经《大诰》)[46](《大诰》内野本)[47](清李遇孙《尚书隶古定释文·大诰》)[48]。《大禹谟》敦煌本S.801作[49](即“戬”字),则当是甲种或乙种写法的形讹[50]。总之,以上各形大体上也都能纳入甲乙两类中。


甲类写法从“戈”“旾”声,系上承西周金文B、C 一类写法,两者差别只是声符用“屯”、“旾”的不同而已,并且“旾”也是从“屯”声的。


乙类写法从“”“旾(或春)”声。声符的来源与甲类相同,从“春”者则是进一步替换成同主“屯”声而比“旾”更常用的“春”声。至于“”旁,《说文·十二下·戈部》:“,伤也。从戈、才声。”“”可看作金文B、C所从之“戈”的同义偏旁,两者可以互换。“”也有可能是将金文D3的左上部和右部加以整齐化的结果。


不管怎样,上引“蠢”字古文均袭自西周金文写法,这一点是比较清楚的;古文写法也很好地验证了上文对西周金文B、C、D乃至甲骨文A形的释读。


以前由于未能释出西周金文的“(蠢)”字,学者很难对“蠢”字古文所从之“戈”、“”做出合理解释,或将古文诸形看作“因后人不了解古文字形体而误改”的讹变形体。[51]现在看来,《说文》等书中的两种传抄古文渊源有自,其形体大致反映了古文字实际;在用字习惯方面,使用从“戈”或“”、“屯”声系之字表示“蠢”,亦与西周金文相契合。



六、相关问题的讨论


上文在释说甲骨金文和传抄古文用为“蠢”的诸字时,为免枝蔓,暂且搁置了一些问题。例如,商代文字中,是已知的“屯”字,是新释的“屯”字,如何看待两者的关系?这一问题说不清楚,就无法从根本上祛除释为“屯”的障碍。又由于诸“蠢”字的释出,有利于解决一些相关问题,一并放在本节讨论。


(一)关于商代文字两种“屯”形的关系以及“屯”字构形的阐释


现在看来,商周文字“屯”有以下两种写法(附列篆形以作参照)[52]



a类写法自商而周以至后世一直延续,b类写法则只见于殷商甲骨文。两类写法在商代文字中并存。与之相应,学者对于“屯”字本义主要也有两类看法:


1. 由于a类写法看起来与“屮”相关,历来学者对“屯”字构形的解释多着眼于此。《说文·一下·屮部》:“屯,难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一,地也。尾曲。《易》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近世学者多已参考古文字字形,指出《说文》“一,地也”等解说是不合理的,但也多限于对许说的修补。如《甲骨文字典》说“字形象待放之花苞与叶形”[53]。连劭名先生在释甲骨文为“屯”时,曾认为该形就是“屯”字初文,并说了下面一段话:


许慎的解释虽与屯字的初文略有出入,但仍未乖于屯字的本义。从甲骨文屯字看,实象初生草木之幼芽,故春字古从屯声,万物萌动,欣然复苏,草木初生,正是春天的景象,所以古人称此季节为春。甲骨文屯字的形体仍保留了屯字最初的形象。


连说是较有代表性的。


2. 由于b类写法亦即甲骨文形一度被看作“屯”可溯及的最早形体,而该形下方的斜笔,很难像下方的V形那样说成是初生叶片的形象,看不出与草木的关系,因此现代学者又提出一些解释“屯”字的新说。如张亚初先生说:[54]


……许慎对屯字的分析是错误的。屯字的初文与屮木生长受阻形相去很远。在甲骨文中,屯字从农具(力,为耒的侧视形),在它的把上有一个指示符号小圆圈,这是一个表示农具耒的把折断了的指事字。《左传》襄公四年“甲兵不顿”,杜注“顿,坏也”,正义曰“顿谓挫伤折坏,今俗语委顿是也”。其本义为折坏,所以顿字又有僵、止、难等引申义,顿字从页从声,声中含义,顿字义训僵、止、难、坏,也正是保存了屯字的义训。许慎所说的“难也”,就是采用屯字的引申义。由此可见,许慎训屯为难,在一定程度上是保存了这个字的古义的。这对我们分析屯字初文形体,是一个很好的左证。说文解字,一个关键问题,是首先必须努力找到这个字最早的形体,然后,对这个形体必须要有准确的分析理解。这样,才会提供一个客观地、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可靠依据。甲骨文中的屯字形体,特别是最早的一期卜辞中的形体,从力从指示符号,是确切无疑的。我们在这个基础上,联系到屯与从屯之顿字的一些义训,所作出的上述分析,显然比那种认为屯字是“豕形无足而倒写者”这种附会臆测之辞要可靠和合理得多。


张先生对“屯”之本初构形的探讨非常深入。他立足字形,以甲骨文形为基础,以体接近的“力”切入点,又从与“屯”有关的音义关系进行思考,所得结论别开生面。


以上两类意见,实际上是分别就a类和b类形体立论的。我们现在看“屯”字,应该更加全面而不仅仅执其一端。根据于省吾先生的考释研究以及上文的讨论,商代“屯”的两种写法一定都是“屯”字,而且是彼此存在演变关系的。因此,a、b两者应作一致的解释。现在的问题是,何者为源、何者为流?我们认为是a类是比较原始的写法。


大家知道,殷商时代的主要书写方式是笔书简册。“金文基本上保持着毛笔字的样子,甲骨文就不同了。”“我们可以把甲骨文看作当时的一种比较特殊的俗体字,而金文大体上可以看作当时的正体字。”[55]甲骨文总体上是俗体,但不同刻手(群)使用俗体时简省的程度也有不同。例如甲骨文“子”字可与商金文对照,略举如下[56](举例性质,不全):



可以看出,师肥笔、师小字与正体最接近,这一方面是因为其时代较早,另一方面则缘于它们(尤其是师肥笔)较多保留了笔书风格;但适应甲骨契刻的需求,也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简省,尤以师小字为甚。师宾间、宾一、历一历二等类与正体尚近,但已有明显的省变;宾一的一部分、历二的一部分开始出现较剧烈的省简,即将小儿的两手形合并为一笔,这种写法在成熟的典宾类以及宾出类中比比皆是,是“子”字最俗简的写法。无名类、黄类刻辞虽然时代较晚,但在契刻风格上仍保持与正体的些许联系,反而没有采用最简的写法。类似例子还可举出不少,譬如大家熟知的甲骨文地支“子”字,在师肥笔、师小字类多作接近正体的繁体写法,在宾、历等类则用最俗简的写法,在较晚的黄类则又作繁体,原因就在于黄类字体接近正体。


b类“屯”字实际上就是甲骨文中的一种俗省写法。前文已述,这种写法主要出现在宾、历等类,这些类的俗简程度都比较高。与之相应,“屯”的a类写法中 最接近商金文的正体,它们分别见于黄类和“子组”A类子卜辞[57]——很多的证据显示,这两类常保留正体的某些特征(例如黄类早期刻辞有接近笔书或金文风格的肥笔,“子组”A类一律下行而左的行款与简册和绝大多数金文完全相同,[58]等等);a类写法作者则见于师宾间类及花东类,虽有俗简,但程度远较宾类等为低。上述现象与前揭两种“子”字的正俗分布规律相应,说明各类组的俗简现象往往也是成系统的。


总之,商代文字中“屯”之正体作(商金文),甲骨文中有黄类、“子组”A类等少数类组作 ,接近正体;又有师宾间类、花东类等作,进一步简化填实为虚廓;再省简下部为斜十字形,作,最简者则又省并上部笔画作。由于各类刻写俗简程度有所不同,就形成了有的用a、有的用b的现象;笼统看甲骨文或商代文字,就呈现出两类“屯”形并存互见的状况。


如张亚初先生所言,“说文解字,一个关键问题,是首先必须努力找到这个字最早的形体,然后,对这个形体必须要有准确的分析理解。这样,才会提供一个客观地、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可靠依据”。现在看来,上揭a类写法 较为原始,b类写法为其变体。根据a类“屯”字写法,并结合从“屯”声的“春”字等,我们认为连劭名先生的说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屯”形原本象征的,应该就是草木(或其枝条)初生幼芽的形象。


(二)商西周文献中有关“蠢某”文句的读法


甲骨、金文、先秦古书“蠢某”的说法计有二十余例。各例交验互证,已让我们比较清楚有关语言习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叙述方式是,方国部族有动乱、反叛行为,说话者(多具有正统身份)予以声讨——往往要历数其罪行或陈述其侵扰行为,是为征伐之理由;然后再说明如何讨伐(如人员安排等),有时还会强调此举是符合天命的。说话者把这些方国部族称作“蠢某”,是为之定性。


根据上述习惯,我们可进一步讨论某些“蠢某”文句的读法及相关问题。


1.《书·大诰》“蠢殷”句


这一段文字伪孔传、孔疏的读法是:


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叙。


郑玄曰:“周民亦不定,其心骚动,言以兵应之。”(见孔疏)《说文》“蠢”下出古文“”,引《周书》曰:“我有于西。”段注:“《大诰》曰:‘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为壁中古文真本,其辞不同者,盖许檃栝其辞如此也。”《说文》虽是櫽栝,但仍能看出许慎认为有“蠢”的是西土,即西土之人“蠢”。这说明许慎也是将“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作一句读的。郑、许代表的当是古文经学家的一种读法。


《汉书·翟方进传》所载之“莽诰”乃套用《尚书·大诰》写成,有关文字作:


反虏故东郡太守翟义擅兴师动众,曰“有大难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靖。”于是动严乡侯信,诞敢犯祖乱宗之序。


其中用“于是动严乡侯信”模仿《大诰》“越兹蠢殷小腆”。皮锡瑞云:


据《莽诰》则“越兹蠢殷小腆”六字作一句,今文家说如是,不以“越兹蠢”连上文为义。莽谓翟义造为西土有大难之言,于是动刘信起兵之意,则今文家说经亦必谓管、蔡造为西土有大艰之言,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也。莽云管、蔡挟禄父以畔,今翟义亦挟刘信而作乱,是以翟义比管、蔡,刘信比禄父也。近人读《大诰》,断句皆误,遂于莽所引今文,皆不得其解。[59]


按照皮氏的分析,今文家是将“越兹蠢殷小腆”作一句读,并且理解为“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的。现代《尚书》学家多依此句读。


根据上述“蠢某”之例,只能将“蠢殷”连读,即采今文家之句读。“越兹蠢殷小腆”之语言结构犹“徂兹淮夷徐戎并兴”(《书·费誓》)。《大诰》叙说的“大艰”,一方面是周人内部的管、蔡不安分,一方面是以武庚为首的殷遗妄想复辟。顾颉刚先生译作:“有很大的艰难危困落到我们西方人的头上来,就连从由我们西方派出去的人员也不安静老实起来了;这不安分的坏蛋殷人刚恢复了一点点力量,就敢妄想重整他们已失去的天堂——他们已垮了的政权系统。”[60]把握大意非常准确[61]。汉代今文家虽然句读合理,但理解为管、蔡“于是动武庚作乱之心”一类意思,则不可从。


2. 《墨子》所引《禹誓》“蠢兹有苗”一段文字


《墨子·兼爱下》:


且不唯《泰誓》为然,虽《禹誓》即亦犹是也。禹曰:“济济有群,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邦〉诸群〈君〉,以征有苗。”


孙诒让《间诂》云:“今《大禹谟》出伪古文,即采此书为之。”
[62]伪古文《尚书·大禹谟》有关文字,前文已加引述。其在“蠢兹有苗”后多了数落有苗罪行的“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历代注《墨》者均指出此处《禹誓》与《大禹谟》的联系,但一般不就“昏迷不恭”诸语作深入探讨[63]。大概是觉得《大禹谟》属于伪古文,就没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了。


实际上,《墨子》引述的禹之誓词读来并不通畅。学者翻译时,中间一句或译作:


“并不是我敢妄自兴兵骚扰,实在是因有苗暴动,所以我只得代天行罚”[64]


“不是我小子敢发动战争,而是苗民蠢动,因而行天之罚”[65]


“并不是我小子敢发动战乱,有苗那么蠢蠢欲动,我代替上天对他们施行惩罚”[66]


是将原文的“蠢兹有苗”变换作“兹有苗蠢”,然后在译文中作了模糊化处理。这不能算是科学严谨的做法。


今按,结合上述“蠢某”例,禹誓应有的逻辑是:不是我敢妄自兴兵,而是动乱的有苗犯有大罪,因此我“用天之罚”,率众邦君征讨之。“蠢兹有苗”后应该有列举有苗之罪的内容,但在今本《墨子》中亡失了。换言之,“蠢兹有苗”本是一句话的主语,但后面没有出现相应的陈述成分(谓语),变成了一个残缺的句子。


相比之下,《大禹谟》相关文句比《墨子》引文晓畅得多。伪古文从整体上讲是出于伪造,但造作时当参考了一些时代较早的资料,此点前人已多述及。《大禹谟》多出来的内容可能是有所本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三更有“言《大禹谟》句句有本”条(存目)[67],今由“蠢某”之例视之,知其所言有理。


今本《墨子》禹誓较《大禹谟》少了历数有苗罪行的28字,而数落罪行之后应有“肆予……”一类的话,以转接下文“用天之罚”。如此算来,总计所缺内容可能达30余字,应该正是竹书中一简所容[68]。说今本《墨子》“蠢兹有苗”后脱简一支,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3. 四十二年逑鼎“蠢猃狁”一段文字


西周晚期的四十二年逑鼎(《铭图》2502、2501)铭文是一篇册命金文。周宣王在册命器主虞逑的话中,先表彰其先祖之勋烈,之后有一段谈到虞逑功绩,这段话多被读作:


余肇建长父侯于杨,余命汝奠长父。休,汝奠于厥师,唯克型乃先祖考,猃狁,出捷于井阿、于,汝不限戎,汝长父以追博戎,乃即宕伐于弓谷。汝执讯获馘,俘器、车马。


前一句说宣王为长父在杨地建侯,又命虞逑安顿长父。虞逑做得不错,能够很好地效法其先祖先父。接下来的多被当作动词,或释“辟”,解为屏除;“猃狁,出捷于井阿、于”的主语,一般认为是承前之“汝”,全句是说虞逑驱逐猃狁并且告捷。这就意味着虞逑“伐猃狁是为了解除其威胁而主动出击”[69]


谢明文先生指出,“这种看法实际上是认为逑参加了两次战斗”,即“猃狁,出捷……”和“以追博戎,乃即宕伐于弓谷”。他具体提出上述理解有以下几点不妥之处:(1)“根据金文文例,在战胜之后一般会记俘获品,而此铭只记宕伐于弓谷一战的俘获”;(2)“根据长篇战争铭文文例,如果记叙战争起因及经过而又言‘追’者,一般是敌方先侵伐在先”,如果把“逑”看作“猃狁,出捷……”的主语,“则铭文中的‘追博’之‘追’上无所承”。(3)“之前跟战争有关的铭文中出现过两例‘出’字,皆就敌方而言。”如果理解为逑“出捷”,与该例矛盾。[70]谢文所说三点都很有道理。他因此提出,“出捷……”的主语应是“猃狁”。


现在既已释为“(蠢)”,再参照“蠢某”之例,可知谢文上述观点都是正确的。虞逑伐猃狁,起因是“蠢猃狁出捷于井阿、于”——不安分的猃狁向新建的侯国出兵并在两地获捷。虞逑这次征讨不是主动出击而是因应反击,反击的主要形式就是“追博戎”、“宕伐于弓谷”,后来在人员和物资方面有所俘获。这样,对于这篇铭文的内容以及这次征讨的史实,我们就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综上,本文新释了卜辞中表示蠢动之“蠢”的“屯”字,并由此对金文和传抄古文中若干字形进行释读,后者反过来印证了甲骨A字释“屯”的正确。文中还考察了“屯”字本义等问题,从卜辞字体分类和俗简程度的角度解释了甲骨文中的两种“屯”形。通过归纳“蠢某”的文例,对传世和出土文献有关文本及训释提出了新见。以上诸说,希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正。


2015年6月初稿,2018年5月改订


原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2018年9月,第118~130、138页
















作者简介

蒋玉斌,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说明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甲骨缀合类纂及数据库建设”(14BYY16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甲骨分类缀合研究”(63172302)、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殷墟甲骨王卜辞缀合及研究”(17GZGX26)的阶段性成果。文章曾在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主办之“出土文献与学术新知”学术研讨会暨出土文献青年学者论坛(长春,2015年8月21~22日)上宣读,并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演讲(北京,2015年10月15日),感谢与会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胡敕瑞、何景成、周忠兵、严志斌、陈剑、王子杨、刘钊先生和李爱辉、梁月娥女士先后为小文提出宝贵意见,作者十分感谢。


注   释


[1]释文采用宽式,尽量使用通用字。有些姑作权宜隶定的字,在右上角加*标记。引用甲骨文金文著录书多用简称,简称全称对照如下(依简称音序排列):粹—殷契粹编、存补—甲骨续存补编、合—甲骨文合集、合补—甲骨文合集补编、花东—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集成—殷周金文集成、辑佚—殷墟甲骨辑佚、铭图—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铭续—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前—殷虚书契(前编)、乙—殷虚文字乙编、英—英国所藏甲骨集、缀汇—甲骨缀合汇编。


[2]“彻”字考释看陈剑:《释甲骨金文的“彻”字异体——据卜辞类组差异释字之又一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七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19页。


[3]中国国家博物馆:“甲骨世界”,http://mylib.nlc.gov.cn/web/guest/jiagushiwu;http://mylib.nlc.gov.cn/web/guest/jiagutuopian。


[4]“捷”之相关考释看:a.吴振武:《“”字的形音义——为纪念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而作》,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8年,第287~300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又王宇信、宋镇豪主编:《夏商周文明研究(四)·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39~148页。b.陈剑:《甲骨文“”字补释》,中国古文字研究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0~44页;收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99~106页。


[5]李学勤先生缀合。看李学勤:《殷墟甲骨辑佚·序》,段振美、焦智勤、党相魁、党宁编:《殷墟甲骨辑佚——安阳民间藏甲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3页。又同书中焦智勤:《概述》,第11页;正文,第151页。


[6]该片之字体,学者多划为无名类(如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繁体字本,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第284页;简体字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77页),实属黄类字体而字形刻得较大者。“以”“侯”等字都是黄类的写法;即以献侯之名而论,“紷”字写法与黄类甲骨《合》36508(即下揭例8)相同(另“侯”字亦可参照),而该字于无名类作“”(《合》27887、27888、32919),无论是字形还是字体都有明显差别。


[7]林宏明:《甲骨新缀第546-549例》第五四九例,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网站,2014年12月10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4767.html。


[8]A作为构件,还见于字(《合》120。辞例为:“己未卜,□贞:呼彗~逸刍。十三月。”此承王子杨先生告知,谨此致谢)。该字仅1见(参李宗焜:《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886页),待考。


[9]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308~1309页;另参第505~506页“春”所从。


[10]看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3313~3323页;松丸道雄、高嶋谦一编:《甲骨文字字释综览》,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4年,第15~16页。方稚松先生对该字考释亦有较全面的综述,看其《殷墟甲骨文五种记事刻辞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第71~78页。


[11]于省吾:《释屯》,《辅仁学报》第8卷第2期,1939年;《双剑誃殷契骈枝》(初编),北平:大业印刷局,1940年,第一~四页;《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页。


[12]参蔡哲茂:《殷卜辞“用侯屯”辨》,宋镇豪主编、刘源副主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10~130页。


[13]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甲骨文编》,附录上3042号,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642页;李宗焜:《甲骨文字编》,4125号,第1309页;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附录0507号(首例《合》31603贞人名当移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956页。


[14]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2页。


[15]李学勤:《释新出现的一片征夷方卜辞》,《殷都学刊》2005年第1期;收入《文物中的古文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35页。另参李学勤:《殷墟甲骨辑佚·序》,第3页;《释读两片征盂方卜辞》,宋镇豪主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页。


[16]摹本采自朱凤瀚:《新见商金文考释(二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34页。


[17]参松丸道雄、高嶋谦一编:《甲骨文字字释综览》,第418页;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3页。又董作宾:《帚矛说——骨臼刻辞研究》,原载《安阳发掘报告》第四期,南京: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3年;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636~637页。


[18]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45~46页。


[19]连劭名:《甲骨文字考释》,《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4期;参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語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1~3312页。


[20]朱歧祥:《殷墟甲骨文字通释稿》,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9年,第447页。


[21]连劭名:《甲骨文字考释》;参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1~3312页。


[22]如李学勤先生曾将A1释为“屯”,又照摹A2、A9原形(《殷代地理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92、93页);裘锡圭先生将A9写为“屯(?)”,也曾照摹A1原形(《商铜鼋铭补释》,原载《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6期,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4页;《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原载《文史》第十九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古代历史、思想、民俗卷》,第153页)。


[23]另外,不少学者照摹A之原形,认为是地名、国名或氏名(门艺:《殷墟黄类甲骨刻辞的整理与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王蕴智教授,2008年,第150~151页;谢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与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裘锡圭教授,2012年;韦心滢:《殷墟卜辞中的“某𠂤”与“才(在)𠂤某”》,《故宫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2期)。上引三文都将A字与商末族氏铭文(《集成》10591~10627等)联系,从字形上看未必允当。又族氏铭文有(参王心怡:《商周图形文字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260~261页),其所从与A字有无关系亦有待论证。


[24]董莲池:《新金文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62~64页。


[25]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初编),第一~二页。所引金文字形及出处,已替换为拓片截图及《集成》号,下同。屯作兄辛卣,原文沿袭《续殷文存》之误称簋。《骈枝》举出的金文字形还有(《集成》2509屯*鼎)、(《集成》2510屯*鼎),但所在两器当代学者多定为西周中期,且两字形体与“屯”并非全同,其作为器主名,亦较难证实为“屯”字,似当存疑。


[26]“子组”A类的划分,看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林澐教授,2006年,第98~103页。


[27]此处“春”字从草木生出地面之形,与《合》20074(“今春”)类同。草木生出地面之形与“屮”“木”有时可相换用,如甲骨文“蓐”字作亦作。裘锡圭先生曾指出“生”有时也可以跟“木”和“屮”通用,除举以上各例,又揭出“莫”从四“屮”或四“木”,也从四“生”作(合18429),“艿”字作又作,作地名的从“阜”“蓐”声字作又作等(裘锡圭:《释“木月”“林月”》,《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340页。此处甲骨文摹写字形取自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858、504~505、859页)。


[28]2005年6月,蒙林澐、吴振武、朱泓三位老师与陈列室于闰仪、刘爽老师提供帮助,笔者曾阅看吉林大学所藏部分甲骨,其中包含此片;最近又请周忠兵先生特别观察“春”字,摹本就是根据这两次目验做成的。谨向以上各位致谢。


[29]陈梦家:《尚书通论(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211页。《书·康诰》“殪戎殷”之“戎殷”陈氏以为“谓其恶也”恐非,“戎”仍当是及物动词,其后接方国名在甲骨文中多见,古书亦有“戎商”之例。


[30]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268页。


[31]蒋玉斌:《释西周春秋金文的“讨”》,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


[32]连劭名:《甲骨文字考释》;参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甲骨文字诂林》,第3312页。(9)辞前半段,连文读作“乙巳王贞:启乎,兄曰:盂方人,其出伐,屯𠂤高,令东䢔,……高”,并认为“盂方调集人众欲侵扰商朝,商王命令部队戍守高地”,与本文不同。实际上已屯聚于“高”地的当是盂方。


[33]笔者2015年10月1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报告本文后,李爱辉女士告知,她未曾发表的一篇旧稿将(9)辞A字释为“屯”出并作上引解释。


[34]卜辞有些“祝”字义近“告”,看裘锡圭:《商铜鼋铭补释》,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174~175页。


[35]林宏明:《甲骨新缀第546~549例》第五四九例。“束”字林文原释为“东”。


[36]照片取自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宝鸡市考古所、眉县文化馆编著:《吉金铸华章——宝鸡眉县杨家村单氏青铜器窖藏》,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46、38页。乙、甲两器铭应对照着看。C1亦可参看蔡玫芬主编:《赫赫宗周:西周文化特展图录》,台北:故宫博物院,2012年,第95页。


[37]谢明文:《试说金文中的“”字》,《中国文字》新三十七期,台北:艺文印书馆,2011年,第135~145页。此前在网络发表的雪桥《攻研杂志(四)——读“首阳吉金”札记之一》(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0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30)一文,已提出部分观点。


[38]何景成:《甲骨文“爯册”新解》,《中国文字学报》第六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43页注④。


[39]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252~1253页;最后一形见宋镇豪、郭富纯主编:《旅顺博物馆所藏甲骨》50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40]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936页。


[41]关于叹词的语法地位,学者论述极多,可参看刘丹青:《叹词的本质——代句词》,《世界汉语教学》2011年第2期。“”的研究综述及讨论参武振玉:《两周金文叹词初论》,《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又同作者《两周金文虚词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10年。


[42]此处对西周文献“徂/”的理解,乃袭用学界比较流行的语词、叹词说。梁月娥女士提示我,这个词应从陈梦家先生等训为“往昔”(陈说见《西周铜器断代(一)》,《考古学报》1955年第1期,第171页;《西周铜器断代》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0页),谨致谢忱。按照陈说,“徂/”和“(蠢)”的语法地位也是完全不同的。


[43]古文形体用藤花榭本。陈昌治刻本作,末笔笔势小异。


[44]李春桃:《传抄古文综合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2012年,第143、144页。另参徐在国:《隶定古文疏证》,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第1335页。


[45]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22页。


[46][南宋]洪适:《隶续》,卷四“魏三体石经左传遗字”,清乾隆间汪氏楼松书屋刊本,第一页背、二页背;又《隶释  隶续》,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间洪氏晦木斋刻本,1986年,第310页上左、下左。另[南宋]娄机《汉隶字源》作,所注出处“二百十五”即“魏三体石经左传遗字”(卷五上声十七准,李学勤主编:《中华汉语工具书书库》第38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54页),可参看。按,依《隶续》录写经文之例,此字在字体上为三体中的隶书,然魏石经本即古文经(《尚书》用马融、郑玄、王肃本),故其实质上仍是“蠢”之古文,或者说此形是“蠢”古文的隶定写法。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曾疑“不知何以魏时隶不作蠢而作也”(《皇清经解》卷583,第四页),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在引《说文》“蠢”条后云:“,既为孔壁古文,故《魏石经》用之。”(陈抗、盛冬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45页)或径谓魏石经残存“”字为三体中之古文(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332页),不够准确。又,对于“”和“蠢”之关系,赵立伟女士归入“石经本与今本之异文为一字之异体者”之类(《魏三体石经古文辑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34页)。前文已说明,作为“”之前身的金文“”字可能本来表示切断义;其与训“虫动”之“蠢”本非一字。两者应看作通假而非异体关系。


[47]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1671页。


[48]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4册附,第215页。


[49]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第165页。


[50]或以为“”是“”的形讹,而“戬”又是“”的形讹(张涌泉主编、审定:《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一册,《古文尚书传(四)(大禹谟、泰誓中、泰誓下)》校记〔一〇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63页),后说有道理,前说则过于崇许。


[51]参李春桃:《传抄古文综合研究》,第143页。同作者新出版的《古文异体关系整理与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62页)已据拙文初稿说明古文来源有据。


[52]黄类卜辞有一地名用字(BL1672,http://www.bl.uk/manuscripts/Viewer.aspx?ref=or_7694!1672_f001r)(《英》2563=《合》41757>《合》41780,《库方》1672摹本作 ),有些释文、字编也释为“春”,不确。该字当即同见于黄类卜辞的地名字(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261页)之繁体,所从非“屯”。


[53]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45页。


[54]张亚初:《商周古文字源流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157~160页。据该书《出版说明》,书稿写于1986~1990年。


[5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47~48页。裘先生对此更详细的论证见《殷周古文字中的正体和俗体》,原为1987年1月的演讲稿,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394~410页。


[56]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67~172页,个别分类错误的径予纠正;董莲池:《新金文编》,第2144~2152页“子”、合文第17页“小子”、附录一第5~12页“举”,等。


[57]将“子组”分为A、B两类很重要,前举形是“子组”A类字体;又《合》21595为“子组”A、B两类字体同版,其上也有“春”字作),属于B类字体,其所从之“屯”就作常见的写法。


[58]参蒋玉斌:《殷墟子卜辞的整理与研究》,第102、106~108页。


[59][清]皮锡瑞撰,盛冬铃、陈抗点校:《今文尚书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80~281页。


[60]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1282页。


[61]《大诰》此段文字中的“小腆”“纪”历来有不同看法,因与本文关系不大,这里不作讨论。


[62][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21页。


[63]参张纯一编著:《墨子集解》,成都:成都古籍书店影印世界书局1936年初版本,1988年,第114~115页;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90页。


[64]李渔叔注译:《墨子今注今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124页。


[65]谭家健、孙中原注译:《墨子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00页。


[66]方勇译注:《墨子》(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45页。


[67][清]阎若璩撰,黄怀信、吕翊欣校点:《尚书古文疏证(附:古文尚书冤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30页。


[68]以郭店竹书为例,除了小册子性质的《语丛》四篇,其余各篇单简平均容字都在20~30字之间,单简最多容字则有34、32字者(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2006年,第138页;刘传宾:《郭店竹简研究综论(文本研究篇)》,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冯胜君教授,2010年,第63页)。不过,“目前看来战国古书类竹简的容字总的来说是比较随意的,没有什么普遍的规律性可言。”(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52~53页)上举郭店竹书之例,只能说明大概情况而已。又,秦西汉文书、古书简的单简平均容字数,睡虎地秦简23~55、张家山汉简35~44,银雀山汉简34~37(前揭程文,第139~140页),皆可参。


[69]裘锡圭:《读逨器铭文札记三则》之“二、辟猃狁”,原载《文物》2003年第6期,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171页。


[70]谢明文:《试说金文中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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