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溫故丨裘錫圭:關於石鼓文的時代問題(上)

裘錫圭 古文字微刊 2020-01-01

石鼓文是我國歷史上最著名的石刻,但是關於石鼓文的時代却長期以來聚訟紛紜,至今尚無定論。


我們在這裏不想對關於石鼓文時代的各種說法作全面的介紹。有不少說法,如前人提出的周成王時代說、漢代說、晉代說、北魏說和西魏說,以今天的學術水平來衡量,都是毫無價值的,完全可以略而不論。下面只準備對跟我們的討論有關的一些說法作必要的介紹。



唐代雍縣方位圖

時代:開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取自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精裝本)》第五冊



石鼓是唐初在“岐州雍城(今陝西鳳翔縣)南”的田野中發現的(唐人或謂石鼓出陳倉,即今寳鷄,或謂出岐陽,皆不確切,參看下引唐蘭《石鼓年代考》11—12頁)。由於石鼓文中有些字的寫法,跟見於《說文》的、出自周宣王太史籀所編的《史籀篇》的“籀文”相合;石鼓《吾車》石的有些詩句,又跟《詩序》認爲是記宣王田獵的《小雅》的《車攻》和《吉日》相似;唐代人多認爲石鼓文也是記宣王田獵的,書寫者就是太史籀。  


首先對上述看法提出有價值的異見的,是南宋前期的翟耆年和鄭樵。

 

翟耆年在所著《籀史》卷上《石鼓碑》條中說:


……篆畫行筆,當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今位置窘澀,促長引短,務欲取稱,如“柳”“帛”“君”“庶”字是也;意已盡而筆尚行,如“以”“可”字是也。十鼓略相類。姑舉一隅,識者當自神悟。以器款(引者按:指銅器銘文)“惟”字,參鼓刻“惟何”“惟鯉”之“惟”,則曉然可見矣。蓋字畫無三代醇古之氣,吾是以云。前輩尚疑《繫辭》非夫子所作,僕於此書直謂非史籀跡也。


他根據字體風格指出石鼓文不可能早到周宣王時代,這是很有見地的。


鄭樵直指石鼓文爲秦篆。他著有《石鼓文考》三卷,已失傳。陳思《寳刻叢編》卷一載有他的《石鼓音序》,文中說:


此十篇皆是秦篆,以“也”爲“殹”(引者按:指將“也”寫作“殹”,下同例),見於秦斤;以“丞”爲“”,見於秦權。 


又說:


其文有曰“嗣王”,有曰“天子”(引者按:指《而師》石之文)。“天子”可謂帝,亦可謂王。故知此則惠文之後始皇之前所作。


鄭樵從字形方面,以石鼓文與秦的銘刻文字相印證,這是他的高明之處。使用跟語助詞“也”相當的“殹”,確是秦文字的特色。除秦權量銘文外(鄭氏所引的秦斤,即見於《歷代鐘鼎彝器款識》卷十八的平陽斤,也是一種權),鄭氏所漏引的秦詛楚文以及後世出土的秦虎符、秦簡等,都有這樣的“殹”字。而在先秦時代秦以外國家的文字資料裏,則還沒有發現過這種例子。但是鄭氏認爲石鼓文中的“嗣王”“天子”都指秦王,從而斷定石鼓爲惠文稱王以後所作,則顯然是錯誤的。很多學者指出,石鼓文中的“公”指秦君,“嗣王”“天子”則指周王(詳下文),這是正確的。


比鄭樵略晚一些的鞏豐(南宋孝宗淳熙間進士),也以石鼓爲秦物。他的有關著作已佚。明楊慎《丹鉛續錄》卷十一“石鼓文”條引其說曰:


鞏豐云:岐本周地,平王東徙,以賜秦襄公。自此岐地屬秦。秦人好田獵,是石鼓詩之作其在獻公之前襄公之後乎?其字類小篆。地秦地,聲秦聲,字秦字,其爲秦詩何疑?(據《四庫全書》本)


鞏氏對石鼓時代的推測顯然比鄭樵合理。他認爲石鼓之作在獻公之前,也許是由於考慮到獻公時城櫟陽而都之,石鼓所在的雍地已非政治中心的緣故。

    

南宋之後,晚清之前,新出現的關於石鼓時代的說法都沒有什麽價值。晚清學者關於石鼓時代的意見中,吳大澂和震鈞的意見比較重要。

 

吳大澂並沒有寫過關於石鼓時代的專文,但是在題跋中表露了石鼓文是秦文字的看法。他在光緒十四年(1888)批校阮元《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時,曾爲被阮元誤認爲秦器的宋徽宗時所鑄的嘉禮尊寫了如下一段跋語:


宋徽宗所鑄器,非周秦物。“薦”字(引者按:原文摹出篆形,字从四“屮”。現爲印刷方便改作一般楷體)與石鼓相同,“嘉”字稍異。阮芸臺識作秦器,是亦可證石鼓非周宣王之文字也。(顧廷龍《吳齋先生年譜》166頁,《燕京學報專號》之十,1935)


吳氏還在他臨石鼓的屏幅上寫過如下一則題跋:


許氏説文序謂諸侯力政,不統於王,分爲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是以周代鼎彝多奇文異字,不能盡辨。岐山爲古雍州,地屬秦之版圖。石鼓出自岐陽,其文盤曲深厚,得筆法於篆籀之間。秦自孝公而後,用法家言,伯長西陲,百餘年來,未統於王室,故其文字不盡守史籀遺法。後世謂石鼓爲宣王時物,又謂爲北周紀功之作,未敢信爲定論。(同上166—167頁)


揆其意,似以石鼓爲秦孝公以後物。

 

震鈞著《石鼓文集注》(在《十篆齋題跋》内),以石鼓文爲秦文公東獵時所刻,又在所著《天咫偶聞》中撮述其大略云:


考《史記·秦紀》,文公三年(公元前763)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此即所云“汧殹(引者按:實爲“沔”字)”是也。又曰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後卒獲爲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營邑之,此即所云“道既平,嘉樹則里”,皆言營邑之事也。“日隹丙申”者,所卜得之日也。第一鼓(引者按:指《吾車》石)皆言獵事,則七百人東獵事有據矣。而且一鼓中,天子與公雜見 (引者按:指《吾水》石既有“天子永寧”語,又有“公謂大□”語),豈有宣王獵碣,既偁天子復偁公之理;則天子,周王也;公,秦文也。(以上據下引郭沫若《石鼓文研究》33頁轉引,“引者按”爲我所加)。


此說頗有影響,後來羅振玉、馬叙倫等學者,也都認爲石鼓是秦文公時物。



1923年,馬衡發表《石鼓爲秦刻石考》(原載北京大學《國學季刊》1卷1期,已收入中華書局1977年出版的《凡將齋金石叢稿》),在鄭樵的基礎上,以豐富得多的秦銘刻資料與石鼓文對照,從字形方面進一步論證了石鼓爲秦刻。此文發表以後,石鼓文爲東周時代秦國石刻這一點,得到了學術界絶大多數人的公認。不過由於馬氏用來作對照的字形,往往是各國通用的而不是秦國特有的,因此實際上並沒有在鄭樵所舉的證據之外提供多少新的證據(參看下文所引馬幾道《秦石鼓》84頁)。


馬氏在上引論文中,還提出了石鼓作於秦穆公的主張。他說:


……鼓文雖殘闕,猶有“公謂大,余(引者按:此字實非“余”字,郭沫若改釋爲“金”,待考)及如□”句。公者,秦公也……鄭氏引鼓文曰天子,曰嗣王者,皆指周天子也。惜此章(原注:第七鼓。引者按:指《而師》石)文辭闕蝕,上下不相屬,不能得其文義;然第九鼓(引者按:指《吾水》石)猶有“天子永寧”之語,可知其爲祝頌之詞。夫秦自襄公有功王室,得岐西之地而列爲諸侯,至缪公始霸西戎,天子致賀(引者按:《史記·秦本紀》謂繆公“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繆”、“穆”通,“繆公”即“穆公”。穆公三十七年爲公元前623年)。鼓文紀田漁之事,兼及其車徒之盛,又有頌揚天子之語,證以秦公敦之字體及“烈烈桓桓”之文,則此鼓之作,當與同時。繆公時居雍城,雍城在今鳳翔縣雍水之南;《元和郡縣圖志》所紀出土之地,正爲雍城故址……以田漁之所獲,歸而獻諸宗廟,作詩刻石以紀其事,則石在雍城宜也。(《凡將齋金石叢稿》170—171 頁)


文中所謂秦公敦即民國初年出土的秦公簋。馬氏以此器爲秦穆公所作,不確。據近人研究,此器時代大概不出春秋中期偏後的秦共公、桓公、景公三世(公元前608—前537,參看下引陳昭容文1083—1091頁)。竊疑當以孫常敘的桓公說較爲可信(見其所著《秦公及王姬鐘、鎛銘文考釋》,《吉林師範大學學報》1978年4期22頁。孫氏認爲簋銘的“十又二公”指襄公至共公十二君,中包靜公及出子,簋爲繼承共公之桓公所作。桓公在位年爲公元前603—前577)。從字體看,簋銘顯然早於石鼓文。馬氏認爲二者同時也不確,詳下文。

 

1933年,郭沫若發表《石鼓文研究》一文,提出了襄公說,認爲石鼓爲秦襄公在其即位後第八年(前770),送平王東遷凱旋而歸作西畤時所作(此文當時收入《古代銘刻彙考》發表,後又收入商務印書館1939年出版的《石鼓文研究》一書。此書已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編9》,科學出版社,1982)。今撮錄其主要論證於下:


據《元和郡縣志》天興縣下云“石鼓文在縣南二十里許,石形如鼓,其數有十”。唐天興縣即秦雍縣,石鼓所在地則所謂三畤原也。《秦本紀》“文公十年初爲鄜畤”,《正義》引《括地志》云“三畤原在岐州雍縣南二十里,《封禪書》云秦文公作鄜畤,襄公作西畤,靈公作吳陽上畤,並此原上,因名也”。(《全集·考古編9》36頁)

 

石鼓既在三畤原上,則與三畤之一之建立必有攸關,揆其用意實猶後世神祠佛閣之建立碑竭也。三畤之作,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西畤作於襄公八年,當周平王元年;鄜畤作於文公十年,當平王十五年;又據《六國表》,吳陽上畤作於靈公三年,當威烈王四年。今考《而師》一石有“天子□來,嗣王始□,古(故)我來□”等語,此中雖泐去數字,然爲新王始立之意,固甚明白。與此關係相合者,僅襄公作西畤一事而已。(同上37頁)

 

襄公立西畤之由,《秦紀》言之頗詳:

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爲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駒、黃牛、羝羊各三(《封禪書》作各一)祠上帝西畤。

 

用知西畤乃襄公送平王而凱旋時紀功之作。考之石文雖辭多殘泐,而蛛絲馬跡猶有綫索可尋。如《汧》一石(引者按:即《汧殹》石)乃偁美其國都汧源之風物。《雨》一石乃追記出師之始,所謂“其奔其敔,□□其事”者,即攻戎救周之事也。《而師》一石之“□□而師,弓矢孔庶”,乃天子之命辭,“而”即爾汝字,猶《書·文侯之命》言“其歸視爾師,寧爾邦,用赉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也。又其“嗣王始□,古(故)我來□”,尤屬與送平王事若合符契。《作原》一石當是作畤時事……《吾水》一石應承《作原》之後……其餘《車工》(引者按:即《吾車》)、《田車》、《》、《馬薦》諸章乃紀畤成後畋獵以爲樂。《吳人》(引者按:即《虞人》)言“獻用”,言“大祝”,乃敘畋獵有獲以獻於畤也。(同上38—40頁)


郭氏在首先收入《石鼓文研究》一文的《古代銘刻彙考》的序裏,還把《詩·秦風·駟驖》跟石鼓文聯繫了起來,他說:


閱《秦風·詩序》,言“《駟驖》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獵之事、園囿之樂焉。”則是與《石鼓詩》乃同時之作。詩之“游于北園,四馬既閑”,蓋即西畤之後苑矣。(《考古編9》40頁眉批)

 

在郭氏之後主襄公說最力的張光遠,也認爲《駟驖》與《石鼓詩》同時,並提出了《作原》石所述即墾建北園之事的說法。他還認爲襄公封爲諸侯並接受岐西之地以後,需要時間墾建北園,北園建成後才能産生《作原》《虞人》等詩,所以把作《石鼓詩》的年代定爲襄公十年(公元前768),比郭氏所定之年晚了兩年。此外,針對不少學者認爲石鼓文字體較晚的意見,張氏舉出了石鼓文中一些較古老、較繁複的字形,如从四“屮”的字和从四“木”的“囿”字等,作爲其時代可以早到春秋初年的證據(張光遠《先秦石鼓存詩考》,臺北,1966。又《秦國文化與史籀作石鼓考》,《故宫季刊》14卷2期,1979)。

 

1935年,羅君惕在《考古社刊》第3期上發表《秦刻十碣時代考》,其結論曰:


吾以爲碣文佚詩也;十碣,秦人刻之也,其時當在惠文、始皇之間。(104頁)


這篇《時代考》是羅氏從他的書稿《秦刻十碣考釋》中摘錄出來的。到1983年,這部書稿才由齊魯書社印行。其中的第六章是《時代》,内容較《時代考》爲詳,大意謂從字體看,石鼓文時代當從鄭樵說,斷爲惠文王以後始皇未同文前(《秦刻十碣考釋》322頁),但所刻之詩並非當時作品,而爲《詩經》未載之佚詩(同上283—288頁)。


後文見同期《溫故丨裘錫圭:關於石鼓文的時代問題(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