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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丨网购电影票、演唱会门票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看电影、看演唱会……一个手机轻松搞定网购,但大家在购买时是否注意到“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签”的提示呢?大家对于这个提示是否有异议?



购买后想“退货”怎么办?


“新消法规定,除部分特殊商品和特殊情况外,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购演出票是否也适用这个规定呢?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退票需支付10%的手续费


7月19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大麦网预订了9月份两张某音乐节的门票,总价2740元(票面总价2560元,其余为邮费与保险费)。


5天后,大麦网放出其他位置的门票,李先生购入了两张规格更高的门票,打算将之前的订单取消。他联系大麦网要求退单,被告知需支付10%的手续费256元。



熟悉法律的李先生对此提出异议。他表示依据《消法》的规定,除部分特殊商品和特殊情况外,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己所订购的演出票并不属于特殊情况。


经过多次沟通,大麦网客服表示,“依照大麦网规定,提前45天以上取消订单应付20%手续费。由于李先生所订演出票未出票,按照规定需要支付票值的10%作为手续费。”


无奈,李先生支付256元后将门票退掉。


大麦网关于退票是这样规定的↓



而对于“无理由退票”,则是这样规定↓



那么,大麦网关于退票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律师观点



律师表示:演出票为联网售票,具有时效性、唯一性、数字化等特殊属性,一旦购票成功会对之后购票的观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在法律定性上,演出票既不属于商品也不属于服务,而是一种债务凭证,类似于借条。作为一种文化商品,可以将演出票认为是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由于大麦网在售票协议上注明了退票的相关规定,其可以要求消费者在退票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种时效性的演出,票价一天一变,票的总量是受控制的,退票及二次销售行为必将增加销售方的工作量,大麦网收取必要费用是合理的。


大麦网可以在与消费者、主办方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出票情况、办理退票的操作成本等,综合考虑退票时间与所收的手续费。


因此,网购演出票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款的规定,它属于一种文化产品,不宜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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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 佛山消委会编辑整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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