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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丨8万元网购买到假翡翠 退货不成还亏了5万?!


网购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收快递、拆快递了。不过,南海的何女士这次网购却招来不少烦心事花了8万元网购到的翡翠手镯是假货,更为倒霉的是,手镯在寄回去的过程中还碎了!



案例回顾


去年三月份,街坊何女士在"闲鱼"二手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款标价为12万的翠绿色手镯,信息由河北保定的一家古玩店发布,标题为“很像翡翠冰种祖母绿老手镯”。



当时卖家表示,手镯是淘来的,没有鉴定过,也直言最好在河北保定当面交易,但因佛山与保定距离太远,考虑到种种因素,何女士拒绝当面验货。最终确定,以快递的方式交收,成交金额是8万元。


但是,手镯到手后,何女士却大吃一惊——实物和图片相差极大,她一拿到手就觉得是假的。


后来经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鉴定,该手镯为石英岩玉手镯。石英岩玉的主要成分是石英,如果经过染色后可以和翡翠十分相似,一般消费者很难区分开。


何女士立即要求卖家退货退款,但卖家认为,自己只说过商品像翡翠,从没说就是真翡翠,拍下就不能退货。之后经过淘宝客服协商:卖家退还购物款8万元,何女士将手镯退还。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没想到何女士将手镯快递打包,却没有注明是易碎品,卖家收到快递后,发现手镯已断裂,于是拒绝签收。何女士无奈之下,唯有将卖家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



南海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两人交易的手镯是特殊商品,实物查看就尤为重要,相应交易风险应自行承担。两人并未约定手镯材质,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


法院认为,何某作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本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应保持货物完好。考虑到卖家答辩时称"同意何某将损坏的手镯退还并赔偿5万元"的陈述。


最后,判决由何女士退还手镯给卖家,卖家退还3万元给何女士。何女士不服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消委君提醒:街坊们网上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例如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在退货时,一定要谨慎包装,标记好贵重物品,必要时为货物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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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 佛山消委会编辑整理

来源:小强热线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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