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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丨2018年新规: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2018年就要到了

自明年1月1日起

一大批新规即将实施

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


《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其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办法》明确,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侮辱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我国民族风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


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


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央行调整车贷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央行、银监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公共图书馆法:这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中涉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建设等举措引发关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共图书馆法》的研究制定从2008年年初正式启动。今年4月,法律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二审,法律于今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颁布。



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分别是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以上这些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政策,大家可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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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佛山消委会微信编辑部

来源丨广东新闻频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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