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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机构问题多!清颜堂、香港纤盈堂等涉嫌使用“三无产品”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6-08



小美

最近熬夜多,脸上长痘痘,改天去做个面部护理。

小华

我前段时间也去美容机构做了护理,但用的产品没有中文标识,做完感觉脸有点痒,建议你去做时最好用有中文标识的产品。


你在美容服务消费中被坑过吗?为更好地了解佛山市美容机构存在的问题,寻求积极有效的解决方法,2017年9月起,佛山市消委会委托《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开展了“2017年佛山市美容机构服务测评活动”,并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测评结果。


△发布会现场


测评中表现较优和较差的美容机构


● 表现较优:在经营资质、产品使用这两个方面表现较优的机构有佐登妮丝、医美馆、伊丽汇、荟草堂、玫缇雅美容养生会所,这几家均没有超范围经营和使用“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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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现较差:清颜堂铂顿城店、K-BEAUTY皮肤管理中心、香港纤盈堂(奥园店)、LaSpa杨淑芬御美会(中海环宇城)、BEAUTY PARK胶原自生中心、香港修盈堂、花鹿轻奢护肤,这些机构涉嫌在没有取得足够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疗美容项目,且被志愿者发现使用“三无产品”(产品包装上均无中文标识)。


而在其他方面,因大部分机构的表现相近,没有表现特别差的情况,故只选取表现较优的店铺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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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测评活动以志愿者到美容机构体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我们召集了5位25岁以上的佛山女性志愿者,并对志愿者开展了培训会。


培训结束后,5位志愿者按照测试要求,对20家美容机构进行服务体察,并根据实际体察情况填写了《2017年佛山市美容机构服务体察表》(以下简称“体察表”),同时还收集相关照片、视频和录音资料等。活动共回收体察表20份,照片、视频和录音资料若干。


我们来看看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名单情况列表↓



△点开可放大查看,可上下拉动


志愿者测评活动分析

本次体察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为整体经营环境、服务过程、预付消费和整体评价。



整体经营:4家机构价目表无法提供


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志愿者发现有9家美容机构在显眼位置没有明示任何经营证照,11家没有明示服务项目,13家没有明示收费标准,甚至有4家美容机构在志愿者询问是否有收费价目表时也无法提供。


服务过程:8家机构被认为使用“三无产品”


根据志愿者反馈,有8家美容机构被认为有使用“三无产品”;做完美容服务后,有1位志愿者表示皮肤不舒适,其余志愿者均无不适感;’有5家美容机构表示没有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其余15家则有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预付消费:大部分不签合同,不提供发票


● 志愿者发现美容机构采取的预付消费方式更多是通过指定金额购买固定的使用次数,只有6家店是采取直接充钱的方式,但是在这6家店中有5家店的最低充值金额要5000元。


● 此外,大部分美容机构在办理预付卡时没有跟消费者签订合同,20家中占了17家店出现这种情况。在发票方面,只有6家能提供,大部分都是充卡或消费均不提供发票。



● 大部分美容机构的预付卡不设使用时限,只有4家美容机构的预付卡有使用时限。


● 有18家表示预付卡不能退卡退款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大部分的预付卡能转让使用。


● 有3家美容机构的服务人员会因拒绝办卡或推销时态度变差。


● 只有1家美容机构的预付卡或合同中没有发现不合理/霸王条款,其余19家均存在各种不合理/霸王条款。


体察活动问题总结

体察活动结束后,我们还根据志愿者反馈,梳理了美容行业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并邀请广东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联书进行了法律点评。


经营资质无明示,资格证的真实性存疑


美容机构应当做好亮证经营


在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有9家被志愿者指出没有明示任何资质证件,根据我们进一步查实,当中有部分美容院已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件,只是没有将证件悬挂在显眼位置,未做好“亮证经营”,这让消费者无法便利地获知机构资质,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网络图片


且根据《美容院服务规范(SB/T10991-2013)》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美容机构应当将“营业执照正本”、“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 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位置。


有志愿者反映一家名为“K-BEAUTY皮肤管理中心”的机构,声称做的是半永久医疗美容,其店员口头宣称已办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必须证件,却没有展示出来,反倒向志愿者展示了很多“韩国美容证书”“韩国课程证书”,志愿者称这些证书“没有任何中文解释”,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当然也无从考究。


多家美容机构超范围经营


 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有14家美容机构在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如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激光脱毛等服务。


事实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上文提到的“K-BEAUTY皮肤管理中心”甚至向志愿者表示可安排到韩国做整容手术,费用包括来回机票、韩国当地交通费、手术费等,需要在店内付完全部款项后才可赴韩,该机构还声称“如出现问题由店铺负责”。



有观点认为,该美容机构出于商业目的,充当中介角色,介绍顾客到有资质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其本身没有从事诊疗行为,根据目前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暂无禁止上述行为的规定。


美容院不具备相应的中介资质


尽管该美容机构的行为不能定性为“从事医疗美容项目”,但陈律师根据该美容机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等信息,认为该美容院同样不具备相应的中介资质,不应安排消费者赴境外做整容手术。


收费不清晰,价目表只是摆设 


根据《美容院服务规范(SB/T10991-2013)》要求,美容机构应明示营业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但是志愿者反映本次体察的美容机构中有14家都是没有明示完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只能在店铺海报中能看到促销项目的价格信息,甚至有4家在志愿者询问是否有价目表时也无法提供。


有1位志愿者在体察中发现商家表面上有明示收费标准,但是在跟商家沟通中志愿者发现展示的价格表上的收费与沟通中不符,价格表实际上只是摆设。



应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和价目表


对此,陈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因此美容院应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和价目表等,并且不得以担心同行问价的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大量使用三无产品


根据志愿者反映,在本次体察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美容机构光明正大地使用“三无产品”,产品包装上无任何的中文标识,商家自称这些产品从外国进口。


一位在“LaSpa杨淑芬御美会”体验的志愿者称,店员给她展示的美容产品多为日本、欧洲产,产品上全是外文,无中文标识。店员还强调“在日本德国也买不到,只有在店里才能买到,店铺是独家销售。”该志愿者随后登录商家宣传单上的产品官网,发现网站已过期,搜索产品名称也只找到跟该美容院相关的信息,网络上并无其它更多信息。



另外,“花鹿轻奢护肤”、“BEAUTY PARK胶原自生中心”、“诗美啦皮肤管理中心”、“清颜堂”等八家美容店均被志愿者指出产品的包装上既无中文名称,又无中文产品说明。


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信息


对此,陈律师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亦可视为“三无产品”。


在志愿者的体察描述中可知,这些产品的介绍全凭店员的一面之词,消费者如使用这些产品,健康安全将可能受到严重损害。


医疗器械存隐患


除了三无产品外,医疗器械的使用中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有位在清颜堂铂顿城店进行面部祛痘护理的志愿者称,使用仪器时,服务人员并不在场;也有志愿者反映,这些医疗器械多为进口的,没有中文标识;


比较骇人的是,有一名在“香港纤盈堂”做面部护理的志愿者称,体察过程中使用的冷喷机器“居然坏了,喷出臭味”,而且“做完眼睛红了看不清”。



小心医疗器械成伤人的利刃


这些看似高端的医疗器械背后暗藏不少问题,首先消费者无法得知医疗器械是否出自于正规厂家,是否从正规渠道购买,也不清楚这些每天都在使用的器械是否得到定期合理的养护。


再者,美容师是否正确且熟练地掌握了器械的操作方法,对器械可能出现的紧急故障甚至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否有正确的应对措施……这一系列问题若没有正面的答案,这些原本能给消费者带来“美”的医疗器械,恐怕会成为伤人的利刃。


高额预付消费、存在霸王条款、退卡难


预付式消费是美容行业的商家为绑定客源而惯用的一种手法,形式大多为让顾客办理预付卡(包括需充值的美容卡、会员卡、月卡、年卡、次卡等),当然商家也通常会给预付费的顾客相应的优惠或赠送。


本次体察中发现预付消费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推销手法过于硬性。部分商家采取不停说服、包围推销等手法给志愿者施压,甚至用态度变差来应对不办卡的志愿者……有去“佐登妮丝”体察的志愿者表示“比较有心理压力”,有位在“诗美啦皮肤管理中心”体察的志愿者甚至表示“十分反感”,这些硬性推销手法无疑会对消费者作出理性的消费决策产生一定干扰。


二是预付款过于高额。体察中发现,美容院要求的预付款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甚至有美容机构推出了高达20万金额的充值项目。高额的充值款意味着消费者将可能承受更大的资金损失风险。


三是设置霸王/不合理条款,办卡容易退卡难。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但在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仅有“佐登妮丝”一家美容机构没被发现存在不合理/霸王条款,其余商家都设置了“自愿办理,概不退款”、“售出疗程及货品恕不退款”或“商家享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拒绝消费者退卡。若消费者实在不想再继续消费,也只能将卡转让给他人。


不签合同,不提供消费凭证


根据志愿者反映,本次体察的20家美容机构中,有17家美容机构不会针对预付消费签订合同,有14家不会根据预付卡充值消费提供发票。那如何记录消费呢?有位去“荟草堂”体察的志愿者称,该店没实体卡和电子卡,也没有合同,“只是填写皮肤护理档案”。


美容机构这种不签合同,也不提供消费凭证的行为,会令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在商家出现侵权行为时,消费者要维权也无依据。



美容院应按照约定履行服务


对于此种情况,陈律师指出,美容院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


对于以上的测试结果和反映出的问题,你有没有什么看法或建议呢?欢迎在留言区分享你的看法哦!


那么,我们在美容消费中该如何正确消费呢?明天为大家支招,记得锁定“佛山消委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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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佛山消委会微信编辑部

来源丨佛山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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