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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乱涨价?看看这份告诫书!


最近,在各网络销售平台和微商朋友圈,头盔的价格上涨幅度不等,少则几元,多则几百元,甚至出现商家卖断货的情况。谁也没想到,继口罩之后,涨价“网红”是头盔。对此,有网友调侃:“上联:上半年戴口罩;下联:下半年戴头盔;横批:披头盖脸。”



对此,公安部交管局于5月20日作出回应,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提醒告诫书

希望广大经营者和企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和企业:


近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动情况。为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徳、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温馨提醒


安全是“头”等大事,消委君在此提醒街坊们骑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注意戴好安全头盔。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因为一时着急掉入无良商家的消费陷阱,要擦亮眼睛,在正规渠道购买头盔,主动向商家索取小票并保留好,同时保存好支付凭证。如遇消费纠纷或发现商家哄抬物价,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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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广东市场监管
编辑:杨卉尧
校审:黄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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