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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婚介公司“忽悠”!退款被拒还遭威胁!佛山消委会出手...

佛山市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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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李女士在佛山某婚介公司购买婚恋服务,服务时间为六个月,约定的推荐人数六人。但从服务开始不到一个月,已推荐了四人,这四人与李女士要求的相差甚远。婚介公司最后推荐的两名男士更是不合李女士的要求 ,李女士彻底对婚介公司失望,并提出解约和退款,但遭到婚介公司拒绝,甚至以到李女士单位泄露其隐私相威胁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李女士还反映付款前,李女士没有看到合同,就被婚介公司催促付款在签订服务合同过程中,婚介公司完全没有提及服务合同重要条款,尤其是其中对消费者极为不利、责任过重的条款,没有任何提醒和解释说明;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有400名备选人,但合同实际约定推荐6人。李女士与婚介公司沟通退款未果,遂投诉至佛山市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方法

消费者提出退款金额按照剩余未提供服务的时间来计算退款比例,而经营者认为应按照剩余未推荐的人数来计算,且李女士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已构成违约,须按照合同价款的30%计算违约金。


佛山市消委会认为,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提出解除合同,消费者不构成违约。经营者提出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而本案的服务合同确实是按照服务人数来计算合同价款,退款金额也应按照未推荐的人数计算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有400名备选人,并没有明确在合同中,且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以上事实,很难得到支持。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提醒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在缴费前签订合同,否则存在因未对合同条款确认产生法律风险,如本案合同约定:“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因此,在付款前应对合同条款应认真浏览一次,有异议应立即提出


二、对服务类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应尽可能详细具体,服务费用与服务内容、服务成果、服务人员相互挂钩、对应,并明确约定于合同之中。如有可能,双方可协商约定,如果消费者不满意服务,则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这种解除不构成消费者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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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消委会
编辑:杨卉尧
校审:黄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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