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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买公寓被“坑”!更无语的是服务协议中,金额栏处竟是空的
案例回顾
曾女士还反映现场的销售人员是由开发商委托中介公司的,而中介公司与消费者所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金额栏处竟然是空的,并且没有给消费者留底,现场销售人员所属公司与合同上的中介公司也不一致。种种不合理现象,曾女士遂投诉至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由平台转办至佛山市消委会处理。
处理过程及方法
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市消委会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在收到消费者提供的资料后,积极开展相关维权工作。在征询多个行政部门的意见后,对双方的焦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针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款退房要求,佛山市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对于消费者的诉求予以引导,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剖析存在的问题,希望经营者能够正视消费者的诉求,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调解成功。律师点评
经营者明知办公性质的房产却依然采用有酒店包租经营等字眼进行宣传,涉嫌宣传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案涉合同金额栏为空,但已有双方的签名盖章,导致消费者处于被动局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认真阅读每条合同条款,对于有空白栏的条款应补全或者删掉,避免在合同生效后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