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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下九水果档讹称?唔使惊!消委君教你如何维权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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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网友在网络上发布有关“广州上下九水果档讹称”的视频。视频记录了事主于水果档的购买全程,实测结果显示水果严重缺斤少两,证实了网传上下九“天价水果”的传闻。


视频 ↓↓


1月11日,有媒体走访上下九的水果档核实相关情况,先后于两家水果店购买了两盒水果拼盘。


其中,第一家店家声称4斤的水果,实际上只有2.7斤;另一家声称2.9斤重的水果,实际只有2.14斤。两家水果档均存在发现讹称、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广州上下九水果档讹秤进展:



退一赔三,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媒体向荔湾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这一情况,相关工作人员随后来到现场执法。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检查了店铺电子秤并无存在异常,核实了店家“报大数”的经营行为。水果店员工亦承认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依法对消费者作出了赔偿。



知识点来了

↓↓↓

广州市上下九水果档利用不合格电子秤进行骗秤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针对此类骗秤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针对此类骗秤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





消委君提醒大家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
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
以及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等

若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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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南方都市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广东公共DV现场
编辑:陈彦宋
校审:区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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