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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声明


佛山市消委会声明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于2020年在全省发起“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活动。自活动在我市开展以来,得到广大经营者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对优化我市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有自称是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指定的评选机构,向企业收取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申报、制作牌匾及证书费用。

为维护企业的权益和利益,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特此声明:

一、两项承诺活动遵循自愿参与、公开透明、共同监督、非营利性原则,活动由经营者自愿参与,活动不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承诺单位公示牌由经营者按照消委会提供的模板自行制作,或者由授权的行业组织统一制作发放。

二、为更好地推动经营者广泛参与两项承诺活动,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发挥推广宣传作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但行业组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会员企业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该活动的评选机构。我市经营者可登陆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官方网站(www.fs315.org)直接申报,也可由授权的行业组织集中申报。经营者如遇有类似情况可以直接向消委会核实。

四、对于冒充我会指定评选机构的单位或个人,我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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