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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教育培训机构不是投资理财机构!
随着文化教育培训消费需求的增加,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近年来“老板跑路”、机构关停等现象屡见不鲜,更甚者,采取哄骗消费者投资入股方式,在收取大量投资款项后关停机构卷款“跑路”。
近日,某英语培训机构被曝出以三年或五年会员制方式吸纳消费者入会,一次性提前向消费者收取大额学费,并承诺返现(即向消费者返还预付费用余额)或者退费;
同时,该英语培训机构还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微加盟,让更多消费者以投入大额款项占比一定股权的形式加盟新校区,鼓动、游说消费者投资入股。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李绍均律师认为,该模式涉嫌有预谋的集资诈骗行为,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事件及近期各类培训机构
频频“爆雷”现象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消委会现向广大消费者
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预付式消费时
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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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述案例为鉴
希望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
也为净化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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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编辑:陈彦宋校审:黄炜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