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旅游社人去楼空,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近日
南湖国旅佛山店关闭一事
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2021年10月以来,佛山市消委会陆续收到以黎小姐为代表的十多名消费者关于南湖国旅的旅游纠纷投诉,涉案金额约5.5万元。据黎小姐反映,她们均于5月初参加了南湖国旅举办的海南专场分享会,并当场缴纳了旅游款,约定于同年6月23日出发。受疫情影响,出发日期延迟至同年10月23日。10月14日,黎小姐等投诉人均收到不能如期出发的短信通知,并于当天发现南湖国旅佛山门市部已经人去楼空。为此,黎小姐等十多名消费者,将相关情况向佛山市消委会反馈。
10月25日,南湖国旅分别发布了《佛山南湖国旅客户退款信息登记指引》、《南湖粤途客户退款信息登记指引》,并表示将积极和客户沟通办理退款协议。
(文末附退费指引)
佛山市消委会坐班律师李文苑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消委君认为,南湖国旅应当主动作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妥善制定解决方案、化解经营危机,预防发生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因新冠肺炎疫情的时有反复,近期在选择旅游产品时需保持理性,谨慎结合目前的疫情形势,尽可能选择时间跨度较短、行程距离较近的旅游目的地,警惕低价出游的陷阱,合理安排时间和线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10月25日
“佛山南湖国旅及南湖国旅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决定暂停2021年10月31日前出发的旅游团
并与客户积极沟通办理退款协议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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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客户:
(长按识别二维码)
佛山南湖国旅2021年10月25日
尊敬的各位客户:
你们好!
得益于各位客户的长期支持,在疫情重创旅游业的情况下,我们得已坚持运营。我们始终相信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最终会赢得抗疫的胜利,旅游行业会重新焕发生机。
为此,我们已积极引进了外来资金,应资金方的要求,对业务进行重新梳理,搭建智能化旅游平台,迎接旅游变革新时代。故我司决定暂停2021年10月31日前出发的旅游团。接下来我们会和客户积极沟通办理退款协议:
现设立以下通道帮助我们完成统计工作及办理您的退款协议:
1、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填写《南湖粤途客户待退款团费及未用旅游卡信息登记表》,我们会安排同事联系您。
(长按二维码识别)
2、联系南湖国旅各门店的旅游顾问(各门店地址见下表),如果您已经联系过了,请耐心等待回复。
大家登记信息后,请耐心等待,我司会进行核实数据,并进行退款协议的拟定,如有疑问,可添加以下微信号,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再次感谢对我们的支持,也表达我们最诚挚的歉意。
(长按二维码识别)
广州南湖粤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