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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套路深,翡翠消费需谨慎!
佛山消委会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该手镯为定制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制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虽然该手镯未送鉴定机构鉴定,但从秦女士提供的直播间截图和实物图片来看,确实存在较大差别,于是工作人员联系该商家协商处理。商家最初以定制商品为由拒绝退货退款,但在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最终商家同意扣除手镯20%的金额,退还80%的款项。随后,工作人员电话回访秦女士,确认商家已经退还秦女士金额7200元。
案例分析
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开设网络直播间的方式销售商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一条规定, 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其工作人员在网络直播中因虚假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某商家作为某购物平台内的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销售翡翠手镯,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手镯的质量、水种等信息,并且明示退换货规则。如秦女士将手镯送至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伪劣产品,则商家构成虚假宣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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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编辑:张朗辉校审:李嘉慧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