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内卫生间下水管道2次返水,物业该赔偿业主损失吗?
本周
消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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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业主小宋卫生间下水管道发生返水,导致房屋及室内物品受损,便及时物业公司立刻派人进行了疏通和清理。
一周后,小宋的卫生间下水管道再次返水,物业公司再次进行了疏通和清理。后续查明,返水是公共排水管道被建筑垃圾阻塞造成。
小宋认为物业公司,对于公共排水管道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短时间内出现第二次返水,反映出物业公司对问题处理不彻底,要求其赔偿房屋装修损失及修复费用、租金和物业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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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主管道堵塞返水责任应如何划分?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叶辉华律师表示:
本案中,公共排水管道返水是因公共排水管道被建筑垃圾阻塞所致,物业公司对公共排水管道负有定期检查和疏通排污管道的义务,以此保证业主正常使用,并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小宋作为业主,在公共排水管道出现堵塞时,及时通知了物业公司进行维修,但物业公司维修不彻底,导致出现二次堵塞,进一步扩大了损失,物业公司明显存在过错,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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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物业服务“小问题”事关基层治理“大民生”。物业担负着城市居民的安全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重要责任。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既需要明晰各方权利义务,也需要相互信任、良性互动。
因此,消费者在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时,应认真查阅合同条款,明晰物业公司的履职范围、完善服务措施;当发现隐患时及时告知物业公司,向物业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社区;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拨打12345相关行政部门或到物业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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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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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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