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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满意!佛山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有63.20%的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在办卡前存在诱导消费的情况。经营者常以各种优惠折扣、礼品赠送、团购低价、或开店促销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
近5成消费者发现,合同内存在“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导致人身伤害概不负责”“ 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不合理的条款。
当消费者未能感受到应有的产品效果和服务质量时,有三成消费者遇到过经营者不准许退卡或转让的霸道要求。
部分经营者以“店面已转让不可退转卡”等各种理由或利用合同条款上写的“条款规定不可退卡转卡”“限期消费”等不合理条款拒绝消费者请求。
虚假宣传吸引消费,承诺太多难以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现象,使得消费者在办卡后发现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效果,与购买时承诺的效果不一致,或者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下降。
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消费者认为维权时存在困难,主要难在维权成本高、解决纠纷耗时长,维权后问题也未得到妥善解决。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整体《佛山市预付式消费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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