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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校外培训先上课、后付费!正征集意见→


8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

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决定在广东校外培训领域

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什么是先学后付?















所谓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同时满足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以及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两个条件。除此之外,均为预收费模式。

















先学后付模式需符合两项要素














《方案》中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


● 一是指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

● 二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


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对于培训机构而已好处是?














《方案》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模式。

一是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用做资金监管。全省实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剩余培训费用安全,监管的资金范围限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的培训费用。对于前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预收费用风险,不用做资金监管。

二是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对于上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求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条件具备的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三是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减少检查或者免于检查财务资金有关事项。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对此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机构的财务整改要求、校外培训创业和运营评估要求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平安消费”、预收费监管、财务资金等要求,各地可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予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模式














《方案》提出,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


同时,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员自主签订合同,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的钱款进行追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政策解读


出台鼓励先学后付政策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

“双减”以来,各地广泛推行预收费资金监管措施。在各地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实行资金监管过程中,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总体而言,广东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仅凭预收费资金监管并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资金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广东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


在此情况下,省教育厅调研了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培训机构的经营方式、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决定在广东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校外培训领域都有哪些收费模式?他们的特点分别是什么?

目前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一种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大城市里面的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预收一笔大额的资金,便于后续安排教学计划,但不足之处是学生家长缴纳费用后资金监管比较困难。


另外一种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目前广东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采用此类模式。在粤东粤西粤北的县城,由于当地居民较为熟悉,一些培训机构采用的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


在先学后付模式下,如何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是否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是检验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试金石。对自己教学质量有信心的培训机构,不会担心家长上完课之后不给钱。


在具体执行方面,家长和培训机构可以自主协商,包括上多少次课再支付费用,典型的就是“上一次课、给一次钱”,这些都是允许的,培训机构可以将风险规避到最低。


根据广东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反馈的情况,在采用按次数缴费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情况下,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的黏性得以增强,学员续费情况良好。


在先学后付模式下,万一培训机构没有钱开展培训了怎么办?

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的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要先监管(冻结)起来。本质上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就是要自己先拿出一大笔钱来开展教育教学,在完成课程之后才能从银行的监管账户(冻结资金)里面拿到这部分的课酬。


因此,目前对所谓现金流紧张的担心,反映的其实是这类培训机构并没有真正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预收费资金监管的要求,这些机构正是广东监管部门比较担忧、从严监管的对象。


万一校外培训机构以所谓先学后付的名义,躲避监管怎么办?

同时满足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坚持先学后付两个条件的才属于广东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否则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另外,规定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均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各级监管部门严肃处理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我们公布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也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向我们举报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线索(含虚假的先学后付收费线索)。


先学后付模式,要求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主要是吸取了近年来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教训,最大程度上遏制其他不法机构变相采用各类“金融贷”“信用贷”、预授权冻结资金等方式,打着“先学后付”“0元上课”等名义来骗取学生家长的费用、套取或者沉淀资金到第三方平台、损害学生家长的征信状况。


一个教学周期往往涉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时间,在没有稳定的资金收入预期的情况下,培训机构是否还能够采用这类收费模式呢?

校外培训本质上就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校外培训的教学体系本质上就应该是针对学生在学校里面学习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知识点应该是零散地、有针对性地补强。


但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并没有正确认识自身定位,再加上一些学生家长的教育理念不太科学,在校外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时,直接安排几个月成体系的教育教学活动、喧宾夺主。


再次提醒广大培训机构举办者正确认识校外培训的定位,认认真真回归到“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上面,避免加重广大学生的培训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往往无法推行“量大从优”的销售方式,学生家长得不到价格优惠?

线下的校外培训行业并不具备规模越大成本越低的说法。随着人数增多,相应的教师人员、场地面积等都会相应增加,并不具备规模越大、单个成本越低的说法(线上培训除外)。


此外,“双减”之后校外培训基本没有融资渠道。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大幅度打折来吸引学员,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所谓的“量大从优”并不是提倡的方向。真正的校外培训应当注重教育质量、教学水平,通过诚实劳动和良好的服务来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

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完善该政策

反馈方式如下

↓↓↓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修改建议(请一并注明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1.发送到电子邮箱:gdxwpx@gd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先学后付模式意见反馈”;


2.纸质件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1708室(邮编510080),注明“先学后付模式意见反馈”。


先上课,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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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羊城晚报
编辑:陈洁茵
校审:李嘉慧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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