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点菜,先关注公众号?你可以说不!
现在大家出去吃饭
都习惯了扫码点餐
但经常需要关注公众号
授权商家获取个人信息才能点餐
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呢
近日,“顾客扫码点餐法院判商家赔5000”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顾客被强制获取个人信息
法院判决:商家赔5000元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11月17日消息,某餐饮公司向消费者推出手机扫码点餐服务。根据其自行设置的微信程序,具体操作步骤为:
01
扫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公众号02
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03
进行线上点餐04
若不同意授权,则无法点餐
2021年7月27日,孔先生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先生可以人工点餐,孔先生通过前述手机扫码方式进行了点餐并结账,在这一过程中,孔先生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先生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前述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孔先生无法自行删除。因此,孔先生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最终,北京三中院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孔先生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删除收集的孔先生个人信息;将处理孔先生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向孔先生进行书面告知;就侵害孔先生个人信息权益向孔先生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孔先生公证费用五千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消费提醒
商家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如果遇到“强制关注公众号”,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强迫交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个人维权成本较高,可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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