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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发现新车已有交强险、短视频培训套路多……请警惕!丨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⑤⑥




佛山消委会2023年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五、六

佛山消委会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

抢先看!


购车发现新车已有交强险,可以退货吗?

陷入短视频培训套路,损失怎么挽回?

……

本周,君君带你一起看看!



05

购车发现新车已有交强险

 4s店承认未告知


案情简介

葛先生全款购入一辆小车,与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但在给车购买保险时,他发现车已被第三人缴纳了交强险,而他完全不认识该人。葛先生质疑4S店销售二手车,4S店解释称因该车业绩要求,就以员工名义购买了一份交强险,但车辆实际上并无其他人购买、使用过。葛先生无法接受,仍怀疑自己买到了二手车,要求退车或换车,但4S店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于是葛先生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处理经过及结果

我会接诉后,联系双方深入了解情况。4S店承认在销售时未告知葛先生该车已由员工购买过交强险,确系工作失误,但强调该车并没有卖给他人,亦不曾办理登记手续,不是二手车。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结合相关法律及法院判例,我会认为该车虽然由4S店购买过交强险,但未办理过登记手续,也未交付给他人使用,即该车仍然是新车。而4S店销售人员事先并未告知葛先生该情况,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我会工作人员在积极调解的同时,向4S店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葛先生与4S店形成买卖合同关系。4S店虽为该车辆购买过交强险,但实际上未交付他人使用,也未办理过登记手续,该车辆非实质意义上的二手车。但是,该车在出售前存在交强险投保记录,会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财产利益造成一定影响,4S店应当在葛先生购买前如实告知该情况,以保障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而4S店销售车辆时未明确告知葛先生该车存在交强险投保记录,侵犯了葛先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亦损害了其自主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佛山消委会坐班律师点评)


06

短视频培训套路多

警惕可能是骗局


案情简介

年近六十的张阿姨刷到一短视频培训机构正在直播招收学员的视频,其宣称“加入课程,金牌讲师手把手指导短视频制作”“学不会全额退费”……张阿姨心动不已,在客服的指引下添加对方微信,扫码支付近3000元,报名“短视频制作培训班”。客服收到学费后,向张阿姨推送了一位“讲师”的微信,但“讲师”只发送了许多段录播视频,并未解答张阿姨的疑问。张阿姨发现自己根本学不会,立马要求商家退费,然而客服、“讲师”等人消极处理,甚至直接失联。无奈之下,张阿姨只能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处理经过及结果

我会接到投诉后,向消费者了解情况,消费者反映其已找不回直播链接。她向客服提出退款后,对方发送了一份合同,声称合同约定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提出退款,费用不予退还。工作人员查看合同内容,并向消费者核实合同的真实性,然而消费者反映自己并未签订过该合同,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皆非本人。工作人员遂联系经营者核实投诉情况,但经营者以“已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申请退款时间逾期”等多项理由拒绝退费,后直接拒绝我会调解。我会依法终止调解,决定通过典型案例形式公布本案,对商家进行警示教育,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辨别培训机构。


律师点评

本案中,经营者提供的电子合同未经消费者的确认,非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合同不成立,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


经营者通过宣传明确承诺提供“金牌讲师手把手指导”“学不会全额退款”等内容,符合要约要件,消费者表示同意按其宣传内容履行的,双方成立合同关系。但实际上经营者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构成违约,其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退还价款等违约责任,因此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佛山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潘裕彬律师点评)


消费维权不用慌,

佛山消委会来帮你!

广大消费者若要进行消费维权,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往期回顾
REVIEW

购房被诱导、差评惹纠纷?这样维权就对了!丨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③④

涨价了还一位难求?要提前多久预订?

充电时,先插手机还是充电器?原来很多人都做错了……


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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