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破获史上最大假药案,两家深圳包装印刷厂被绊倒
9月20日,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对外宣布,经过8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该局治安大队破获一宗涉案价值约2亿元,制假时间长达11年的特大制售假药案。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31人、逮捕22人,成为河源市有史以来破获的社会影响最大、涉案人员最多、逮捕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刑事案件。
值得指出的是,此次打假行动,两家位于深圳,为该企业生产纸箱、彩盒、防伪标识的工厂被一并打掉。
据当地公安机关缴获的单据显示,单单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两家包装印刷厂就为该制假集团生产香港公牛牌痛风灵等64种品牌包装盒及纸箱数百万个,仅2014年一年,就为该制假窝点生产外包装纸箱38986支。此外,现场还缴获101万个包装盒。
由于这两家深圳工厂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远远超过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两家企业的负债人或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来的有期徒刑,并罚没非法所得。
包装印刷厂所接触的业务大多会含有客户商标的印制工作,企业在承接订单时一定要查验客户是否为商标所有人或者取得该注册商标的授权。千万不要因为图一己私利而承接一些假商标、标识、logo等的印刷业务。毕竟触碰了法律红线,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具体指什么?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罚方式
1、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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